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那么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由英国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风靡全球的小说人物,柯南·道尔自然功不可没。他不愧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
福尔摩斯的故事背景属于19世纪末时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晚期。
刚认识福尔摩斯我觉得他令人捉摸不透,办事独有自己的一番作风,他在血字案件研究中,通过凶手遗落下的一点点细微的痕迹,判断处凶手的性别,身高、所穿的靴子,抽烟的品种,让在场的其他两位警官互望一眼,露出怀疑的笑容。“如果说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他的死因是什么呢?”一名警官问道。
“服毒。”福尔摩斯直截了当地回答说,俩位警官更加不可思议地瞪大双眼直瞅着福尔摩斯。“哦,这是一个较为大胆的推断,但我相信不会错。在目前的案情进展阶段,您不能要求我对此做出解释。”而福尔摩斯不只是根据片面的迹象而定论,他还派遣了孩子小分队,去搜寻抓捕凶手的证据。他与他的好友华生一起论这起事件时,华生表明;他越是琢磨这桩案子越觉得神秘莫测,可听到福尔摩斯的解说后,顿时豁然开朗,真相大白,在华生眼里:福尔摩斯让侦探方法得到了它在这个世界上应有的地位,使它近乎成为一门真正精确的科学。能从凶手的书写方法看出他是哪国人,最后的结果,也正如他所料凶手如愿找到。
然而,福尔摩斯的高光时刻不仅于此,在“红发会”这起精彩绝伦的案件中,他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他让受害老板全身而退,十分谨慎的请警官前来组他一臂之力;把敌人所有的退路全部切断,正所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在静静地等待猎物上钩。当无恶不作的匪徒,闯进银行金库时,他一跃而起靠着敏捷的身手,冲上去,一把揪住了匪徒的衣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果断地给敌人拷上了手铐,并用枪抵着敌人的太阳穴,不给敌人反抗的机会,无懈可击地发现并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抢劫案,这令众多警官都称赞不已。
福尔摩斯的所作所为在我这个忠实的读者眼中,足以钦佩他那敏捷的身手,缜密的一系列破案思考和他那清晰的逻辑推理,他接触了一起又一起诡异事件,破译了一个又一个惊天的摩斯密码,让那些作恶多年仍潜逃在外的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就是我对《福尔摩斯探案集与思维故事》的读后感,作者想启发给我们的道理:实在也太意味深长了,而这也恰恰衬托出我对福尔摩斯的钦佩赞美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