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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必修一第二单元作文:记叙要选好角度

虫_温
发表于 2022-06-16 11:51

苏轼有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确,观察的角度不同,看到的风景不同。记叙文记叙事件也需要选好角度。记叙的角度,是指作者的观察点、立足点,也就是说作者是以什么身份,站在什么位置来记叙的。

记叙的角度有三种:一是采取第一人称的角度记叙,二是采取第二人称的角度记叙,三是采取第三人称的角度记叙。合理安排记叙的角度,可以让我们的文章收到意想不到的表达效果。在写作过程中,记叙的角度要巧,要新,有时还可以多种角度结合起来记叙,这样可以更好地为表达文章主旨服务。

第一人称的记叙角度,分三种情况:

一是以事件主人公的身份来记叙。作者在文章里以“我”的身份直接出现,记叙的都是“我”的所见,所闻,所感。这样的记叙,便于作者直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读起来使人感到真实、亲切、自然。但美中不足的是,这种记叙只限于“我”“我们”的所见所闻,不是“我”所亲身经历的人和事就无法直接记叙,在反映生活的广度和记叙人物的深度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是以事件参与者的身份来记叙。作者在文章里以“我”的身份出现,记叙的是主事者的所作所为,而自己只是事件的见证者,对事情的来龙去脉看得很清楚。可以记叙事件的全过程,也可以察觉事件的每一个细节,尤其是能发现一些鲜为人知的秘密。但是却无法知晓当事人的心理,不能直接抒发当事人的思想感情。

三是以事件旁观者的身份来记叙。作者在文章里以“我”的身份出现,我不是主事者,更不是参与者,但我在场,恰好目睹了事件的经过。我不仅能对眼前事件明察秋毫,发现那些被人们忽略的细节,甚至是不为人知的秘密,还能灵活地调查事件的真相。比如,小偷翻墙行窃,警察调查行窃事件,如果站在主人和警察的角度来记叙该事,那么小偷行窃的经过、细节就不能记叙了。如果站在主人家的宠物的角度,让宠物站出来,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则真相大白。这样的记叙,可以拓展反映生活的广度和记叙人物的深度,但是与当事人有一定的隔膜,只能作客观、冷静的记叙。

用第二人称的记叙角度,作者把读者置于自己的对面,也可以让读者旁观。文章以“你”“你们”“朋友”等来称谓读者,直接与读者发生感情上的交流。这样的记叙角度,便于直接交流沟通,面对面地倾诉表达思想感情,容易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如你在暗中目睹了你的同学捡了钱据为己有的经过,你不想将此事宣扬出去,又要你的同学交还捡了的钱,就可以采用这样的角度来记叙。

用第三人称的记叙角度,就是以局外人的身份来记叙。作者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将“他”“她”“他们”的经历和事情的变化过程告诉读者。这样的记叙,具有全知的视角,可以对当前的发生的事明察秋毫,也可以对以前的事记忆犹新,还能知道今后的事。这样的角度可以方便插叙和补叙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和细节,对于揭示事件原委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例如,记叙一起做好事不留名的事件,以主人公的身份,用第一人称来记叙做不到。用第二人称的角度来叙述,还是泄露了秘密。只有用第三人称来记叙,才能保守秘密,也才能在最后揭示出真相,收到出乎意料的效果。这样的记叙角度,不受时空范围的限制,可以比较自由地反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