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的文章(精选25篇)
寂寞要唱歌
整日里在呱呱唱歌,却还是打发不了内心的郁闷,打开博客浏览,昔日的朋友都早已不见了踪迹,参加了几个唱歌比赛,却没有一点成绩,那失落的心思打搅的没有什么心情唱歌了,想想自己也是的,都这把年纪了,还以为自己是十八的小伙!
总是回想起以前的日子,虽没有去唱歌消遣,但和朋友门在深夜里的闲聊也十分的开心,人是有情感的高级生物,虽然大家相隔万水千山,可总有一颗关注的目光在浏览者你,偶尔我也会停住在他的博客前,欣赏着他生活在自己的惬意里,而自己的日子却过的一塌糊涂,渐渐地已看不清我们之间的路…
这几天不知道为什么,也开始起青春美丽豆了,该不是我这个年纪犯的事,可能是熬夜的缘故吧!也或许真的需要一个聊的来的伴了,可爱我的和我爱的都不是我所想要的,有一点后悔的事,经历过风雨后的我,愈发变的冷漠了,这一直是我不愿意看见的结果。
今天去了D市要帐,看见他们分开了,各自和我说着彼此的不对,我也没有什么可以回答的,小黄是不该过早地提出分开,而老李也不能悄悄地转移资金,拿去投资自己的生意,有时候看,所有的一切都是分分合合的,没有所谓的绝对的错与对,只要自己对的起自己就可以了。
下午老李一直给我絮叨着小黄的不是,本身老李是要全部让给小黄做的,小黄就是小气了一点,没有一点魄力,这样做不成大事,在老李和我喧的时候,小黄一直在给我打电话,我也不好意思接,就挂了。
到了客运站,我回电话给小黄,他也没有什么事情,但我知道他想问我什么,他可能还是觉得自己有一点亏心吧!我什么也没有说
回到了自己的城市,又闻到了那一路疲惫的气息,抬头看看那些伴随自己成长的一切,似乎是变化的脚步大于了成长的脚步,所以才显的很累,哎!可你还的去奔波,那永远也无止境地生活…
豪放的夜
文/山禾女鬼
昨晚,一同事把当年我们团委的几个人召集在一起,先吃饭;在唱歌。
当年团委的几个人,一个调到市火车站工作;一个调到我们上级公司工作;一个调到东风跟雪铁龙合资的公司工作;其他的都在我们公司的有关单位工作。
大家边喝酒边聊天。回忆过去的工作、生活以及感情上的点点滴滴。话投机,人投缘,酒就喝得豪气冲天。四个男爷们喝了两瓶“蓝色精典”;俩女同胞喝了一瓶红酒没喝完,我们也分了点。
谈过去的事,让人有许多回味与唏嘘甚至搞笑。
吃饭的过程中,给在广州工作的原来也在团委兼职的一同事打电话。大家每个人跟他说几句话;希望他下次回来了,一定好好聚聚。
时间就是厉害,总是把许多成功的、遗憾的以及一切的一切,都化为乌有。回忆,只是在时间稍不留神的时候,遗漏一些让人们去捡拾的零碎。
喝罢酒,跑到市区内的“钻石人间”唱歌。
喝罢酒去唱歌,严格地讲不是唱而是吼。吼出霸气,吼出豪情,更吼出酒气。可是,现在到KTV唱歌,酒根本都少不了。于是,边唱边喝,又不知喝了多少。
吼歌没有女生是不行的。虽然有俩女同事,可一个为了孩子第二天的期中考试没参加;只有一个显然不够。于是,各显神通地该找的找,该请的请。
按说,昨晚的就喝的不多。可是,一直到今天中午,我仍然难受。脸是红润的;头是发胀的,工作呢?照常进行中。
无论怎样喝酒,工作还是要做的。不过,我要是真的喝得太多了,有时就不上班。我给自己的理由是,命比工作更重要。哈哈。
记得老家有句俗语:喝一辈子的酒,丢一辈子的丑。酒后有时的言语或者行为真的匪夷所思。可酒在日常生活中,的确能助兴。
兴高采烈地喝,豪放地面对生活中的一切,让人生在酒精的发酵中大放异彩!
宠爱自己
文/隽秀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睿智女人,懂得宠爱自己,将幸福感和轻松感放大,给自己注入正能量。除了买向往已久的美裳、吃米其林餐厅美食,读心仪的好书,还有什么方式能宠爱自己一下呢?
唱歌。当人处于紧张、焦虑甚至悲伤的时候,会产生负面情绪。而喜欢的歌曲能促使感情得以宣泄,情绪得以纾解,从而调节心态。唱歌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很多人喜欢和朋友会聚一起去包厢唱歌,增进友谊,舒缓压力。如果对自己唱歌水平没有信心,或者争不过“麦霸”,那就独自去唱!这也很常见,很多人都会自己订一个小包房唱个够,或是偷偷地练习,准备在公共场合一鸣惊人。所以,放心大胆地用唱歌来减压吧!
弃衣。那些似乎永远也穿不上的修身衣服,尽量送人或者卖出去,做公益活动捐献也是很温暖时尚的举动。这些衣服长期被冷落在衣柜里,其实总在增加你的沮丧和自卑,不如干脆清空。当你瘦下来,可以选择更时尚、更适合你的衣服,让你更加优雅得体。
美发。总是听说换发型能让心情变得更好,可是你一直担心换个地方理发或者变化发型会让情况变得更糟。让事情完美解决的办法是去人气最高评价最好的店面去理发。在改变发型的过程中,你会有不少惊喜:有些发型颠覆了刻板的形象,有新鲜感和青春感;有些发型会让我们一下子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仿佛穿越回到过去那种单纯的时光;有些发型令你焕然一新,更加时尚。发型变了,搭配的衣裳也随之变化以相衬,你看上去不再平凡,变得时髦和充满个性。
即使没有上天的眷顾,作为潮人依然要宠爱自己,让自己拥有有趣的灵魂。与其羡慕别人的家世,不如庆幸自己有独立的追求和自主的品位。在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许多事情都可以帮助我们缓解压力,增加情趣。一旦开始做出改变,你就能体验到生活的乐趣,改变带来的热情与满足。
真正地宠爱自己吧,活出精彩而又璀璨的人生。
走心
文/似水流年
写博客要走心,上次说西湖三路的临时红绿灯没电池啦,第二天电池就安上去了。有人说侬怎么证明是您老的作用,因为不到50米外的西湖四路的临时红绿灯电池也完了,到今天都没换。走心
孝顺老人也要走心,老王的父亲上上周高烧40度,人一直在打摆子,走不到路,老王冒着椎间盘突出和五十多岁的高龄,背起老父亲从自己家出来,在医院也是把老父亲背上背下。在护士站时,老王特地把父亲搁体重秤上秤一下,他不是称父亲有多重,他是称自己的孝心有多重。走心
开篇两个小事嗦完,再嗦嗦最近天气不好,一直下雨,我不能去遗爱湖边走路,就在家里跑步机上一面听歌一面快步走。老王一边看电视,一边掇个平板,两头看,自然嫌弃我放的歌吵人,对我大吼一声:耳机是干什么用的。我什么人啊,还怕老王么?我关了跑步机,恶狠狠地走到老王面前,拿上茶几上的耳机,带上。
我手机里的歌都是我精心收藏的新歌,于是我在跑步机上接着跑,一边跟着歌曲哼歌。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老王在那里手舞足蹈的,我很鄙视他,认为他又在看选秀节目。过了一会儿,老王奋不顾身,跳到我面前,在我面前做一个摘除耳机的手势,我摘下耳机,他大声吼道:你知道你唱歌多难听么?以后等我不在屋里你再唱歌。我看看手上的耳机,心想:这耳机质量真好,我不光没听到自己的声音,连老王骂我的话也没听到,在这之前他该说了多少恶毒的话啊。
盼望着盼望着,周四晚上6点20,老王坐高铁去宜昌出差,周五晚6点20,再坐高铁回家。那一天又在下雨,我接着在跑步机上走路,手机照例放在跑步机上听歌,我看到微信上匡神不停地在发她做手工的图片,接着我看到鹅神在跟她搭腔,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到鹅神说:(触动了)心里最柔的地方,我一下子吓得差点摔倒在跑步机上。我连忙关了跑步机,上了微信,把鹅神拦截下来。
这厢边把鹅神搞定,那厢边在放《阴天快乐》这首歌,这首歌从歌名到歌词都太符合我今天的心情啦,凭我连听了几天一天一次,我决定亲自唱这歌献给鹅神。哪晓得唱歌也要童子功啊,新歌听起来容易,自己唱起来好难,我在唱吧里唱《阴天快乐》,曲子放完了,还有几句歌词没安进去。
我上微信去请教会唱歌的同学,鹅神头个周末去歌厅唱歌了,那个晚上他异常兴奋,半夜一个人在群里闹,也木有人理他。我看到鹅神发了一个歌厅里电视屏上在放《真心英雄》歌词,想这个广告歌听都听熟了,词安进去应该没问题。于是我在唱吧里把这歌调出来,开唱,我先以为副歌难唱,哪晓得后面歌词没完没了的。我正想在重复的时候搞点小花腔变化一下,那晓得歌又完了。
我把录音放到群里去,引来一阵砖头,呵呵,这就是唱的有个性啊,你看匡神亚亚放歌上去,听不出是匡神亚亚唱的,以为原音没消呢。
匡神说写诗要走心,我发现唱歌也要走心,因为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嗓子哑了,这就是唱歌没走心走嗓子的缘故啊。
你走了
文/风云变色
你走了,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那一刻!我永远铭记于心,你挥挥衣袖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可是你带走了一颗炙热爱你的心,你的路是我用目光铺成的。想你的时候我就站在送你离开的地方眺望,所有原本讨厌的风景变得熟悉而亲切,看着你离去瘦小的身影,手不由自主的伸了起来,想留住你却又不想让你的心里再添混乱,于是我狠心压下自己的手,强忍住内心的痛,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直到看不见你的身影才抬头看看天空;那一晚的月亮很圆、、、、、、
你临行时告别我的眼神是那么的无奈,我永远记得,红红的眼圈和颤抖的双唇让我心痛不语。我知道自己不能再让你难过,强忍内心的疼痛在脸上挤出一丁点的笑容目送你离去。你离别的那一句“等我回来!”已经成为生活的希望;即使内心再痛也有一点点的抚慰。明知你不在,我还是拿起话筒,还是以食指为浆,轻轻划动五只小船,依次向你靠拢,也许一阵意想不到的风把五只小船吹向了另一片海域。也许,在一尊礁石前,我又忘记了旗语而岸很遥远,码头空空,我还是向前划着,把你曾经给我的一个许诺扯起成一叶叶红帆,无论你在哪里都将看到有五只超载的小船把你搜寻。电话成为我想你的寄托,人们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我白天拼命的想你,走在喧闹的人群中感觉身体已经离开了地面。我随风而飘,飘到的地方都是我们曾经的回忆,昔日我们的身影依旧还在,我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微笑,并不宽敞的胸膛里一阵阵的刺痛!白天拼命的想念是为了梦中相见,早早睡去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当梦醒来却发现你不在身边就再也无法安眠!
思念是一副色彩缤纷但缺少线条的挂图,思念是一题清纯而无解的代数,思念是一具独弦琴拨动檐雨的念珠,蓓蕾一般默默的等待,夕阳一般的遥遥地注目,也许藏有一个重洋,但流出来的只是两颗泪珠,在心的远景里,在灵魂深处!黄昏的时候,一个人走在河边,微风袭来,河草晃动。我在幻想当你白了头的时候,睡意稠,炉旁打盹,请记下诗一首:漫回忆,你也曾眼神温柔。眼角里,几重阴影浓幽幽。多少人,爱你年轻漂亮的时候。真假爱,不过给你美貌的引诱。只一人,在内心深处爱你灵魂的圣洁。也爱你,衰老的脸上泛起痛苦的纹沟!还记得《白头到老》那一首歌吗?原来的不情愿是因为这首歌谱曲不是很好,前奏有点低沉。现在已成为我的主打,每次开口就是它的旋律!唱着歌想起了你,想你你让我唱歌的样子,想起我唱歌时候你哭的样子,想起我唱歌时候你笑的样子,想起我唱歌时候你心疼我嗓子的样子,想起、、、、、、
夜,很深了。看不见你的笑我怎么睡得着,我不想你担心然后紧紧的闭上双眼强迫自己睡去,可夜的睫毛眨动着抖落了星光串串。尽管这样,我也不后悔。我只要你开心快乐,笑容依旧灿烂。所以请你把忧愁都给我,亲爱的,你把忧愁放在我的手心——
无论内心有多么痛苦
也不要把苦闷在心里囚禁
我要从掌心里把你的忧愁
丢进爱情的炽烈篝火——
火苗会把你痛苦的愁云
像雪花儿似的化为乌有
我要从掌心把你的忧愁
抛向天空,让它就再瞬间
化为袅袅上升的青烟
最终消逝在阳光灿烂的苍穹
我要把你的忧愁扔进大海
扔进我们一起度过的美好时日
让你痛苦的泪珠
消失在我幸福的海洋里
让你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即使我再痛又有何妨!你的照片,你的名字,还有你留下来的每一样东西。每一样都能勾起无限的思念!我用世界上最轻的声音,轻轻的唤起你的名字,每日每夜;写你的名字,画你的名字,而梦见的是你发光的名字;如日,如星,你的名字。如灯,如钻石,你的名字。如缤纷的火花,如闪电。大了起来,你的名字。亮了起来,你的名字。于是,轻轻轻轻轻轻轻轻轻、、、、、、轻轻地唤起你的名字!你是走了,但我知道你会回来的,所以我等,是的,我要等、、、、、、
即使风的歌涛已漫过夜的堤坝
即使春的洪荒已冲毁冬的城郭
即使恒古的渴望已滴穿冰冷的寂寞
冰川开始风化
连望夫石也酝酿新的颂歌
而我,仍在等
也许等到青春剥光叶片
生命长满褶皱
等到脉搏衰弱
目光锈蚀斑斑
等你回来我给你唱歌,给你唱《偏爱》、《此生不换》、、、、、、
等到心滴出血来长满老茧
等到所有梦幻都凋落
而我,还要等、、、、、、
水之舞,歌之声
文/陈绍平
这里填满了记忆,这里载满了灯影。
去年的这个时节,我静静地伫立河道的栏杆旁,望着河中随着音乐变幻多姿的水柱,触景生情,有了自己的散文短篇《水之舞蹈》。我想那时,是这里缓缓流淌的河水感染了我,或者是惊讶于水柱跳跃的欢乐,不知不觉中就沉醉了,一直到曲终人散。
黔江城三岔河,被黔城人称为“城市客厅”的地方。夏夜华灯初上的时候,人流如织,摩肩接踵,双龙桥上,河堤步道,还是一级级石梯上面,大人,青年,或者小孩,寻一处地方,或坐,或站,有的轻声交谈,有的窃窃私语,不时,还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置身其中,虽喧闹而不嘈杂,尽管热浪还未散去,但清凉的河风迎面飘来,一时间全身神清气爽,十分惬意。
音乐适时响起,水上喷泉粉墨登场。摇曳的水柱,似天女散花般婀娜多姿,如一群江南女子款款走来,柔情似水;飘摇着,缠绵着,时高时低,有时候婉转柔美,有时候威武阳刚,变幻莫测中一飞冲天,震耳的声响一刹那让四周归于安静。
乐声时而轻柔,时而激昂,灯光交错,亦真亦幻,音响水声,交融一体,到底是水声柔化了人声,还是人声点化了水声?此情此景,道不尽,说不清,也许,河堤边葱绿的树荫里,孩童甜甜的呼唤中,垂钓者长长的细线上,所有的感触悠然地定格。
亲水平台上有几个唱歌的地方。小青年弹着吉他,和着旋律唱着歌,吸引了一大批少男少女。还有几个唱歌爱好者自己带着音响,招呼周围的人前来唱歌。我看见两个中年大姐,其中一个背着背包,她俩兴致勃勃地点唱歌曲,有《缘》《黔东南的七月》《花桥流水》《唱支山歌给党听》等等。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纷纷拍手叫好,不管是唱歌的大姐,还是听歌的行人,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全都兴趣盎然,来到这里,享受难得的美好时光。
我不由得想起了朱自清《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来:“灯与月竟能并存着,交融着,使月成了缠绵的月,灯射着渺渺的灵辉,这正是天之所以厚秦淮河,也正是天之所以厚我们了。”虽然这里远远比不上秦淮河,并且河中还没有船,桨声更无从说起,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有月色,有灯影,有歌声,有安静祥和的生活,那就足够了。
于是,我思绪如潮:岁月如船如歌,在飘飘摇摇晃里晃当中,不知不觉就摇老了。转身一看,恰好此时,正是夜深月色抚小城……
夫唱妇随
文/施新土
“哗啦,哗啦像驴叫,你是否脑子有毛病?”“吃饭啦,吃饭啦,一唱歌就不知道肚皮饿!”这是老伴一次又一次对我在网上不停唱歌的抱怨。
自从发觉在电脑桌面上一点“百度音乐”、“一听音乐”,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跟着唱歌,我真是喜出望外。鼠标在手,神通广大,歌曲随你选,歌星任你挑,而且有歌词显示,声中有字,字中有声,这对于想学唱歌者是多么的便捷:不必出门,不要花钱,不怕出丑,不限时间,十分安全,对出门越来越少的老人更为适合,何乐而不为?从此我几乎每天都要唱它几首,何止几首,有时一开腔犹似打开的水龙头不停地流淌。家里人奚落我像个老小囡,白天是歌迷,晚上是球迷。
说我是歌迷也不过分,音乐像体育、书本一样真的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首当其冲的是歌词,很多歌曲的词几乎都是优美的诗歌,或是抒情的散文,坚持天天吟唱,对于喜欢写点小文章而文字功底较差的我,相信在文字上会有所帮助。乐曲更是千变万化,魅惑无穷:慷慨激昂,气势恢宏的音乐,鼓励人们对理想、梦幻和幸福的追求;来自天际和草原的天籁之声,是心灵的芦笛,有神清气爽,净化灵魂之妙;婉转动听的歌声,会消除疲劳和烦恼,让烦躁的心顷刻获得平静;流畅诱人的田园歌曲会勾起对故乡的追忆,《又见炊烟》就令我百唱不厌:“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罩大地,想问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记得当年我们一群天真浪漫,不知天高地厚的放牛娃,在夕阳西下炊烟袅袅飞升的时候,骑在水牛背上曾发生了一场异想天开的畅想,炊烟去哪啦?有的说炊烟被风无情地刮走了,有的反驳说不对,你看它不是飞到天上去了吗!有人问,去天上干吗?有的说它变为迷人的彩霞,有的说它还会与人们开玩笑变成弥天大雾把大小青山都藏了起来,有的说还有更厉害的呢,它变幻莫测能变成白云、乌云,白云朶朶蓝天美丽,乌云化雨大地丰收,有人顿然开窍地说,对呀,原来如此,天上的雾和云是炊烟变的,四面八方的炊烟一齐升上天空,日积月累变成了云雾,所以没有炊烟那有云雾,没有云雾那有雨水,没有雨水那有禾苗,没有禾苗那来我们饭吃,嘿!炊烟真是大功臣啊!在这诗情画意的傍晚,那场海阔天空般的神聊虽已过去年代久远,但对于我来说一辈子忘不了家乡美丽的炊烟。
有一天,是否太阳从西边出?正当我兴致勃勃地跟唱军旅歌曲《小白杨》《咱当兵的人》、感觉好极了、似乎真在圆我青少年时未圆的参军梦时,老伴突然笑眯眯地递上《益寿文摘》,叫我看两篇文章,分别为《欢歌笑语能养肺》《听对古乐,调养五脏》。从此,她不仅不讨厌我的“驴叫”,还搬个椅子坐在我身旁跟着我轻轻地哼了起来,真有点夫唱妇随的味儿。
老人怕孤独,唱歌不寂寞,男女同工干活不累,夫唱妇随会精神倍增,老伴近几年身体不好腿脚不便,能一起唱唱歌可能对她健康是有益的,而且唱歌总比老是磕磕碰碰,吵吵闹闹要强。天天一起唱几首歌,说不定还能为爱情注入新的活力,增添些许新鲜感。比如邓丽君的《北国之春》,是我俩必唱之歌,婉转流畅的歌喉让人荡气回肠,含情脉脉充满诗意的歌词感人至深,“我衷心地谢谢您,一番关爱和情意,如果没有你给我爱的滋润,我的生命将会失去意义……”每当唱到这首歌,我和老伴的情景,真是其乐融融,其情切切,平时的那些埋怨责怪,别扭抠气统统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心存感激、谅解、体贴和关爱。
大声唱出来
文/王祖远
有报道说,多喝水、多睡觉、多唱歌是长寿的三大秘诀,看了这则消息更增加我唱歌的决心和信心。
从小我就喜欢唱歌,小时候跟着奶奶唱儿歌:“小板凳,三条腿,我给姥姥嗑瓜籽……”后来有了卡拉 OK, 它能让我不跑调,能帮我记得歌词,还能让我增添信心,在百人面前唱歌不怯场、不紧张,通过唱歌抒发情感,让我更加热爱文学艺术,特别是诗词歌赋。
唱歌真是好处多多。唱歌时能扩大肺活量,增加肺泡通气量,是一种提高呼吸功能的好办法。唱歌的动作可以活动面部组织,有利于延缓衰老,维护皮肤弹性,防止皮肤老化及缓解更年期相关不适症状。
无论老年人还是年轻人,在唱歌时的情绪都会变得更好。在我们业余爱好唱歌的队伍中,最大年纪的刘妈妈,今年已经89岁了,每次都由保姆推着轮椅来唱歌。她年轻时就喜欢唱歌,只要一听到有人在唱,她就嗓子痒痒,浑身来劲,一定要凑过来唱一唱。上世纪30年代的电影插曲和邓丽君的歌,刘妈妈唱得情深意浓,她说唱歌让她年轻,让她长寿。
人们在唱歌时,大脑中会释放出一种荷尔蒙,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特别是大声歌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境和精神面貌,对独居的人或有忧郁症者,更有好处,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疗法。
现在,每周六日上午,我会固定跟着电子琴伴唱两小时。每周二四六的晚上,我跟卡拉 OK 伴唱机歌唱。我把大声唱歌当成我生活中最愉快、最舒心的一件事情,它令我身心愉悦,使我青春焕发。
在某个角落听寂寞唱歌
文/残爱一生
有一些青春的印记,或是温暖,或是快乐。在发生的时候刻骨铭心,历历在目,随即淡去,然而我们却满不在乎。以为可以就那样一直平铺直叙地求远下去,直到经 历一些人事变迁。曾经以为会永远在一起的朋友都已散落天涯。那些事物也已经被定格在一处,然后在某一处被某一点线索唤醒,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冰 凉。指尖的幸福。一直以来,我们都被所有的语言,放在“幸福”的中央。而在我们的感觉里,幸福虽然离得好近,却怎么也无法走近,努力的用手去触摸它,它却 如同空气一样躲着我们,原来我们只是一群游走在幸福边缘的孩子。鼻尖的忧伤。
总以为,我是快乐的;总以为,我是幸福的;总以为,一切都是美好的;总以为……可是当真正陷入忧伤沼泽时,我们却无法自拔,甚至没有一丝挣扎,任由 身体陷落。原来我们只是一群同孤独作伴的孩子。邂逅。天气如同心情,沉闷而烦躁,压抑的透不气来。灰色的天空是现实的主格调,运处枯树上的几片枯叶也随着 风摇曳,缓缓飘落在地,终结了一生,弥漫的气息散发出淡淡凄凉。其实忧伤还是占据着大部分思维,坐在座位上成了木头,笨蛋。
雨如约而至,细细的雨丝,温柔的散落,穿梭雨中,在马路边慢慢摇摆,三三两两的人群从身旁穿插而过,疾驰而过的汽车渐起的高高的水花也只在空中留下片刻美丽,然后重重的摔下,支璃破碎。望着渐消失的汽车,叹气,“行路难,我的路更难”慢慢地在雨中摇摆……
细想……
指尖的幸福,鼻尖的忧伤。有人说生活是一张网,她带给你幸福,也给予你忧伤。指尖的幸福无法抓住,鼻尖的忧伤无法看清。其实每个人的角色不同,生活不 同,对幸福与忧伤有不同的理解。我们的忧伤埋藏于心底,不愿说出,太多的秘密,只能湮埋,浅唱着忧伤,露出笑容,喜欢看着别人忧伤,然后再对他们说『别难 过,要幸福,像我一样。』我们总在犹豫,岁月的流浪里,有很多遗憾。
忘不掉,多痛苦;忘掉,更痛苦;而忘与不能忘,都是会逼着你接受。
寂寞,在唱歌
阿桑的,《寂寞在歌唱》。一曲终了,静静的我安静地坐着。眯着眼,嘴角微微地翘着,心中在默默地感受着:依然一个人握着话筒,依旧木然的站在舞台上,眼泪在光线明明灭灭里点点滴滴。字句和旋律本身并不张扬,后味却象一把细小而锋利的刀片,一点一滴,把我的眼泪割得在尘世间四处零落。生活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犹如刀割。
学不会阿桑柔柔弱弱的沙哑嗓音,一种疲惫,一种绝望,一种狂热的悲哀。况且自己也不会去唱歌。
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夜的街头,平静地想念着自己曾经爱过的人,想象着自己爱的人,寂寞着。一遍一遍地听,越听越寂寞。白天,我也会是在阳光下扬帆;天黑了,我也会害怕;雨落了,我会不知不觉地走进一个人的惆怅里。
轻抚着自己的手掌心,一个人在寂寞里唱歌。我,和你,只是飘在各处的一颗尘埃,找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把微弱的重量停留下来。没有爱情的夜晚,天黑着,心飘荡着,茫无所依。这世间,究竟还有没有一个人,是为了我的爱情而准备?我等的人,她还来不来了?究竟我是谁的。谁又是我的呢?
不让你看见夜幕后我的忧伤,允许我在无人的暗夜里刹那间失去重力;允许我短暂地消极颓废,允许我短暂地逃离凡尘琐事,在瞬间的伤感里一个人跳舞。
有你的日子,在大雪的冬夜里彼此偎依,温暖的怀抱里,红薯的温柔香气缕缕浸入空气里面。不明白,若我不曾爱过,我便不知道什么叫做寂寞;遇见你,爱了,怎么依然还会寂寞。
你走掉了,蚀骨的寂寞丝丝入侵,没有爱情,终究敌不过…想念,剪不断,理还乱。如同,冬日黄昏树的枝光秃秃地独立在风里;如同,雨后的残荷,在冰冷的枯萎里多半零落。
而今以后,我只能,玉容寂寞泪水阑干着,独自呓语:“天黑得像不会再天亮,明不明天也无所谓了……”眼泪滴下的瞬间还是热的,面上的水迹,早已冷了。
像孩子一样歌唱
文/牛学军
小孩子都是喜欢唱歌的,咿咿呀呀,不论唱得如何,一唱就是半天;也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反正自己开心得不得了。我很羡慕他们,羡慕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唱歌。
少年时代的我是很爱唱歌的。现在我还会唱当年极流行的《黄土高坡》。那首歌的曲调非常粗犷:“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都是我的歌我的歌……”放学后写作业,傍晚时分,我往往要把这首歌“嚎”上半天。说是嚎,一点都不为过,当时嗓子正值变声期,往往闹得四邻不安,直到父母呵斥,才讪讪地停下来。父母当时是不让我大声唱歌的,怕变声期弄哑了嗓子。不过我不怎么听话,偷偷地几乎把当时的流行歌曲全学会了。
离家求学时,校园歌曲很流行,有一首歌里有这样的歌词:“我想唱歌可不敢唱,小声哼哼还得东张西望。”虽然歌词这样说,但校园里学生唱歌其实是毫无顾忌的,因为没有哪个老师会因为你唱歌而批评你。教室里,走廊里,宿舍里,处处都可以听到歌声。几乎每个宿舍都有“歌手”,学习之余,同学们还自发组织一些歌唱比赛,出色的“歌手”颇受女同学欢迎。但我个性羞怯,并未因唱歌露过脸。
后来参加了工作,虽然流行歌曲日益增多,但也许是工作忙碌压力太大了吧,唱歌的次数越来越少,仔细想想,都不记得上次开口唱歌是什么时候了。
那天下班闲逛的时候,看见了一些刚放学的小朋友排着队边走边唱。小小的人儿天真烂漫,短短的队伍不怎么整齐,唱歌也不那么专心,可是个个声音响亮,甚是开心。
我看着看着,心里一动,不由得哼起了当年的老歌。
谁吟唱过谁的年华
谁在屏幕那一端的深情吟唱,让我一次次泪湿衣襟?多希望你能回来,再次唱起给我一个人的歌。想看你弹着吉他的样子,想听你晴空般清澈的歌声。
——题记
再度在网上重逢的时候,不管他怎样解释,这端的尘都固执的不肯相信,那一头喃喃诉着思念的,真的会是她朝思暮想的风。哭泣,然后,忽然的安静。
音乐就是在那时候响起来的。风的声音哽咽着传来:我答应过你,早晚有一天,会在你耳边,亲自唱歌给你听。是不是我,你自己听……
空气有些嘈杂。风的歌声时断时续。尘用心地听,却控制不住的抽泣。压制多年的思念,如洪水一般决堤,无法收拾。原来,任凭时光怎样风蚀,有种记忆,始终清晰如昨。
那一年,风说:我会唱歌呢,我唱歌曾经获过奖的。——掩饰不住的骄傲,让尘莞尔。
那一年,风说:我去UC唱歌了,我有很多歌迷呢。——看着他快乐,尘就像欢喜着自己的孩子。
那一年,风说:哪天我唱歌给你听吧,你喜欢听什么歌?——尘没有告诉他:只要是风唱的歌,她都喜欢。
那一年,风录了歌给尘,告诉尘: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弹着吉他,唱歌,给最心爱的人听。——尘笑了,心里溢满小小的幸福。
风录给尘的歌,尘一直精心收藏。那首《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其实就是风的喃喃自语。很多时候风在尘的世界游走,来回,有时会忽然的暴躁:我不用你了解我;忽而,又是无声的叹息: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也只有尘知道:风是在怎样小心又无奈的珍爱着这份无望的感情!
那一年,尘看到风的留言:看到你写的话了,想着你听着我的歌在河边流泪的样子,一下子就刺疼了心。尘静静地看,知道风不会明白,那疼,其实是两个人的,属于,那个别人触碰不到的最柔软的角落。
……
记忆,奢糜如漫野的春花,一朵朵开放,而每一颗蕊中,都是细碎的绝望。
风不停地在唱,一首,又一首,是在补偿欠了尘这么多年的歌儿?还是,终于为遗失这么多年的情感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尘不停地在哭,开始只是啜泣,后来,竟淹没了风的歌声。
谁也没对谁多说什么,就在那样深的夜,那样不停地唱和不停地哭中,还有什么,代替得了那样刻骨的思念,和那样无望的相守。
知道,也许就在明天,风又将漂泊。此生,风属于尘,尘属于风。而风又不属于尘,尘又不属于风。
不是每一个故事都有结局。有些人,有些事,你不会忘,我不会忘。只是注定了,此生不能执子之手,却又不能喝下那碗孟婆的汤。
从此恋恋风尘,从此天各一方,从此杳无音讯。
从此,彼此珍重!
渔沟的石头会唱歌
文/张秀云
说起渔沟,许多人可能不知何处,但提到灵璧县,不知道的大概不多。灵璧奇石甲天下,名气如日中天;而渔沟这个小镇,就是灵璧石的源头,是灵璧石的主产区磬云山所在地。“磬云山”名字的由来,原本就跟编磬有关。编磬这种几千年前的古乐器,原材料就是能发出清脆声音的磬石,而磬云山是我国优质磬石的唯一产地。在磬云山脚下的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内,我拿起一个小木锤,敲响了陈列在那里的一组编磬,它们发出青铜一般的清亮的声音,高高低低,每一声都飘着袅袅余音。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升空时,播出的音乐“东方红”,就是用这种乐器演奏的。渔沟的石头,真的会唱歌。
秋登磬云山
灵璧县去过多次,灵璧石也收藏了几块,但磬云山我还是第一次来。那个下午,刚下车,就被山脚下的一片石滩惊艳到了,但见草丛中灰石磊磊,有的似卧牛,有的似伏龙,有的如绵羊成群,白筋毕露者有之,翅羽粼粼者有之,随便哪一块,挖出来都是奇珍。同行的灵璧县原灵璧石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任树文说,现在此处已经划进保护区,不准再发掘了。三十年前,这里曾经遍布奇石,常有人不远千里甚至迢迢万里而来,专门来挑拣石头,或者动用机械深挖,成车成车地拉走。而后,藏石售石之风渐渐盛行,石头越来越少,相关部门只得采取了保护措施。
进了国家地质公园的大门,往里走,见到采石坑越来越多。宋代老坑遗址处一片荒寂,长着一片成熟的芝麻,一片豆荚鼓胀的豇豆,还有一片高粱,火红的穗子沉甸甸地垂着。秋草黄了,毛茸茸的狗尾巴草在风里轻轻摇曳。中国历史上的藏石热,在宋徽宗时期曾经达到最高峰,那些从这片土地下挖出来的石头,千里迢迢被运往汴京,运往全国各地,不知道如今都在哪里。老坑不远处,那片现代采石坑上,也长满了荒草和庄稼。前几年,中央电视台曾在这里拍摄过赌石的场面。所谓“赌石”,就是竞价拍卖山下的某一地块,能不能从地底下挖出奇石,就要看竞拍者的运气了。今人采石,用的都是现代工具,挖掘机和吊车,或许一铲子下去,你立即就成百万富翁,也或许掘地八尺,一无所获。石坑附近,随处可见遗留下来的残石断片,随手拣了一片,指甲敲之,叮叮然有清音。
磬云山不高,拾级而上,到处可以看到非常特别的石块,有的纹如竹叶,有的图似汉画,寂寂的,半掩在野花藤蔓之间。山顶的一面石壁上,有斑驳的宋代摩崖石刻,大大小小许多被凿去了头的佛像坐在那儿,一身被岁月风化的沧桑,几根青青的野藤披垂下来,在他们面前荡悠着。虽然石像不见面貌,却感觉宝相庄严,静气扑人。
上山的时候是多云天气,后来还飘了几点小雨,待爬到山顶,竟一下子放晴了,斜阳白亮,天空蔚蓝,白色的一团一团的云朵挤挤挨挨,秋风吹到身上,清新飒爽。立在山头,极目远眺,但见方方正正的田畴一块连着一块,青青黄黄,如泼油彩,渐向远方延伸铺展。山脚下一片村庄,白色的小楼星罗棋布,倚山面田,静立如画。这个小镇真美,真奇特。
奇哉天一园
渔沟有许多传奇,比如,一块垒猪圈的石头被外地石商看中,几十万元买了去;一块压咸菜缸的石头,被炒出百万天价;一个失意的贩卖水果的农民,通过捣腾石头成了资产数亿的富翁……天一园的园主李富贵,就属于最后这类富翁。比暴富更传奇的是,他和一个上海石商联手,在渔沟镇建了一个私家园林,专门展示收藏的灵璧石。
他的石头很多,很特别,白的静影沉雪,黑的光洁似玉,有的如蛟龙腾空,有的若猛虎下山,更奇特的一块,是青石上自带了“天一”两个清晰的黑字,这也是他的私家园林——“天一园”名字的由来。这个园子占地近百亩,在北方小镇上可谓独特了,可建筑材料更独特,多是从清代李鸿章创办的江南织造局拆卸收购来的,栋有画,梁有雕,木材是最好的美国洋松,老瓦上有岁月的痕迹。园林的设计和建造,请的是苏州的园林专家。园子内,亭榭楼阁,飞檐翘角,拱桥精致,回廊幽深,错落的花木幽幽森森。前后几进厅堂里,上万块形态各异的奇石摆放在红木架上,任游客参观。
园子里的每块石头都有故事。一块一人高的象形石,瘦骨嶙峋,像游走的龙,又像展翅的凤,无论从哪个角度观赏,都栩栩如生,灵气四溢。这块石头,李富贵曾经以68万元价格卖给一个远方石商,可卖后恋恋不舍,失了魂似的茶饭不香,终于又花了两倍多的价钱赎了回来,灵魂才重回体内。而一块尺把高的山形石,貌似不起眼,却是宋人把玩的老石头,石座上有米芾的收藏刻章,我看到它时,底座上镶嵌的许多宝石已经残缺。园主说,有些被游客撬了去,剩下的十几粒,他只好收起来了。
后园有一池绿水,很清,水面泛着幽幽的古镜似的光,亭台和树影倒映其中,两只大白鹅在里面快乐地戏水,边游边高歌,脖子扯得老长。原来,这鹅也是有故事的。一个搬运工摔坏了园里价值15万元的巧石,园主索赔,其家穷困,就拿了这两只白鹅抵偿。李富贵拍拍胖乎乎腆起的肚腩,乐呵呵地说:“这两只鹅,十五万哪!”爽朗的笑声在园里回荡开去,惊飞了一群在树上唱歌的鸟,它们呼啦飞开去,落到屋顶鳞次栉比的黑色小瓦上,那里攀缠着一丛凌霄花,橘红的花朵锦绣似的铺了一片。
谁收藏了谁
灵璧石迷人,渔沟多石痴,渔沟的石头养育了许许多多的石痴。前面提到的那个任树文,也是个石痴,他家里堆满了石头,哪块都是他的命根子,再穷也舍不得卖一块,似乎这辈子,他就跟石头过日子了。痴迷石头的人,要让石头陪伴生命,鲜活生命。
宋徽宗赵佶这个石痴,作为帝王,他的影响力比普通痴迷者巨大得多,他带动了整个社会的搜石藏石热潮,举国上下收集来的奇石,许许多多的花石纲,供他装点京城的万寿山。花石纲改变的不单是青面兽杨志的命运,挖人祖坟掘石,破城之门运输,破坏的更有百姓的安宁、国家的太平。后来,金兵侵宋,那些费尽心机搜罗来的珍奇石头,被士兵砸成一块一块,当炮弹投掷下去防守城池了。剩下的,许多被金兵当成战利品掠了去,运到北方,或者遗留到沿途各处。近千年转瞬过去,而今,万岁山遗石仍在,赵佶连一把枯骨也找不到了。而那个见到奇石就兴奋地拜倒在地的米芾,他心爱的藏石,那块底座镶满宝石的山形石,今天在天一园,在李富贵手里,可是,天一园的石头,几百几千年之后,又将去往哪里?
用亿万年天地灵秀造就的灵璧奇石,它的生命没有尽头,当一代一代的收藏者都成了泉下之土,它还是那样坚硬,那样灵气四溢。如此看来,到底是石头收藏人,还是人在收藏石头?石头到底该在山头或者土下,还是该在某个人的手里?
灵璧石心思通透,它什么都知道,但它什么都不说,只叮叮当当地唱歌。
妈妈的爱
文/郑晓乾
童年的时光里,我最爱听妈妈唱歌。
从记事时就喜欢听歌,因此不记得多少回偎在妈妈怀里听歌的情景。总是当晚上我们都洗干净手脚,顺序躺在炕上里,妈妈在地上边洗衣服边唱歌。若是弟弟正在淘气,那就是:“狼来了,虎来了,老和尚背着鼓来了!”我便趁势用手蒙住弟弟的眼,给他制造一个黑暗的“恐怖氛围”,只消一会,他就会乖乖地睡着了。也有时,妈妈歌里唱一个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从前有个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和尚讲故事。讲的啥故事?从前有个山……”那时,我的眼前就会现出一幅静静的画:苍松、古庙、老和尚,还有敲响的“木鱼儿”,每次,总是还没来得及想完这些场景,就已经走进了甜甜的梦乡。
我家兄弟几个在一起,有时玩得高兴,有时吵架拌嘴,一会儿哭一会笑。有时逼得妈放下手中的针线,拉过受了委屈的一个唱道:“拉大锯,扯大锯,姥姥门口唱大戏。接闺女,唤女婿,小外孙也要去……”她边接边拽,边唱边说,直到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现在想起来,那动作有点像现在的吉特巴舞,十分有趣。
我们家兄弟很多,我是老四,妈妈给弟弟唱歌时,总离不开一个永恒的主题:“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咧咧要媳妇儿”、“大公鸡、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好像自从弟弟们一出生,妈就把他们看透了。也许是这些歌唱得多了给弟弟们打预防针,他们一个也不敢“忘本”,对母亲总是十分孝敬。
1958年时,妈妈随着“妇女解放”也解放出去参加工作。听妈妈讲,那时妈妈的思想也“新潮”了许多。她不再只教我们唱“小白菜、泪汪汪,从小没了爹和娘”、“吃菜要吃白菜芯,打仗专打‘新六军’”,也把学会的新歌教给我们。记者最清楚的是我上小学时就学会的《天大地大没有毛主席的恩情大》:“天大地大没有毛主席的恩情大,河深海深没有毛主席的恩情深,千好万好没有社会主义好……”那时候妈妈看着我们拍着手唱,非常高兴,说我唱得特好听。有时候妈妈的朋友王阿姨也经常来我家唱歌,她的歌和妈妈的歌唱得都好听。我至今能歌善舞也许就是幼儿时受她们的熏陶吧。那年妈妈才30多岁,可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像老了许多。
长大以后,我出去参军、工作,再也没有注意妈妈唱什么歌。只是许多年以后,当我的儿子依偎在她的怀里时,我才知道,她的“摇篮曲”还是“狼来了、虎来了”或是“姥姥门口唱大戏”之类“老掉牙”的段子。可这些歌却对儿孙“独具魅力”,他总听的入了神,以至奶奶唱上句,儿子张开没有几颗牙的小嘴,抢着唱下句。
当我们兄弟“成家立业”后,听妈妈唱歌的机会少了,连她爱听什么歌我也不知道。近年,我回到了妈妈身边工作,有空就去看看她老人家。妈妈今年已85高寿,还是歌声不断。家里有时聚来很多老年朋友,看她们互相抄写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好日子》的劲头不减当年。
岁月匆匆,时光荏苒,我们无论是“南征北战”还是在:“天涯海角”,金钱、地位、荣誉,像人生舞台上的过眼烟云,虽令人痴迷,但很快就会淡忘。而妈妈那深情、亲切、优美的歌声,却永远激励我在工作、生活中,自强不息,奋勇向前。
我们还是个小集体
文/阿帅
说是缘分吧,又不太相信。在校园天天无聊地过,同学们像后宫皇妃一样勾心斗角地讨好老师,虽说是看不惯,还是笑笑而过。
马菲,你转来咱班之后你知道你改变了我多少吗。我在咱班算是最平凡的一个,胆小,没有自信,总以为别人比自己好太多太多。你的大胆,自信以及信任让我觉得我就是值得交的朋友。你描述你的初恋,我本以为这是多么私人的问题,你说作为朋友,怎么能不告诉我呢。对啊,我们是朋友了。我很喜欢并且好怀念我们上课睡觉偷吃零食玩手机听歌的日子。班上有人欺负你,我抛弃了讨好别人来保护你这个朋友。你不要再让我躲了,我怎么能眼看着人家欺负你呢。你让我变得像你,吸取你的优点,不会当个寂寞的人。我说过,如果你四年前的青春值钱,我肯定拼死买过来不让你认识那个所谓的初恋,认识自恋的你美丽的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夏哥,我们认识很久,却不是很好的同学。你的霸气,开朗,贪吃,爱搞乐,爱交友让我好喜欢你。说实话,我也曾说过你坏话,瞒着你我内心不安。可是,换来的是你的笑,你尽量坑我损我拿我开玩笑,丰富了我在学校的生活。贪吃的你还记得你生日那天我们一起去订蛋糕挤一辆车差点摔倒还顾着抱着椰子喝椰子汁的那个画面吗?长得像香港妹的嘟嘟的爷们的你,不怕你骂我。送你的那个熊二最适合你了懂不,小夏哥。
小卷,你是最爱唱歌的人。你唱歌有点断气的感觉,但是很好听。爱上哪首歌就让我帮你查歌词,要不是我也爱唱歌我才懒得给你查,我勉强在你面你当一下好人啦哈哈。为了玩游戏整天上课上晚自习偷偷换座位跟我消灭星星,好讨厌哦你不让我玩,小坏蛋。就当作是在你面前当一下好人啦哈哈。我很感谢你给我力量去勇敢交朋友,也感谢你的热情开导。不要说我好,我会害羞的啦。
我们几个在必来客吃烤鸡,在学校教学楼楼顶过生日,一起迟到一起回家一起吃烤番薯一起逛街一起唱歌。说一句很俗的话,认识大家真好。
我的马菲,我的夏哥,我的小卷,我的初中。 毕业了我们还是个小集体。
歌唱
文/鲍尔吉·原野
每天晚饭后,二堂姐阿拉它要来为我爸请安,领着孙子阿拉木斯和孙女海棠花。阿拉木斯的分头带着水渍的木梳印。她家到这里没有一袋烟的工夫。至近,阿拉它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屈膝,用文言的蒙古语请安。礼毕,几个女人上前跟她打闹,因为今天阿拉它穿得醒目。
二堂姐快五十岁了,在科尔沁草原的沙暴毒日下,仍然白皙妩媚。我爸当兵时,接她到呼和浩特住过一年,用自行车带她吃冰棍、看电影。那时,阿拉它姐姐三岁,在我大伯的一堆孩子中,我爸最疼她。
“You yi mɑi。 ”阿拉它手扯衣襟反诘女人们的哄笑。这句蒙古语的意思是“啥呀这算什么”,口气在委屈里带些得意。她穿一件绣胸花的绿衫,有在箱子底压出的“井”字折痕,那种绿浅得像小虫翅膀的颜色。朝克巴特尔望着二姐像傻子一样笑,昨天他把她老公满特嘎灌醉了。满特嘎每天放羊要走一百来里路,这从他的帆布裤子和破黄胶鞋上能看出来,而他黑檀木雕像似的脸上焕发出柔和的光彩。
阿拉它很气恼,但我爸在场,就假装看不见朝克幸灾乐祸的笑脸。“叔叔!我给你唱个歌吧。”阿拉它说。“好,好。”我爸欣然领受。过去,每当我爸回到故乡,阿拉它就站在地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仿佛追忆叔叔当军官时期站岗小兵还礼的丰仪。一会儿她卷一支烟点燃,用双手捧上,一会儿斟一盅酒举过头顶。她等着叔叔满意地说出那句话:“Mi ni A lɑ tɑ! ”这是称呼孩子的昵语,意为“我的阿拉它”!然而我爸已经戒去烟酒,他像国宾领受鲜花那样,把烟酒接过来分送左右。这时,阿拉它的眼里便有些黯然。我爸垂垂老矣,多数时候,他把忧虑的目光投向我大伯——他的瘫痪且更老的、于醉乡陶然的哥哥。阿拉它请我们全家吃过了全羊宴、新鲜的奶酪拌炒米。她还有许多的感情找不到载体。
“Ao dɑo, Dɑo le ne。 ”阿拉它说。意谓“这就要唱了”。“榆树啊柏树,假如真的烂了根啊……”这是东蒙民歌《达那巴拉》。阿拉它唱歌的时候,像突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腰身挺直,表情如认真的儿童。她大睁着眼睛在寻找旋律上置放的许多东西。最奇怪的是,她双手并拢,在胸前端着,好像指缝里漏出的哪管是一点点东西,都不能使她继续歌唱。我爸面露得意之色,上身微晃。我大伯颓乎墙角,嘴里嘟囔着。小孩子用手捕捉纱窗上跃跃的小虫。
当歌声唱起的时候,蒙古人会齐齐换上另一种表情,堂皇而尊贵,在心里跟着唱,脸上的表情必与歌的意境十分洽和。“剪子翅的鹦哥鸟啊,要到哪里去唱歌……”阿拉它唱。然后是《云良》《达古拉》《金珠尔玛》。后来,众人肃穆,如同想起了那些说不清的事情。对他们来说,这些歌自小就和屋后长着芦苇的湖水、马儿从披纷鬃毛露出的眼睛、饮茶的木碗、骨节凸出的手联系在一起,因此唱歌时应该换上干净的衣裳。歌声和我高髻的曾祖母努恩吉雅、我爷爷彭热苏瓦、我大娘牡丹的面孔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坟就埋在路南玉米地前面的沙丘上。
歌止,阿拉它双手松开了,不安地看大家。她的笑容仍像三岁时那样羞涩惊慌,像躲在大人胳膊后面的笑,忘记了身后的阿拉木斯和海棠花。而我爸的鼻侧,一点点地闪着泪光。
在黑夜里唱歌
文/汪一强
前几天,几个老同学聚会,晚上喝完酒就去歌厅唱歌。摇曳的灯光,喧嚣的音响,嘈杂的包间让我很不适应。我平时不喜欢唱歌,如果要唱的话,我喜欢一个人,在黑夜里唱歌。
小时候,经常要一个人走夜路,特别是每年的暑假,我从外婆家回家的时候,几乎每次都要摸黑到家。每次外婆都告诫我:“天黑了,别害怕,唱唱外婆教的歌。”其实,我哪能不害怕呢?十几里的路,还都是小路,一个小孩子。于是每次天刚黑,我就唱歌,我不知道在夜里,歌声会不会像外婆说的那样,可以避邪镇妖,可以让迷路的孩子找到家。我只知道,一唱起歌,就觉得天不太黑了,心里也不害怕了,唱着唱着,就过了大堤,就可以看见村子最南头的我家的灯光。那时我最喜欢唱的是《外婆的澎湖湾》。
上初三的时候,我到一所离家较远的学校复读,因为要帮妈妈多做些农活,每次回校都要天黑才去。妈妈开始不愿意,我就说“我走夜路走惯了,怕啥!”其实这话也是说给我自己听的。记得那时一个春末的夜晚,我又像平时一样哼唱起来,可是隐约中听到孩子的哭声,我吓了一跳,以为是鬼呢。可是仔细一听,确实是孩子的哭声。我循声找去,就看到一个抱着一捆草的孩子,原来他在薅草时在地间沟里睡着了,醒来天黑找不到家了。我送孩子回他的村庄,我们一路上唱着歌,那孩子也不害怕了。我记得那晚唱的是《妈妈的吻》。
后来我到了城里上高中,因为是农民的孩子,我很自卑。在学校,不敢和同学交往,不敢在课堂上发言,不敢和女生说话。尽管我觉得唱歌还行,但从来不敢在学校唱,在教室不敢,在寝室也不敢。可是那一天,我唱了。那是1989年的元旦,我们高三还在上晚自习,突然灯熄了,整个教室一片黑暗,一片寂静。“我们每人唱支歌吧,也算是庆祝元旦,挨个唱,不许不唱。”不知谁倡议的,可是歌声却挨个想起了,快到我的时候,嗓子发干,手发凉,心想,唱就唱吧,反正谁也看不见。一曲下来,掌声响起。我感谢黑夜没让同学们看见我的泪水,特别是那些女同学。那晚我唱的是《大约在冬季》。
曾经有一段时间,曾经在我生命中最黑暗的夜晚,我每天一个人,走在家乡的大梨园的小路上,在黑夜来临之后,就唱那一支歌。“想你在心里头,别让风把情吹走”,在刚刚获取灿烂般的阳光,在刚刚度过繁花四溢春天,谁能理解一下子坠入寒冷的冬夜的感受,那时孤独在唱。“当噩梦醒来后,又是个新的开头,向往事挥挥手”,在黑夜里唱属于白天的歌,在往事中唱属于未来的歌,在思念中唱属于忘记的歌。夜晚,是一个结束;夜晚也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哪怕你正挣扎在冬天的子夜时分,这歌声犹有温暖和光明。这支歌让身处黑暗的我明白:即使再难抹去的经历,也经不起时间的冲击。“但是别忘记时间在过去,别把一片柔情锁在春天里”,那支在黑暗中唱起的歌,最终把我从黑暗中拯救。我会永远的记住《春水流》。
从此我喜欢上了黑夜,喜欢上了在黑夜里唱歌。黑夜里的歌声,是属于自己的歌声;在黑夜里去唱,自己会到达更遥远的地方。在黑夜里唱歌,需要多少的忧伤,有需要多少的坚强。在黑夜里唱歌,我们会找到在白天里迷失的家;在黑夜里唱歌,我们会在黑夜里不再迷茫。
母亲的歌
文/陈振林
正读大学的女儿问我母亲:“奶奶,您会唱歌吗?”已经七十岁的母亲连连摆手:“奶奶不会唱歌啊,奶奶不会,奶奶儿歌也没唱过……”
母亲一直生活在乡下,一个字也不认识,也没有向别人学过唱歌。可在我的记忆里,母亲是唱过歌的;而且,我觉得那歌声还很美。
当时我不过六七岁,放学后,母亲要带着我到三四里远的外婆家去。走在田间小路上,背着书包的我落在了母亲后边。母亲站住等到了我,说:“你是小学生了不能落后啊,要加把劲。”说着,她拉住我的手,开始唱:“三岁的娃,穿红鞋,摇摇摆摆上学来……”唱着唱着,我的脚步加快了,我一下子挣脱她的手走到了她的前头。
农忙时节,好多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和弟弟都坐在屋门口等母亲和父亲回来。简单吃过饭后,母亲张罗着我们在外乘凉。我们睡在竹凉床上,母亲就摇着芭蕉扇给我们扇风。有时,她会讲《牛郎织女》的故事;有时,她就唱起了歌。我至今仍记得她的唱词:“月亮公公,跟我走走;走到南山,去卖瓜篓;瓜篓瓜,换枇杷;枇杷丑,换瓜篓……”
后来我家又有了小弟,母亲更繁忙了。父亲已到学校工作,基本上没有时间管家里的事。母亲成天都在劳作,回家还得料理我们的生活。一个下雨天,母亲和我们三兄弟说话,说到有一天我们三个都会娶媳妇进家,母亲脸上就有了笑容。说着,她开始唱:“一碗粉,溜溜滚;一碗鱼,煎糊皮……”小弟嘻嘻地笑着,我听着母亲唱,也记住了她的歌。
一个不会唱歌的母亲,即使生活再苦再累,在哺育她心爱的儿女成长之路上,也是会在心里发出自己的歌声的。这歌声,是人世间最美丽的声音。
疯狂的“百灵鸟”
文/菊心朵
“求求你,姐姐!不要再唱啦!我已经忍了你很久啦!”我尖叫着,打断了姐姐响亮的歌声。
我姐姐特别爱唱歌,唱歌是她最大的爱好。早上她刚起床,坐在床上就开始唱歌;洗漱的时候,她在卫生间唱歌;走路的时候,她边走边唱;就连晚上做梦,她都梦见自己写了一首歌……
姐姐上初中时,每当傍晚她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就会竖起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姐姐一进电梯,歌声就“跟”进了电梯,我在家里也能隐隐约约听见。电梯到了七楼,门一打开,楼道里立刻“挤满”了姐姐的歌声,所以那时候姐姐回家从来不需要摁门铃。
只要姐姐放假在家,从早到晚她都在唱歌,有时候一整天就唱一首歌,就像一只发了疯的百灵鸟!每当我听得耳朵起茧、精神崩溃,望着姐姐一脸陶醉的表情,真恨不得把她的嘴塞住!
虽然我们家人对姐姐的歌声有些“审美疲劳”,但是姐姐的校长、老师、同学和朋友都认为她唱得非常棒,就是一个“行走的CD”。姐姐高中时在学校组建了一个乐队,还去大唐不夜城表演过,她演唱的歌曲也被学校放在公众号上让大家欣赏。
尽管我早已听腻了姐姐的歌,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她唱得确实挺好,我相信姐姐的歌声一定会越来越动听。
加油吧,疯狂的“百灵鸟”!
那一年,那双眼
文/夜若萱
仅仅一面之缘,仅仅那一眼,那一双略带悲伤的眼,她从此沉沦。
她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女孩,喜欢用文字来表达心情,很少与人用语言交流,她喜欢文字,喜欢略带忧伤的文字。她,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也不懂爱情,她觉得,爱情,距离自己太过遥远。
毕业季,校园里笼罩着忧伤的气息,连风中也带有淡淡的忧伤。高中三年,第一次参加寝室的集体活动。8个女孩子走在街上,探讨着未来,她,静静地走在一旁。吃过饭后,大家提议去唱歌,她本想拒绝,但是想到这是最后一次了,也就跟着大家一起去了,她们一行人进了一个大包房,同来的还有室友的男朋友以及他的好朋友。她是寝室里唯一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女孩,高中的时候,也有人给她写过纸条,她都淡淡的一笑置之,不会说狠话,自然也不会伤人,她有很多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异性朋友,她不会暧昧,也不懂,从来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和他们相处,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的性格,不会和她暧昧,所以,只是朋友。
进了包房,她选择了一个僻静的角落,静静地坐在那里,听着室友们撕心裂肺的唱着《死了都要爱》,唱着《朋友》,听着《再见》。内心深处也有一丝丝悲伤,要毕业了,要分开了,不知何年何月再见。室友们都起哄让那个单身的男孩去唱歌,她抬起头看着舞台中间的男孩,他手中握着话筒,缓缓地抬起头,冲着大家淡淡一笑,转过身面对着屏幕轻轻地唱了起来,唱的是《朋友别哭》。收到他的目光,她忽视掉他的笑容,心底涌起一股悲伤,那眼神,那双眼睛,他的眼底满满的全是悲伤。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这个年纪的他能如此悲伤,她感觉,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她看着舞台中间的他,听着他唱歌,“朋友别哭,你一直在我心灵最深处,朋友别哭,我陪你就不孤独,”原本很悲伤地歌,他唱出了萧瑟,凄凉的感觉。她,深深地震撼了。但是,也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不言不语。整个晚上,他在唱歌,那富有磁性的声音连同那悲伤地双眼,深深的刻在了她的心底。
从始至终,她和她没有说一句话,她静静地坐着,他默默的唱着。太阳渐渐升起的时候,他们离开了歌厅,各自回家。仅仅一眼,他那悲伤地双眼,他的眼神,深深住进了她的心底。
后来,她结了婚,有了一个疼她爱她的丈夫,只是,有时候,听到《朋友别哭》,她会想起那双悲伤的眼,她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她不知道,那一眼,她已爱上了他,那一眼,她已沉沦。
半夜很想拉琴很想唱歌
我承认我醉了,也只有醉的时候我才有这个狗胆!明明平时我是那么洒脱,那么敢作敢为,可很多时候我又是天下第一胆小鬼!我到底喜欢你什么!我是不是有病啊!
而且我喜欢你又怎样,与你何干,与他人何干,由于我何干!
没想过要把自己弄得如此悲惨,心痛会上瘾吧!因为得不到,所以我更加难以忘怀!如果是唾手可得,那么我就会肆意践踏吧!
我发誓,如果下一次我有喜欢的人,我一定要把他弄到手,不择手段!然后,哈哈,看看我是怎样践踏这个我争取来的感情,看看我是怎样践踏我喜欢的人!我就是这样的人吧!
赤阑桥旁的歌声
文/范家生
每天早晨上班骑车经过赤阑桥,总能看见一群中老年人在教唱着我们曾经熟悉的歌曲。遇到红灯,便支腿转过脸,看着他们并不年轻的脸庞,听着那些熟悉而亲切的旋律,思绪早已飞回了过去。
诗言志,歌咏怀。于我而言,从来不愿也不敢在公众场合制造噪音,但这并不代表我不听歌或不唱歌。小学时,音乐老师就曾教过我们《泉水叮咚响》,一大帮小朋友手拉手在小溪旁学唱“泉水叮咚泉水叮咚响,流过了山冈流过了草地来到我身旁……”乖得很,记忆也深。中学时,流行歌曲盛行,而且一些挎着吉他自弹自唱的男同学特受女同学青睐。谭咏麟、李宗盛、罗大佑,还有什么“小虎队”、“四大天王”等,同学们学起来比上课还带劲。
当兵到了部队,才知道歌的用途有多大。饭前一支歌少不了,集会必须唱歌,遇到几个单位开展活动时拉歌就成了必备课目,这还不包括队列时唱歌。印象最深的是新兵春节,原来饭前一支歌都是老三首:《战士不离枪》、《学习雷锋好榜样》和《团结就是力量》,没想到那天指挥唱歌的排长偏要唱《想家的时候》,结果越唱声音越低,最后竟成了哭声一片。18年过去了,我一直不能释怀:老排长到底是怎么想的?
当年的鄱阳才子——姜夔,万万没有想到也不可能想到如今的生活早已不再是“靖康之难”后“举目悲风景”,亦非与赤阑桥边琵琶女的“合肥巷陌皆种柳,秋风夕起骚骚然”了。有的,是赤阑桥旁歌声的飞扬;有的,是那一首首老歌的悠然与绵长;有的,是那些老人快乐而健康的幸福时光。
乐此不疲学唱歌
文/战福君
我在退休前,对于唱歌实属“门外汉”。可就在前几年,快退休了,我突然产生了学习唱歌的强烈意愿,并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如今,学习唱歌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时竟达到了痴迷的地步。
我有徒步的习惯。有一次,我在小区附近的伊通河畔徒步,突然听到前方传来欢快悦耳、高亢整齐的大合唱声音,走近了才发现是南关区一个社区的合唱团——啊!近200人的合唱团队,吹、拉、弹、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