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文章(精选24篇)
有一种爱情叫疯狂
文/爱你我不后悔
依然是半夜,依然是失眠,依然是想你。
总是想着要给你说些什么,虽然你根本就听不见。就算是我把这些东西发到邮箱里去,也说不定你根本不会打开看看,它永远进不了你的眼帘,你的心坎。
可是我忍不住,没有理智的女人,要一吐为快。
爱情在胸中涌动,却无处排解。
想你,就像你依然还在身边。你的影子久久不肯离去,你的脸庞,你的身躯,你的温柔,你的热情,你的细致,你的疯狂。亲爱的,我忘不了。
虽然时间短暂,可那短暂的时刻,却包容了所有的浓情。它带来的强大冲击,让人久久晕眩,久久汹涌,久久徘徊。余音绕梁尚且三日不绝,何况是对你,对你这个我心心想念的可怜人儿。
想着你在上海的地方,那个叫浦东的地方,可浦东是个什么样子?你又在它的什么方向?一切都很抽象。但抽象的东西,我也依然要去念想。
不知道你这些日子在作些什么?是在家里吗?还是跟家人一起出游共享山川秀丽,风月无限?共享天伦之乐,情意绵绵?
这样的时候,这样的日子,我是不应该来打扰你的。我也应该跟我的家人一起共享这一切。只是心飞了,日月从此无光,山川从此失色。所有的风景,都已固结在胸前。在记忆深处,在你的手指之间,嘴唇之间,游舌之间。
不敢想你,想你我就心跳,想你我就无力,想你我就颓废,想你我就悲伤,想你我就绝望。
可是,如何让我不想你?
我与这个世界如此不相合。这是个现实的世界,我却被虚无所控,被想像所控,被遥远的你所控。
只能够躲在夜里哭泣,只能够面对上天喊你,只能够这样无望地想你。
星夜空蒙,思绪模糊。只有你的影子是清晰的:你微驼的后背,纤弱的身躯;你薄薄的嘴唇,浅浅的笑意;你优雅的动作,斯文的谈姿;你……
我想你,想你的时候我总会流泪。想你,一如既往,胜似以往!以往只是想你的灵魂,现在还想你的躯体!
找不到任何想你的理由。你不英俊,你不高大,你不强壮,你不威猛。你没有一切通常意义上性感男人所具备的东西。你孱弱,你单薄,你胆小,你自私。没有什么理由让我来想你,来爱你。可是,我疯了。我,真的疯了。因为我,就这样不合常理地念想着你。
终于知道,有一种爱情,叫疯狂!
女生看球也疯狂
文/任艳
最近,四年一届的欧洲杯打响了,又一次打乱了我的生活步调。
其实,说起与足球的关系,可以追溯到我上小学时。那时学校有兴趣小组,想不起来是何缘由,不爱运动的我竟然报了足球组。由于去今已远,当时的情况实在记不起什么了,只还有一幕留在脑海里,个头小小的我追着那个皮球,奔跑在偌大的球场中,汗流浃背。
后来上了高中,班里有一位同学是狂热的足球迷。不仅自己上场踢球,遇到大赛更是场场不落地坐在电视机前收看。即使在高三那一非常时段,也要熬夜看欧洲联赛。一有空闲,还给我们讲讲足球的乐趣,但我那会儿“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足球事”,并没感受到足球有什么意思,反倒是这位球迷同学在高考前还热衷于世界杯,实在令我匪夷所思。
一直到1998年,在强大的广告攻势下,我才知道,哦,世界杯又来了!想起那位球迷同学,我决定也来凑个热闹,看看足球比赛何以那么吸引人。
没想到,上了足球这条“贼船”就下不来了!我立即被足球比赛中那种热情氛围紧紧吸引,奋不顾身加入到看球热潮中。虽然不懂什么技术,但每支球队比赛时,球员们所表现出的如行云流水般的绝妙配合,自然洒脱的球技足够让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更不要说,经过几次耐心倒脚后的临门劲射,或是争抢角球的鱼跃冲顶,或是妙接传球的倒挂金钩,或是单枪匹马长驱直入后的凌空抽射,皮球入网的那一刻,真让人血脉偾张,不由得为他们喝彩,大呼一声“好”!
除了精彩的比赛,看球赛不能不谈谈那些球员。那一年,认识了中场大师齐祖,光头闪亮的他成为那个夏天世界杯上一道耀眼的光芒;那一年,追风少年欧文的横空出世,万人迷小贝谜一般的弧线让人难以忘怀;王子托蒂、战神巴蒂、忧郁的劳尔、黄金一代菲戈、外星人大罗……他们的出色表现夺人眼球,让我也大咽了一口口水,原来这里还有这么多帅锅!
从此,世界杯、欧洲杯、欧洲联赛都成为一个也不能错过的比赛,熬夜看球成了我的生活常态。虽然白天常会头脑发晕,几次三番打算戒了看球瘾,可是一有喜欢的球队的比赛,到了时间点还是精神抖擞地打开电视一睹为快。
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熟悉的球员已然挂靴,绿茵场上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身姿。然而十多年的时间里,又有许多新生力量称霸球场,当年青涩的鲁尼已经成长为队长,克洛泽留下精彩后空翻的身影,长发飘飘的中场皮尔洛的出神入化,梅西也成长为一代“煤球王”……
比赛看得多了,渐渐发现,不论两队实力相当还是悬殊,队员们都会认真对待,不泄气不放弃,奋力战到最后一刻,所以足球比赛中常有惊天大逆转的好戏上演,不到最后,鹿死谁手都是未知数,这不可预料的结果,给足球增添了一份独特的魅力!
而人生不正如一场足球比赛吗?只要你认真努力地生活,随时都会有逆转的戏码上演。不到终场哨声响起,一切都是未知数,这是足球的魅力,更是人生的精彩啊!
那些年疯狂追过的偶像
文/白水之泉
谁没有过年少轻狂的时候?谁没有过热血沸腾的岁月?谁没有过花季璀璨的梦想?在年少轻狂的时候,在热血沸腾的岁月,在花季璀璨的时刻,我们都曾有过疯狂的冲动,追逐着自己偶像的脚步,以铁或血,扞卫凝聚着自己梦想的偶像,一步一个脚印,缓慢而坚定地前行。
记得刚刚步入高中的时候,港台风席卷着校园,摇滚乐涤荡着骚动的魂灵。
我们这里是小城,虽然电视基本已经普及,但电视台的频道,换来换去不过还是跳不出央视影响的窠臼,这满足不了我们日渐强大起来的好奇心和强烈的求知欲望。况且一个星期,能够用来看电视的时间,不过一两个小时而已。而且电视台是不会因为你有空闲看电视,才播放你所喜爱的节目。因为要学习,我们所谓的闲暇时间,几乎全被挤占。学习学习再学习,就是那个阶段我们人生的最好注脚。电视节目对于我们来说,就是鸡肋,看之无味,弃之可惜。好在当初借口为了学好英语,家人给买了个随身听,可以在注脚做作业的时候,听听音乐。于是就有了接触港台音乐和摇滚乐的契机,可以边学边听边唱。
当时的“街歌之王”,港台风的代表,要数郑智化。班里的同学,几乎无论是谁,都能够哼唱出几句。因为只要你出门,从街头走到巷尾,都能够听到郑智化略含沧桑的歌声。从《水手》到《星星点灯》,再到《淡水河边的烟火》,直至《大国民》,一路听下来学下来,倒有很多人像模像样。在他众多的歌曲里,我最喜欢的是《我这样的男人》。也许是在电视上的偶然一瞥,拄着双拐的他在舞台上蹒跚,饱含沧桑地演唱这首歌曲,深深的打动了那时候的我。虽然时光匆匆,转眼就过去了二十多年,但那歌词和曲调,至今我依然记得清清楚楚。歌声里,那个矛盾,迷惘,要强,柔弱,渴望温暖的“我”,不就是当初的自己吗?
“我的脚步想要去流浪,我的心却想靠航;我的影子想要去飞翔,我的人还在地上;我的笑容想要去伪装,我的泪却想投降;我的眼光想要去躲藏,我的嘴还在逞强。我这样的男人,没有你想像中坚强;我这样的男人,在人世间飘荡。如果你宽容的胸膛,是我停泊的海港,让我在梦和现实之间,找到依靠的地方……”
在偶然间,我听到了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接触到了摇滚乐,然后,就发疯了一般,沉迷在其中。从黑豹乐队的《眼光里》《体会》,到崔健的《南泥湾》《假行僧》《一块红布》,到张楚的《姐姐》到郑钧的《回到拉萨》《极乐世界》《灰姑娘》《赤裸裸》等等。每天都学着嘶哑着喉咙,在校园里狼一般的嚎叫,甩着膀子横行,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在跟着癫狂,跟着痴迷,跟着颓废,倏忽间,青春就不经意地和我说了再见……
郑智化,教给了我拼搏奋斗,以及敢于承担责任;摇滚乐,教会了我对身边世界,用自己的心灵去思考体味。在我回首往事的时候,我很庆幸,我不曾因为自己当初的行为而后悔。这回忆,反而激起了我已经沉淀、冷寂了的青春热血,再一次翻涌沸腾。这些,就是那些年我疯狂追过的偶像。
最后的疯狂
文/匡小容
淡淡的去回味,记忆总是苦涩的,痛苦的。我的生活就是一杯自酿的苦水。不想去埋怨,不想去怀念,只是看到曾经的自己是那样的疯狂,那样的不可一世,等待我的却是这样的苦,也许这还不是最糟的,因为可能还有更糟的在等待着我。感觉是这样的疲累,却没有勇气去松一口气,生怕这样去做了,整个人就彻底的垮掉了。
我的生活用“疯狂”二字足以形容,也只能用“疯狂”二字才能形容。读书时代,我真的像疯了一样,没命似的去读书,恨不得每时每刻都在看书,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去做,只是看到自己的确在那样做。我并没有看很多书,但是我看了很长时间的书,我想这一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因为我总是把一本书翻来覆去的重复看来看去。那样做是一种浪费,也是一种无奈。选择对我来说,从来就是太少。如果我一如既往的走下去,我应该可以得到社会希冀我得到的,我并没有善始善终,我最后成了一个我也不想看到的,没有人希望看到的自我。你不明白我的,因为连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自己像一个迷惑,人生只是一个更大的迷惑。“疯狂”了,然后让我死掉,读书时代的死掉那就是彻底的输掉读书游戏。我真的输掉了。
离开学校后,我从事投资,应该也可以这样说。不过这对我来说,对社会来说,这都是一个势利的游戏。我并没有痴迷,所以谈不上疯狂。直到有一天,忽然染上了电视剧,我不管不顾,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敢不做,包括谋生。我就是那样的沉浸在电视剧构筑的虚幻世界里,无法自拔。那样的疯狂,那样的虚幻,那样的短暂的忘掉了所有的经历,所有的痛苦和困难。只不过这一切的确是短暂的,短暂之后是更大的困难,更大的局促。所以总是在疯狂之后不得不再次艰难的匍匐前进,或许带着几分不情愿,我没得选,只是因为我还没有死去。一而再的重复这样的循环,有一天,我终于明白,原来,这是我最后的疯狂。
这的确是我最后的疯狂,因为在短暂的疯狂之后我不得不直面人生的惨淡;因为在短暂的疯狂之时,我有时还会淡淡的忧伤;因为在短暂的疯狂之后,我可能要永远跟它说声再见。或许,还能够偶尔的疯狂,但是这样的局面一定不能持续太长时间,这毕竟只是最后的疯狂。
为爱疯狂
文/白锐鸽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乏故事的人,只是那些故事缺少听众而泯灭于看似平静的生活里了。那些故事里的寓意在什么地方,对于当事人而言,过去式终究是过去式,只有现在式和将来式才是希望。然而,在某一个熟悉的街角,你或许会记起曾经的过往,以及个中的滋味。
小薇生于单亲家庭,尽管生于农村,家庭条件一般,但是母亲对其百般呵护,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丢了的那种。结束了备受煎熬高中生活,小薇进了西安的一所民办院校。母亲变卖了家里大部分值钱的东西,才凑够了小薇大一的学费。
也许是因为从小缺少父爱,又或者是因为家里条件一般的缘故,一个小女孩该有的公主般的高傲,在小薇的内心里竟然没有成长起来。然而,青春确实是个美好的年龄段,一如小薇所在学校食堂里的糕点一样魔幻。每次排着长队打饭的时候,总能瞥见年轻的糕点师在忙活着一件又一件不同名称的新款小蛋糕。什么黑森林,什么红色恋人,什么魔幻巧克力之类的,小薇总是用艳羡的目光盯着玻璃柜里的作品。终于有一次,小薇用省下的午饭钱买了一小块挂着樱桃的小蛋糕。甜美一如女孩子夏日里的梦乡。
日子一天天地流逝,日益繁重的功课,难以应付的舍友关系,还有寒假回家后母亲那忧愁的脸,都让小薇想要逃逸,逃逸到一个可以放松的世界里。漫长的冬季过去了,春天蹒跚地来了,小薇拉着长长的行李箱再次来到校园。这一学期不用交学费,小薇心里稍微放松一些。
又是长长的队伍,然而少了舍友的相伴,因为这学期一开始,很多舍友都多多少少有了中意的男朋友,小薇呢,因为终日里埋头读书或者苦恼,很少留意身边同龄的异性。从长长的队伍里往前看,竟然与年轻蛋糕师的目光相遇了,猛地惊醒,埋下头去。
再后来,排队的间隙里,蛋糕师竟然有时间主动找她搭话,一来二去,竟然渐渐熟络了起来。再后来,小薇竟然撇下学业,回家向母亲摊牌,自己要嫁给蛋糕师了。
善良的母亲在劝说无奈的情况下,打了小薇一巴掌。就是这一巴掌,埋下了深深的疼痛给母亲。母亲四处找人,把山上的核桃树卖掉,给小薇置办了嫁妆。年轻的小薇,本该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了蛋糕师的孩子,回老家生孩子。让人庆幸的是,小薇诞下一个健康的男婴。然而,抚养孩子的历程确是无法形容的艰辛。在此期间,小薇不知道与婆婆发生过多少次口角,这期间,蛋糕师回来过一次,没留下什么话,就走了。
孩子一岁的时候,蛋糕师跟小薇说,我们离婚吧,我在外面有女人了。年轻是什么,年轻就是敢作敢当。小薇一气之下,扔下孩子,来西安签了离婚协议书。回西安的途中,将自己的所有嫁妆都丢在了亲戚家里,只身隐匿在西安熙熙攘攘的人流里。
这个时候,母亲的脸竟然是模糊的,蛋糕的色彩也是模糊的,连孩子都成了荒诞不羁的笑话。故事也就此落幕。
第一次听这个故事的时候,也是为了家里的一些事情,自己节衣缩食,半月未见肉味。是一个很和善的同事硬是拉我去吃的大盘鸡,在餐桌上我收获了小薇的故事。
年轻是什么?是粉面丹唇,是太多情歌里的爱我或者爱他,为了所谓的他或者她,放弃一切都在所不惜。然而,当现实结结实实地砸向你,砸下下一个阶段你所担负的角色和义务的时候,你是不是还能那么疯狂地说你爱?
张爱玲小说里的爱那么纯粹,纯粹到不食人间烟火,纯粹到一个男人历尽万众风情,终又回到寡淡的生活。可是,自诩为天才的她,晚年却饱受虱子的折磨,一个人孤独到老。爱他或者爱她,先爱你自己;失去你自己,你的爱终将付诸东流,不是么?
当你和他或者她并肩站在风雨里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更想张开双臂拥抱整个天空。你想像三毛一样,拥有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旅行;你想把简陋的厨房打扫得干干净净,做一顿属于自己的土豆浓汤;你想找个地方,播下自己的西红柿种子,看着季节爬过西红柿的枝蔓;你想带着孩子,认识你曾经认识过的自然。世界这么奇妙,爱不仅仅局限于他或者她,人类情感中的爱包罗万象,首先是爱自己,爱孩子,爱父母,爱生活,爱自然,把自己的心装扮地永远像一颗刚刚冒出来的新芽一样,疯狂地爱我们途经的世界,尝试着在感触的同时,捕获健康的养分,并努力营造舒适的微环境。为爱疯狂,为多元化的爱疯狂,而不仅仅是他或者她。正如《钢铁是怎样炼成》里的那句话说的那样:“人,应该赶快生活”,是的,赶快投身于你爱的和爱你的世界里。
最后,我的故事里的小薇,不知道你的生活里的漩涡流淌到了什么地方,我也相信,生命的万千种结局里,你会找到最好的。
希望疯狂生长
我能不能把坐牢也说成小鸟的欢鸣
不然我就守住这秘密什么也不讲
我夹杂在爱情朝圣的云云信徒之中
以为虔诚膜拜就能够获得幸福
人生的枷锁已经禁梏的我疲惫不堪
深紫色的瘢痕是夜深时辗转的苦楚
没有人愿意陪在失败者的身边
人们总是把欢情愉悦和循规蹈矩供奉
甚至没有一只狗的体贴或猫儿的温存
眷恋在我脚旁
城市的无情创伤将我驱逐流浪
人们可以随时随处喊出我的名字
却换不来金钱和名誉的荣光
懵懂的孩童获罪在无知的襁褓
自由透过洞若观火的铁窗了望
墙上的时钟嘀嗒作响
童年不能安然睡去 一再被旱雷惊扰
一只蝴蝶伤心至死
自然有千百只蝴蝶翩跹飞去
我与这个处处为牢的世界
最亲近的只剩下冰冷的铁窗
总有不死的欲望 穿透诋毁和梦想
在目光所及的土地上 希望疯狂的生长
那些年我们一起历过的青春
文/若风雨轩
青春让人痛苦,又让人快乐,更令你回味,青春的岁月似水流年,曾经的岁月宛如昨日,一切映入眼帘。——题记
那些年,一个那些年早已不知透过多少往事,青春的点滴仿佛正历历在目,那些年的青春,总有些疯狂仍记忆犹新,年少轻狂时的作为总是那么豪气干云,但,不疯狂怎能叫青春,不冲动何以见狂气。
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感到厌倦时,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
那些年一场痛苦而又疯狂,喜悦却又感伤的初恋,是否早已在你心头刻下一道永不磨灭的印痕,至今仍记得那年那月那身影,也许我已忘却了那面庞,但若再见,必会再现。当你在那一瞬间,当你看见她的那一刻,时间仿佛就此定格,世间一切仿佛都变的更美好,那身影从此便成为你心中的毕生难忘。
爱上一个人只在一瞬间,忘掉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从陌生到朋友,在你心中,你一直在悄悄关注她,在你心中就有那么一个渴望,我要和你做朋友。青春的心灵总是冲动懵懂的,一场在脑中早已构思千百万次的告白,当现实来临的那一刻却又那么不知所措,告白终究还是失败的,虽早已明白,但当你真正面临的一刻,仍是那样泪流满面。
与其说光阴渐逝,毋宁说,流失的是我们自身。
不一定全中国的男生都如我般废材,但我也努力过,无奈偏科太重。同学或是嘲讽或是鼓励,但一切都并不重要,永远都应记得,永远,永远,无悔于自己。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青春流水太过急。战水中激浪为无悔,守记忆恋想为青春。
坚持到曙光绽放时,怒拼至破晓来临刻。
破釜沉舟拼他个日出日落,背水一战干他个无怨无悔,奔跑吧,少年!即使前路位置迷茫,勇敢爱吧,放肆追逐心中梦想。——《青春派》
那件疯狂的小事叫暗恋
暗恋,是一种美丽的痛,她苦涩中带着甜蜜,幸福里夹杂着淡淡的忧伤。暗恋是藏在心底最隐秘的心情,是只属于自己的快乐。暗恋是一种无私而纯净的爱,却永远都不会表白。也许正是因为矛盾才美丽,也许遗憾才显得更加珍贵,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甜蜜的忧伤。
是否在你假装不经意的回头时,总能碰上一个慌张的眼神?是否在你故作淡定望向窗外时,眼镜还在偷偷瞄着某个人?总有一些可爱又温馨的小秘密,成为你们心照不宣的默契。暗恋在这个时候,既是一个人的事,又是两个人的事。因为有些感情不说出来才更耐人寻味,有些爱淡淡的就很美。
如果爱情是一杯酒,那么暗恋的单相思则是一杯只能独自咽下的苦酒。得不到,却又忘不了。你的爱可能是全世界最伟大的,你愿意为了你心爱的她付出所有,然而,她却自私得连一个付出的机会都没有给你。你和她仿佛是两条平行线,只能远远的看着,却永远没有交汇的时候……
谁没有过暗恋?谁在年少时没有过一段青涩的想念?当时的暗自挣扎与纠结,都被时间的风雕刻成一幅版画,画面依然热烈,但已经没有了那份冲动和忐忑,变成一幅美丽而释然的风景,藏在心底,成为珍藏一生的宝贵回忆。
暗恋是一种礼貌,暗地里盖一座城堡,然后再做你的跟班、跑腿或小猫~~~~~~有时我想暗恋也是一种很快乐的事情,而等待的过程是一种让人心碎的美丽。我一直在等待。不是等待与你相遇,就是等待与你错过……
那些年我疯狂追过的偶像
文/寒江独
我女儿是我崇拜的偶像。
妻子娟生女儿的时候已经三十三岁了,因疼痛大喊大叫,险些把医院的屋盖给挑去。医生把女儿抱给妻的时候,说了一句:“是个女孩,挺漂亮的。”我看见女儿的时候,她专注严肃地吃着奶,让我这个父亲居然对她多了几分敬重。看看长相,怎么这也算漂亮?再偷偷看看别人家的小孩,才发现女儿的确漂亮。
长到六七个月大的时候,女儿的漂亮可以用“惊艳”来形容,总能给别人视觉上的冲击,初见她的人禁不住会赞叹一句:“像个大洋娃娃。”
在一个充满阳光的清早,我走过去看她,她还在睡着,眼睛还没有睁开。我轻轻唤她的名字,她居然笑了,然后睁开眼睛,笑着看着我。阳光和女儿的笑,充满了房间。
在容易弄湿裤子的年龄,有一次,我故意逗她,摸了摸裤子,本来是干的,我故意说:“呀,这么湿呀。”她委屈的正要哭,但马上就停止了,过来也摸我的裤子,同样说:“呀,这么湿呀。”
女儿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别的孩子在送幼儿园的时候,都哭的死去活来的。而女儿从来没因为送托儿所幼儿园的哭过一次。还有,在发烧输液护士扎针的时候,也没有哭过,默默看着,回家后还可以把护士的动作模仿一遍。反过来她有时会为莫名其妙的小事哭一阵。
孩子四岁多的时候,妻子娟住院了,我的心头有股莫名的伤感,那一年的最后一天,我去幼儿园去接的女儿,她还沉浸在新年联欢的气氛里,嘴里说:“热热闹闹地。”
娟的病日益沉重,一个月就撒手人寰。在去世前的那个下午,大人把孩子带到医院来看妈妈,女儿先是在痰盂上方便,听说妈妈要水喝,起来给妈妈倒上水。就在那个夜里,娟死了,事后想想女儿的行为,这孩子也许是个天使。
后来又有了妻芳,简直是给女儿量身订做的妈妈,后来女儿说,两人算“是一见钟情”。我也算是长舒了一口气,女儿总算是续上了母爱,填补了空白。这要感激芳。
女儿最反感“后妈”的称谓,同学有时问:“你后妈对你好不好?”女儿会很生气,回家还会叨咕几句。
但凡事都不完美,母亲起初因误会不喜欢芳,很是刺痛了她的心,几次要离开,总是女儿,发疯了似的抱住芳。为了女儿,芳是横下心委曲求全了。
面对女儿,我真的有一种敬畏的感觉,喜欢听她的,仿佛来自天空见解。孩子比我们正确,我们理应听从孩子的。在上小学的时候,老师有时会叫家长,女儿见我下班的时候,会兴高彩烈地对我说:“爸爸,我们老师让明天你去一趟。”别的孩子竭力避免的叫家长的事,女儿却兴高采烈的告诉我。
第二天到学校,老师会说女儿一些不是,比如上课坐不住,作业不工整,废纸扔一地等等。我都一一笑纳(想不出更好的词,只好用笑纳)了。老师虽然不算喜欢他,但到不教他们班的时候,女儿还是伤感的哭了一阵。
女儿喜欢小动物,邻居家一个小狗,她会抱着那小狗到我家来玩一会,那小狗自然也喜欢她,后来就干脆住到我们家院里。这更坚定了我女儿是天使的看法,传说中的天使不就是很吸引小动物们的留恋的吗?
现在女儿已经上高中了,在学校里,同学们总是把她的东西当自己的用,分享水果;分享改正带;分享笔……女儿回家会说很奇怪这件事,我笑笑,心想你是天使吗,天使是无私的。女儿长大了,漂亮,但她苦恼没有男孩子追。她也想有一次正常女孩的恋爱,但就是求之不得,我心里明白,那是因为她是天使,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总有一天,她会从天使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正常的恋爱结婚生儿育女,成为一个普通的女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不会成为一个庸俗的女人。
现在女儿每星期回家,女儿回家,家里像过节日。芳的爸爸七十六了,他说:“最好听的声音就是听外孙女喊他吃饭。”
“姥爷吃饭了!”这最普通的一句话经女儿嘴里喊出来仿佛天籁之声,美过音乐,因为女儿是天使。
疯狂以后,总要一个人走
文/六年枣
前几天我在街上碰见了昔日的闺蜜雪儿。
她真的变了很多,我甚至怀疑这是我认识的雪儿吗?从前的婴儿肥不见了,成了一张清秀的瓜子脸,原本齐耳的头发现在也触到了腰间,白色中袖配七分牛仔,成了个文艺女青年。
可是,眼睛却没了以前的那种清澈,纯净,从前的雪儿,笑容那么天真,那么干净,时间改变了她。
就像乔·赫伯特说的,时间是蹂躏青春的骑手。
就在两年前,我们还是同班同学,形影不离的闺蜜,几乎做什么事都是一起的,我们的性格爱好那么相似,就连喜欢的男孩子,都是同一个人。
L们班当时最帅的男生,我和他是多年的同桌,关系自然很好,好到像恋人一样,是的,我喜欢他,我们可是班上公认的金童玉女,我告诉了雪儿我对L的心意,雪儿眼里闪过一丝憎恨,那只是一瞬间的事,却还是被我给捕捉到了。
没多久,我和L顺其自然地在一起了,和他的恋爱生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美好,我好像不是他的恋人,而是亲人,没有太多的关心,却又总是让我觉得他是在乎我的。年少的爱总是让人太迷茫,摸不着头脑,找不着方向。
我和L一次又一次地发生争吵,每回都很激烈,我们谁都不退步。雪儿劝我,你不要太用心,其实L不喜欢你,他迟早是要和你分手的。我固执地不肯承认,努力地作最后的挣扎。
实际上是L让雪儿说的那句话,L想让我放弃,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仿佛为了应雪儿的话,我和L在一起后两个月便分手了,我躲在学校的厕所里哭得撕心裂肺,雪儿硬把我拖了出去,连声骂我没出息。那时失恋仿佛是件大事,放学后我拉着雪儿去地摊上喝冰啤酒,结果我吐得稀里哗啦,雪儿告诉我,她很心疼我现在这个样子。
是吗?那为什么我朦胧中看到了她狡黠的笑容。
雪儿喜欢L,L爱上了雪儿。
我很早就知道这个事实,从我告诉雪儿我喜欢L时,从雪儿劝我和L分手时,从雪儿说她心疼我时,可是我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我不愿承认我最好的朋友背叛我的事实。
最疼的疼是了解,最伤的伤是背叛。
我不是好好先生,可以原谅每个伤及我的狼。
后来我转学了,我断绝了与雪儿一切的联系方式,我不知道雪儿是否对我感到歉疚过,但那些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她多年的情谊,就这样烟消云散,再也回不来我们身边。
我知道,L和雪儿不会地老天荒,两个太相似的人,终究走不到一起,就像我和雪儿。
后来的后来,我有了新的闺蜜,新的生活,新的爱情,心底的那两个人,成了我不愿再提起的旧疤,只是脑海里偶尔浮现出他们的身影时,还是会贪婪地回想那段苦涩又甜蜜的时光。
他们陪我度过成长的阶段,我万分感激又留恋,就算给予过我伤害,那也只是年少莽撞。
好朋友只是朋友\还是朋友\不能够占有\好朋友疯狂以后就一个人走\无所求\好朋友只是朋友\只能保留\一点点温柔\我知道什么时候回头\不打扰你的自由……
郁可唯的《好朋友只是朋友》,我听着异常伤感,时间是个杀手,无论是我的爱情还是友情,都被时间谋杀埋葬了,连墓碑都来不及刻就匆匆了事,一起疯狂后,就一个人走。 有他们,不虚此生。
本以为尔后不会再相遇,老天却怜惜,让我们重逢。
此一时,彼一时,我们成熟了很多,对以往的错与对绝口不提。令我心寒齿冷的是,我们只是寒暄了几句,便再无话题。
竟然如此生疏,好一会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我们已不能再同时喜欢一个人,我们已不能再一起喝得酩酊大醉,我们已经离得太远,明明不是陌生人,却比陌生人还陌生。
挥手说拜拜,我们连电话都没有留,不是忘了,而是害怕面对,害怕稍不小心,就又会遍体鳞伤。转身离开,我流下了早已想夺眶的眼泪,我想她一定也一样,心痛进了骨子里。
多年前的那分情谊,虽陈旧不堪,却永远烙印在我们心脏的最深处,谁都不去触碰。
海枯石烂,此情不移。
爱情盲目了,而疯狂总是伴随着它
从前有一天,人的情感和特质聚会。
当无聊打第三次哈欠的时候,疯狂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
兴趣颇有兴味地扬起眉毛;而好奇则忍不住的问道:“捉迷藏?那是什么?”
“那是个游戏,”疯狂解释,“我闭起眼睛从一数到一百万,这段时间你们要找地方躲起来;当我数完以后,第一个被我抓到的人要代替我的位置继续这个游戏。”
热情赞成地在愉悦身边跳舞;快乐因为说服了疑惑和从来没对什麽产生兴趣的漠不关心而一直跳跃。
但不是所有人都想参加这个游戏。
真实不想玩,因为他觉得“为什么我要躲起来”?
优越感认为这是一个愚蠢的游戏(事实上,是因为这游戏不是它想出来的主意);而懦弱则选择了不要冒险。
“一、二、三……”疯狂数着。
懒惰是第一个躲起来的,正如同平常一样,它不想离开第一块石头那么远。
信念跑到天上;而忌妒躲到了靠着自己力量赢得最高树冠的胜利的背后。
大方找不到一个可以躲藏的地方,因为它找到的每个地方都比较适合它的朋友:清如明镜的湖给美丽;树洞是害羞最佳的藏处;而自由应该跟着蝴蝶飞翔。所以最后大方他选择站在太阳的光线底下。
相反的,自私从一开始就找到了一个只适合自己的地方。又通风,又舒服。
谎言躲到海洋的底部(骗人的,其实它躲在彩虹的背后)。
热情和欲望跑到了火山的中间。
遗忘呢?我也忘了,反正不重要。
当疯狂数到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时候,爱情还是没找到躲的地方,因为它找到的所有地点都已经有人了。
不过它注意到一棵玫瑰树,因此它温柔地躲到花丛里面。
“一百万!”疯狂数完了开始找人。
第一个找到的是躲在距离石头三步处的懒惰。
接着它听到信念在天上跟上帝争吵的声音,而且还感受到热情和欲望在火山里的脉动。
一个不小心,又发现了忌妒,当然,还有它身前的胜利。
疯狂根本不需要去找自私,因为自私躲在虎头蜂的巢里。
走了很久,疯狂也渴了。
没想到,在湖里找到美丽和坐在湖畔不知道该躲在哪个角落的疑惑。
接着它陆续找到了所有人。
潜能在草地上;苦恼在一个黑暗的洞里;
谎言在海洋里面(还是骗人的,它躲在彩虹后面);
遗忘根本忘记自己在玩捉迷藏,最后,只剩下爱情了。
疯狂在每棵树的后面,星球上的每个缝隙,所有的山上都找不到爱情。
就在它正要放弃的那一刹那,发现了玫瑰树和玫瑰花。
它抓住了树枝,开始晃动这棵树,结果听到一声痛彻心扉的惨叫。
原来玫瑰的刺伤了爱情的眼睛。
疯狂哭着,哀求着,请求爱情的原谅,并承诺当爱情一辈子的导盲犬。
自从它们在地球上第一次玩过捉迷藏之后,爱情就盲目了。
而疯狂总是伴随着它。
爱情,当疯狂过后
文/小小的希望
早晨,当我正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时,忽然发现床在晃动,我的第一反应是地震来了吧?猛的坐起来,准备下床。这时一张丑恶的嘴脸笑眯眯的看着我。原来又是讨厌的小胖叫我起床,一看表才6:30.我无语,只能神速穿上衣服去洗漱。这样小胖就可以在我床边无忧无虑的使用吹风机,因为只有我床边有电源。
他吹头发我何必起床呢?这是因为前几天我的美梦总被他吹头发的噪音扰乱,当一个人沉浸在梦乡,忽然噪音响起,你是什么感觉呢?我就告诉他吹头发前先叫我起床,况且他常把镜子放我床边(我在上铺),上次我的一次辗转反侧,将镜子碰到地上,还好地上垃圾够厚,没摔碎。所以他吹头发我就起床。
很多人会疑惑一个大学生起这么早干嘛?为什么每天都洗头呢?因为他恋爱了!他在疯狂的追他们班(我们是混合宿舍)的班花。
那段时间。他一改往日睡懒觉,不上课的恶习,每天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只为给暗恋的女孩准备生日礼物。整整一周时间,呆在宿舍废寝忘食的在盖他所谓的“爱的城堡”,一种类似堆积木的游戏,不过跟建造真的房子一样,里面有亲手做的沙发,床等。他笨手笨脚的看着说明书去小心翼翼的建造,真的是将自己的心投入其中。
那一刻的我被貌似像阿甘一样的小胖的浪漫打动,这所房子模型融入了他的真情和心血。我的内心像打翻了五味瓶。我恨:恨自己不是个女孩,恨自己是个传统的男孩,否则我也会爱上他。
他的疯狂一周,他的穷追猛打,他的良苦用心。终于在将生日礼物“爱的城堡”送上的一刻,攻克了女孩内心的堡垒。两个人迅速走在了一起。
爱情疯狂期过后的小胖,远离了自己曾经“亲爱的”的网吧,开始了喜新厌旧的生活。每天陪着新的“亲爱的”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去餐厅,互相喂饭!
当爱情来临时,唐玄宗“从此不早朝”,而我们的小胖从此不睡懒觉,不去网吧。每天陪着女友自习或是在校园里散步。也许你曾在校园的某个角落见到过现实版的美女与野兽,不要怀疑,那就是他们!那种场景刺痛了我们所有人的双眼。
原来世上真的有奇迹。谁说只有帅哥才配美女,屌丝男也有逆袭的时候呀!
原来爱情如此神奇!
(仅以此文献给小胖,祝你幸福!秦江涛)
疯狂的绽放
女人如花,若未曾绽放,人生意义何求?
每个人生命中或许都该有这样的感觉,为一个人的执着,疯狂,每个细胞都为之饱满充满血液。年少时太多的天真,纯纯的感觉,即使喜欢,也理性地考虑着学业问题,希望那个彼此爱慕的人能够懂得,换个时间段,来段海誓山盟的感情,可惜,他不懂,所以宁可高傲的发霉着也拒绝卑微的将就;稍大些,烂桃花只是因为他人多留情,不小心碰上一个人,对你的执着、贴心,让你误以为是爱情,你习惯着他的习惯,不久当习惯如同烟瘾挥之去,而他提前知道这种感情不是爱,只是习惯,而你却已深陷其中,久久苦苦不能自拔,以为只是一些外在的因素干扰了你们的爱情,却不知,或许,你从未爱过,你只是丢了个娃娃,而这个娃娃曾经是你最爱的习惯!
不曾想过,为一个人,一夜站着的火车票,只为跟随他的脚步,去他最爱的故乡,而现实的疯狂却在一幕幕上演,如同梦境,傍晚七点半刚刚打完球,没有过多的思考,一个半小时内就收拾好行李,希望跟随你的脚步。
在地铁站差点照面,而希望给他惊喜的我避开了。
火车站的劳动节来的有点早,赶到车站,一屋子买票的人,不理会众人鄙视的眼光,插了队,希望赶上10点半的火车,可惜,没有票了,那种感觉如同爆裂的气球,但之前网上看到帖子说,这种节假日,人较多,可以逃票,为此我义无反顾,终于几经辗转,上了火车,找了个站的地方,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
有时候怀疑自己的臆想症该是有多严重,别人已经明确的表明了态度,自己却编造着众多借口,苦苦的骗着自己、安慰自己,或许,在这趟旅行之前,我本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只是不想承认,想给自己的单恋一个“完美”的结局。
一个人身在异乡,没有一个人在身边,只有自己,那种感觉,这辈子的第一次,是你的逃避造就了那样的结果,可惜我太坚强,太粘人,依旧想去寻找你成长的足迹。你的妥协我以为让我看到了希望,却不知让我们渐行渐远。
不是自己太坚强,而是爱情让所有的一切有了为之努力的动力,这样的爱太重,你说你心眼太小,容不下!或许那是我早就猜到那样的结局。
凌晨三点半回北京的火车,你多少有些担心,用你的话说是愧疚吧,可惜,我不需要,得不到爱情换来的是怜悯,我宁可不要,所以,不用愧疚,身体上受的累远不如心上的煎熬,还好,你给了我答案,大家都对的起自己的心了。Q上你说“很恨我吧”,真的不恨,我有什么可以恨你的,我为什么要恨你呢,如果你也爱我,你会珍惜,可惜,你不爱,所以我如果有恨,多少有点空穴来风了。
20岁时候的愿望,“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望!”梦想从未改变,但是不求得有多少人能够真正懂你,希望的只是那么一个。可惜,你原来不是……
我理清过去三天的记忆,过去一个多月的日子,在这段时间里面,我疯狂地为你执着过,我幻想着各种美好的结局,虽未如愿,但是成长是你看不到的。我再次清晰地知道,对于感情的挑剔也许会让我长期单身,但是不再惶恐,你选择的人是与你即将度过一辈子的伴侣,怎会那么轻易?同样我的坚强再次赢得了你的佩服,但是其实我宁可当你生命中的那个小女子,守护着属于我们俩的虔诚!
情非得已
文/海晴帆
欲望太过会蛇吞象,时间做出了最好的选择,感谢在关键时刻总有事出现,把自己抛回了现实,不被疯狂的想法冲昏了头脑
注定会有的结果,不知为何之前还要那么执着为没有的可能抱有各类各色的幻想,也许实在自己的一己私欲在作祟,有所求必有所动,发神经也不是不可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终于在体味中明白了,人为何可以为所欲无所不为
每个活着的人,没法选择生死,也对死后一无所知,却有生在人世被判为死刑的可能。生死之隔不知差多少毫厘,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死的那一刻是不是应该得到救赎,让其安然在平等地离去,活着的人慢慢洗去心里的那些不美,安好度过余生,其实这一切都不容易做到
生活里真是充满了戏剧性,越是你觉得不可能的事越是在身边不远处发生着,人的一生过完就完了,度过的每一段经历都不存在单纯的好与坏。越来越多事实证明,只要想做,积极去行动一切都不晚,年龄是不做事强大、普遍且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杀伤力武器。学到老活到老,不安分也能疯狂到老。不拖累亲人,考虑了亲人的感受外,就可以在有限的范围里只为自己活一回,貌似做什么工作、挣多少钱真的没那重要,顿时感觉轻松了许多
活着其实一直挺容易的,不去特意克制自己的欲望,努力追求精神世界不被物质所累,闲的没事不去仅仅计较。今后不再自我贬低,虽然没法把日子过得大富大贵,至少要自食其力,让自己存在在一个舒适的环境里,让心安
生活里充满了无奈,心情也时时不安常规出牌,时常自己都没法理解自己。空空的痴痴的等,有人等是一种幸福,傻傻地等不知是不舍还是在祈求心回归
被人耍心里很恼火很抓狂,耍自己要怎么来发泄。心痛脑热,想要走走来消解,奈何没了兴趣,走也仅仅是稍稍给眼睛解脱了片刻,不佳的心境还在徘徊,还是喜欢来个淋浴,洗洗身,冲冲心
做个简单人,不再盼情归何处,不羡慕,心自明静,把时间都归还自己
错过了雪中散步,即将迎来阳光明媚,何时行都将不晚
小寒大寒又一年
文/邓荣河
凛冽的西北风犹如一把利剑,一路狂劈乱砍,直至季节的最后一个驿站——大寒。
其实,大寒是个概念,一个一想到就要瑟瑟发抖的概念。因此《授时通考·天时》引《三礼义宗》云:“大寒为中者,上形于小寒,故谓之大……寒气之逆极,故谓大寒。”岁末,冬阳的生命之火被调到了最小的极限。随着夕阳西下,肆无忌惮的寒冷便开始近乎歇斯底里地疯狂。光秃秃的山在咳,在吭吭地咳;苍茫茫的地在颤,在瑟瑟地颤;冷冰冰的河在喘,在只有上气没有下气地喘……
。在任何时候,最无情的是时间,最公平的也是时间。在城市,或欣喜或焦急的年之韵,已经开始写上每个人的脸上。民工们等待老板施舍尽最后一份慈善,拿着用辛勤劳动换来的薪水打道回家,准备过年;各类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力争在岁末也捞它个盆满钵满;大小厂矿更是争抢着演绎最后的疯狂,能加班的加班,能加点的加点……
在乡下,年的气息更是浓郁。别的不说,单单瞅瞅那些各种形状的门楣,可见一斑——勤快的农人,早早就贴好了年味十足的对联。尽管寒冷仍是不肯轻易退出的代言,但这种冷不会太长,因为羞涩的春姑娘正在南国紧闭门窗梳妆打扮,焦急地等待着远嫁北国的那天……
是啊,“小寒不如大寒寒,大寒之后天渐暖”。进入大寒之后,春,是一个愈来愈亲切的字眼;暖,是幅愈来愈清晰的画面。
一个人看下大雨
一个人的时候,会喜欢看下大雨。因为寂寞的主色调是天空的灰色,雨是心底的泪。一个人的时候,很多的忧伤,都是莫名其妙的,也像这大雨,毫无预兆。刚才还是彩云逐日,不一会儿老天脸色煞白,然后就乌云密布了。电闪雷鸣,狂风怒吼,雨声凌乱,我有点怕,我有点冷,心有些乱。我想要一个拥抱,可是闪电只是在我的身侧铺下一片黑影,这便是形单影只啊。雨又下大了,一只鸟儿飞过。它多孤单啊,我想,于是我就伤心了。
右手边的路上,路灯撒下几个锥形的光罩,甚是美丽,我突然有一种想要下去奔跑的冲动,这听起来有些疯狂。或者我可以只是站在雨里,静静地站着,然后开始想念一个人或是一件事,接着就伤心流泪,然后我就分不清这脸上流淌的,是泪是雨。我可能还会唱一首歌:
站在雨里,泪水在眼底。
不知该往哪里去。
心中千万遍,不停呼唤你,
不停疯狂找寻你。
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
还是该勇敢留下来。
我也不知道,那么多无奈,
可不可以都重来
疯狂生长的乡村
文/常河
那栋三层小楼突兀地站立在麦田里,这已经是我第三年在春节时看到它了,第一次见,它的脚手架还没有拆去,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强硬地伸向麦田,和村庄其他的房子比起来,它显得另类高傲,如果说其他房子是排着队的农民,它就是被从队伍里挤出来的那一个。第二次见它和这一次一样,没有丝毫变化。
我是站在涡河岸边看到的这座小楼,那个村庄,叫冯楼,紧挨着曹市镇的一个村子。上小学的时候,村子里有几个同学都是冯楼的,我的同桌贵福就是。贵福是家里的独生子,娇贵得很,所以从穿衣到言谈,都和村里其他孩子不一样。他清秀、帅气,又擅长写一种长体字,工整得像刻蜡纸,这让我羡慕不已。最吸引我的,是他的父亲是生产队长,家境不错,时常有些闲钱买连环画,我近水楼台,在他看完后总是第二个读者。逢到周末,到他家去玩,他从床底下拽出一个装手榴弹的木箱子,打开,里面排得整整齐齐的都是连环画,恍如在我面前打开一座宝藏。
贵福的家是一个有着半人高矮墙的院子,那个时候,在村里,每家院墙基本都是那么高,主要是防止家里养的鸡鸭狗猪往外跑,并不防人,人在院子里的一切活动,墙外的人都一目了然,互相借个东西,隔着墙头就递了过去。所不同的,贵福家的房子是瓦房,这在当时的村子里,已经是富贵的象征了,凤毛麟角。家家门口都种着杨树、槐树、柳树、枣树之类,村子的外沿,一圈高大粗壮的阔叶白杨把村子密密地包围起来,风一吹,树叶就胡乱地拍打着,那是乡村特有的“风铃”。远远看去,被遮蔽在树影里的村庄,就像一艘乌篷船,而村外的庄稼,或绿油油,或黄澄澄,便是无边的随着季节变换色彩的水面了。
每一次去贵福家,从我家住的镇上,沿着一条只过得了拖拉机和牛车的土路,走进冯楼,就像登上一座幽谧安静的绿岛。“岛”上的住户各安其所,秋收冬藏,一切和村庄里的房子一样井然有序。哪怕是土墙上苫着茅草的土房子,也有着一种褐色的温暖,一个细细的烟囱冒着袅袅的炊烟,一个穿着黑棉袄的老人倚在墙角晒着太阳,一只黑色的土狗安卧在老人脚边,行人走过,老人从眼缝里瞄一眼,是熟人就说上几句,是生人就径自闭上眼睛,吧嗒吧嗒地抽旱烟,土狗也有了主人的超然,抬头看看路人,扭头看看主人,也闭了眼睛假寐。
只有吃饭的时候,庄里的人才四处走动起来,男人女人,大人孩子,一概端着粗瓷大碗,手里捏了筷子和大馍,边吃边走,一顿饭下来,约略可以走遍半个村子。房子里都不藏秘密,吃,当然也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贵福门口往往是村里人吃饭常去的地方,一棵老槐树下,蹲着,坐着,站着的,唏哩呼噜地吃着饭,嘴里相互开着玩笑。一个庄的人大都姓冯,论起来,都是“一门头”,所以,辈分都在心里,无论开怎样的玩笑,一定不会乱了辈分,而在朴实的乡人心里,辈分就是分寸,就是因因相循的人情世故。
就有人说贵福,“你家瓦房是村里最好的,你爹又是生产队长,以后你结婚,得娶个漂亮媳妇,再让你爹给你盖三间新瓦房,啧啧,这小日子。”
贵福说,“我才不盖新房,就和俺爹娘住这院子。”
“可是常河?”
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沿着河岸走过来,他的问话打断了我对少年贵福的回忆。
其实,这样的问话在我的老家对我是一种陌生。因为初中毕业离开曹市镇时,我改了名字,老家的人都知道我有两个名字,但每次和我聊天时,依然会喊我原来的名字,或者根据我在家里的排行,叫我“小五”。
似乎是看出我眼里的迷茫,中年人说:“你认不出我了吧?我是贵福。”我俩蹲在河边,像两个庄稼把式一样抽烟叙旧,得知他的两个孩子都成了家,“闺女嫁到了镇上,儿子一成家,也分出去单过了。俺爹娘早就去世了,现在老房子俺老两口住,儿子结婚时,在老院子边上给他盖了三间屋。”
“那栋楼是谁家的?”
贵福狡黠地一笑,脸上露出抑制不住的得意,“俺家的。给俺儿子盖的,楼上楼下加起来10多个房间呢。”
贵福初中毕业后,没考上中专,就在镇上做些小生意,先是贩卖蔬菜,后来到处跑着收粮食,啥挣钱干啥,然后用挣的钱娶妻生子,又嫁了闺女,给儿子盖了房子。
“你儿子有房子了,还盖这么大的楼干啥?”我有些不解。
“得为孙子提前考虑。”贵福说,儿子结婚后,和儿媳妇一起到广东打工。儿媳妇生了孩子后,留在家里带孩子,贵福自己便也去了广东,在工地上做钢筋工,和儿子在同一座城市,好歹算有个照应,家里就留下婆媳俩人带着孙子。“一年算下来,总归能攒下几万块钱。家里就剩下她娘俩,地种不完,就在紧挨着村子的那块地上,盖了这栋楼。”
冯楼,已不是我记忆中乌篷船一样的村子了。贵福,也不再是那个就是娶了媳妇也不盖新房子的贵福了。何止是冯楼,我记忆中的皖北,贫穷是有的,脏乱差是有的,但每个村子一定少不了树,每个村庄都在树荫里怡然自得。现在,为了盖楼,村里村外的大树被连根砍伐,每个村庄都千疮百孔,越来越多的楼房,一点点膨胀出去,让村庄越来越高,越来越大。
骂人也疯狂, 原来骂人也可以这么有学问```很经典哦!进来看看吧
文/沫筱鑫
你从小缺钙,长大缺爱,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左脸欠抽,右脸欠踹。驴见驴踢,猪见猪踩。天生就是属黄瓜的,欠拍!后天属核桃的,欠捶!终生属破摩托的,欠踹!找个媳妇属螺丝钉的,欠拧!你说你,爷爷我教你练刀,你练剑,你还上剑不练,练下贱!金剑不练,练银剑!给你剑仙你不当,赐你剑神你不做,非死皮赖脸哭着喊着要做剑人!真是的,何必呢?!因为所以,科学道理;不但而且,我是恁爹。冭 看你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想必一定是人渣中的极品,禽兽中的禽兽。看看啊,你这小脸瘦得,都没个猪样啦!现在把你丢到厕所里,厕所都能吐了,把你扔进黑洞里,黑洞也能自我爆炸了!快过节了,送你一副对联:上联: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下联: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横批:人之贱无敌一巴掌把你打到墙上扣都扣不下来!!!你长得挺有创意,活得挺有勇气,丑不是你的本意,是上帝在发脾气。你老说你男朋友长得帅,有钱,长得是有钱,长得跟前列线似的,尿尿都分叉了,赶快去治治吧!! 人贱一辈子 猪贱一刀子活着浪费空气 死了浪费土地 在家浪费RMB中国那么多兵器你不学,偏学剑;上剑不学学下剑;下剑招式那么多,你学醉剑;金剑铁剑你不学,去学银剑!终于,你练成了武林绝学:醉银剑!最后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剑人.
水至清则无鱼,
人至贱则无敌。
滚,给我马不停蹄的滚;
滚,思想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
滚,永远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
老子的世界不允许你的出现,
带着你的虚伪滚出我的防线,
再牛B的萧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
莫要装,
莫要装,
装B遭累劈,
装纯被人轮,
装刁叫狗咬;
天做孽尤可恕,
人做孽不可活;
如果你是鲜花,
那牛以后都不敢再拉屎了。
虽然我心眼有点小,
但不缺,
虽然我脾气很好,
但不是没有,
你别TMD惹恼了我;
猪和人唯一的区别就是:
猪一直是猪,
而人有时却不是人;
花有百日红,
我与你不同,
因为我是人;
上联:风声雨声读书声,我不出声,
下联:家事国事天下事,关你屁事。
横批:一边玩去。
你是↓↓
进化不完全的生命体,基因突变的外星人,
幼稚园程度的高中生,先天蒙古症的青蛙头,
圣母峰雪人的弃婴,化粪池堵塞的凶手,
非洲人搞上黑*的后裔,阴阳失调的黑猩猩,
被诺亚方舟压过的河马,新火山喷发口,
超大无耻传声扩音喇叭,爱斯基摩人的耻辱,
和蟑螂共存活的超个体,生命力腐烂的半植物,
会发出臭味的垃圾人,“唾弃“名词的源头,
每天退化三次的恐龙,人类历史上最强的废材,
上帝失手摔下来的旧洗衣机,能思考的无脑袋生物,
损毁亚洲同胞名声的祸害,祖先为之蒙羞的子孙,
沉积千年的腐植质,科学家也不敢研究的原始物种,
10倍石油浓度的沉积原料,被毁容的麦当劳叔叔,
像你这种可恶的家伙 :
只能演电视剧里的一陀粪,
比不上路边被狗洒过尿的口香糖,
连如花都帅你10倍以上,
找女朋友得去动物园甚至要离开地球,
想要自杀只会有人劝你不要留下尸体以免污染环境,
你摸过的键盘上连阿米吧原虫都活不下去,
喷出来的口水比SARS还致命,
装可爱的话可以瞬间解决人口膨胀的问题,
耍酷装帅的话人类就只得用无性生殖,
白痴可以当你的老师,智障都可以教你说人话,
只要你抬头臭氧层就会破洞
要移民火星是为了要离开你,
如果你的丑陋可以发电的话全世界的核电厂都可以停摆,
去打仗的话子弹飞弹会忍不住向你飞,
手榴弹看到你会自爆,
别人要开飞机去撞双子星才行而你只要跳伞就有同样的威力,
你去过的名胜全部变古迹,你去过的古迹会变成历史,
18辈子都没干好事才会认识你,连丢进太阳都嫌不够环保
反正横竖一句话:别让我再看见你,要是见着了你,
我一定要把你灭了!
万水千山总是情,
转载一下行不行?
人间自有真爱在,
不转***死的快……
筱鑫只是个孩子,一个喜欢用文字倾诉情感的孩子。
如果你也是文字控,请关注〖QQ599320850〗的日记
疯狂的“百灵鸟”
文/菊心朵
“求求你,姐姐!不要再唱啦!我已经忍了你很久啦!”我尖叫着,打断了姐姐响亮的歌声。
我姐姐特别爱唱歌,唱歌是她最大的爱好。早上她刚起床,坐在床上就开始唱歌;洗漱的时候,她在卫生间唱歌;走路的时候,她边走边唱;就连晚上做梦,她都梦见自己写了一首歌……
姐姐上初中时,每当傍晚她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就会竖起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姐姐一进电梯,歌声就“跟”进了电梯,我在家里也能隐隐约约听见。电梯到了七楼,门一打开,楼道里立刻“挤满”了姐姐的歌声,所以那时候姐姐回家从来不需要摁门铃。
只要姐姐放假在家,从早到晚她都在唱歌,有时候一整天就唱一首歌,就像一只发了疯的百灵鸟!每当我听得耳朵起茧、精神崩溃,望着姐姐一脸陶醉的表情,真恨不得把她的嘴塞住!
虽然我们家人对姐姐的歌声有些“审美疲劳”,但是姐姐的校长、老师、同学和朋友都认为她唱得非常棒,就是一个“行走的CD”。姐姐高中时在学校组建了一个乐队,还去大唐不夜城表演过,她演唱的歌曲也被学校放在公众号上让大家欣赏。
尽管我早已听腻了姐姐的歌,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她唱得确实挺好,我相信姐姐的歌声一定会越来越动听。
加油吧,疯狂的“百灵鸟”!
雨中漫步
文/文刀士
淅沥小雨缓缓飘落,漫步雨中,不禁想起当年雨中岁月。悠悠扬扬,从未忘记。一滴小雨,滴落人身,是那样的憔悴;一滴小雨,滴落人身,是那样的清脆;一滴小雨,滴落人身,是那样的回味无穷……
我爱这下雨的时节,因为雨从空中飘落,使天空明净,从心间飘过,净化人的心灵!有时,在雨中行走总会想起一些未被洗刷的岁月,这种感觉,似乎被妈妈拥抱着,温暖,温柔,细腻,而又沉默。有时,又不愿想起,或许太遥远,不愿去品味,或许太不值,不愿去回想,或许有人认为这样简直是浪费时间,其实不是,更像是上了一节课,雨给你上的一节无声无息而又价值无限的课。
走在雨中接道,怀念生活千姿。一眼望去,街道上并没有许多的人,于是感到了些许孤独,回首遥望,似乎看见了当年孤独的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独闯天涯,父母亲不在身边,使自己更为独立,或许是一种磨练吧,乐观的面对孤独其实比不孤独更快乐。望向四周,雨似乎更加大了,拍击在地上发出阵阵鸣响,回响入耳,细细品味,想起了小时在老家山下小河边捕捉蝌蚪的情景。流水潺潺,哗哗作响,如自然演奏的乐章,蝌蚪在河水中灵活游动,随着音乐声翩翩起舞,自然的结合,甚是完美。
步入雨中乡间小路,品味童年纯真记忆。走在外面还大着的雨一进来便小了许多,或许是被树木遮挡,记得小时候来的时候,下雨了这里也会很大。顺着泥巴路向上走去,似乎想起了小时候在这大山间来回疯跑的情景。如风一般的男子,在这崇山峻岭之内,花草树木之间,青色小溪之上的土路中穿行,忘记了累,忘记了苦,心中充满的是童真的快乐。泥巴路走了一阵,走到了半山腰,出现了一条用石头铺成的路,走在上面,踩着被雨水冲刷的石子,与鞋底摩擦的咯吱咯吱的响声,让我想起了与外公一起捡石头铺路的情景。烈日炎炎,我与外公在地里游戏,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如小孩子般天真的笑容,让人感到即开心又心酸,开心的是他很快乐,心酸的是他的经历繁多,压力沉重却依然乐观。我们在小屋外找着石子,我总会发现许多奇形怪状而又颜色怪异的石头,外公竖起大拇指,使我感到很开心。我们把石子带到土路上,倒下来用脚踩着,蹦在石头上虽然脚会感到疼痛但快乐洗刷一切,使我们忘记疼痛,忘记辛苦,忘记炎热,记住的,只是成功的喜悦,与亲人相处的喜悦。
雨时漫步城市大路间,感受疯狂青少年。男人要疯狂,如今我已经十四岁满,渐渐的疯狂起来,或许是最好的发泄方式吧,心中有了怨气,跟朋友疯狂一把,实在舒服,或许这就是疯狂的自己,一向很沉默的我如今疯狂起来,这样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无论自己前半人生路多么坎坷,现实是多么残酷,总有一种东西能让我忘记黑暗记忆,这就是雨。大雨如倾盆从天空降下,一滴滴拍落我肩。忘记悲伤,忘记痛苦,迎来开心,迎来微笑,最美的微笑。
暴雨渐渐变得温柔,轻轻的下着,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了一切的印迹。自己渐渐淡忘,淡忘我心。回到生活,感受美丽,一切美丽。漫步雨中,感受颇多,唯有一种,永生难忘——爱的美丽。
爱使人疯狂的勇敢
文/坚强的燕子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多少会有落寞的感觉,为那爱过的人不了解,想念还留在心里面。烟火的天空下起了雪,幻想去年有你的欢乐的情人节。
明天就要七夕了,是中国的传统的地道的情人节,不管是在任何网站,在QQ空间里,还是在说说都会发表感言。这是原本我没有想到的节日和不愿记起的日子重现了。2月14号的情人节的一幕幕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没有过过情人节,就是第一次大学的恋爱好不容易可以过个情人节谁知道竟然是在家。对于相隔两地的恋人们来说是件痛苦的事儿。但是我和他过的很愉快,虽然我们相隔异地。那时候我是在校的大学生,他刚毕业出去工作,那晚我记得很清楚,他还在上班,下了班,他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在家的情况,总之是嘘寒问暖,然后转入情人节的祝福,依稀记得他说没办法和我过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他风趣的说我买的玫瑰花也没法寄回去了,早知道快递给你寄去现在来不及了,一个人在家要开开心心知道么?我在那天超市买了一盒金帝的巧克力,虽然不怎么贵,但是我想给他一个惊喜,到了我们老了的时候至少可以作为我们的记忆。2月18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