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文章(必读6篇)
一个村庄的颜色
文/岳黎明
著名作家毕淑敏说:人生终究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如果让我来选择这个旅行的地点,我会首选座落在沂蒙山区的小村庄——常山庄。
常山庄,是一个静好的村庄,它拥有青的山,绿的树,还有清粼粼的水。它四季分明,与世无争。这里更有一个让人接受灵魂洗礼的去处——沂蒙红嫂纪念馆。这里的每一块山石,每一寸土地,每一座石桥,每一条小巷,每一座老屋都有着刻骨铭心的红色记忆。是的,红色,就是这个村庄的颜色。
踏上这片土地,它的静好与古朴映入眼帘的刹那,会让人心中生出莫名的感动,更有无边的亲近感油然而生。它所蕴含的历史有多深厚自是不须言说,一个深呼吸,就能触及心灵。因为这里的空气中有一种让人心神舒缓的有益微粒在飘荡。
在这里,不论你的地位有多显赫,你的家财有多丰厚,你的学识有多渊博,你唯余敬仰与怀念。这里有太多的故事值得人们去记取,这里有太多的感动值得人们去珍藏,这里有太多平凡的人值得人们去仰视……
我猜想,它是有着神奇的力量,一旦涉足,心会蓦然地沉静下来。脑海里盘旋的是一种想要聆听的愿望,聆听它那段红色的历史。你还会被一种想要追寻的思绪萦绕,在追寻中千百遍地读,读它闪着华辉的鲜红的色彩。
不要惊讶,幽深的石板巷静默着,古朴的石板桥静默着,沧桑的老石屋也在静默着,因为浮躁的心灵需要这种静默,因为这静默中饱含了厚重的情怀——无私奉献、人间大爱。
不要喧哗,一场心灵的洗礼将从这里出发。
请跟我来,一起聆听,一起读。
乳汁甘甜爱无言
明德英,是一个朴实而平凡的名字,但这个名字被全中国的人们知晓。这个名字的主人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山村贫苦哑女。她两岁那年因病致哑,她没有接受任何文化教育,也没有所谓的德、育、智的教育,她像许许多多旧时女人一样,与识文断字无缘;她二十一岁那年嫁给同样贫苦的丈夫,在这小山村里,过着依旧贫苦的生活,不言怨尤。
她三十岁那年,救了一名身负重伤的八路军。那是一次日本鬼子发起的反"扫荡",目不识丁的明德英面对被鬼子追赶的八路军伤员时却临危不惧,将他掩藏在低矮的窝棚里,又机智地将鬼子指向了相反的方向,最终化险为夷。这名八路军伤势太重、营养不良,正在哺乳期的明德英又毫不犹豫地献出了乳汁。后来,被救的八路军在明德英和丈夫的精心照料下,伤愈归队。而明德英乳汁救伤员的故事,也渐渐被传为佳话。再后来,明德英把自己的儿子女儿都送到了部队。也许当下的年轻人无法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更不能理解她怀着怎样坚定的信念,但在那个艰苦卓绝的年代却连目不识丁的山村哑女都能做到。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称号——"红嫂".
那年那月,沂蒙山区像明德英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曾有这样一句话来形容当年沂蒙人在抗日战争中做出的奉献:"家家有烈士,村村有红嫂。"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得想象那时的场景,想着想着,就感动的无以复加,是我无所企及的壮烈。
明德英救伤员的故事曾多次被我在想象中模拟,在梦里演绎。最终,不管是梦里还是梦外,我始终是个只能抬头仰望的渺小观众,肃然而立,以一种崇敬的眼神仰视这位不能言说的山村哑妇,以及那个特定的历史年代涌现出的像她一样平凡的山村女人。
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勿庸质疑,红嫂的质朴和善良与生俱来,这质朴善良里所蕴含的,是无私的奉献,这是根植于沂蒙山区的一种精神。
我想说,在当下,这种以沂蒙冠名的精神仍旧应该被传承。
老屋有爱育传奇
参观沂蒙红嫂纪念馆,有一场精彩的讲述绝对不能错过。听了这场讲述的人,会不约而同地认定被讲述的主人公是一个传奇。她,就是沂蒙母亲王换于。
抗日战争年代,这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山村农妇以一颗无私的心,在自家的老屋里创办了沂蒙山区第一个战时托儿所,以满满的大爱抚育八路军的后代。
她怀着不让烈士的后代断根的执念,让八路军的孩子喝奶、吃细粮,让自己的孩子吃粗粮,最终致使自己的孙子因营养不良而夭折。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她虽悲痛欲绝,但看着八路军的后代毫发无损,又感到欣慰。
面对凶神恶煞的"还乡团",她机智地保护着登载了山东省行政机关和群众团体所有领导成员名单的《山东省联合大会会刊》,并一直保存至和平年代,无偿地献给当地政府,填补了山东省第一次各界人士代表联合大会资料的空白。
她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掩救多名负伤的八路军,巧妙地将伤员掩藏,悉心地为他们疗伤,不嫌脏,不怕累,不服当时物资匮乏,想尽千方百计寻医问药,救活了许多伤病员。她不仅赢得了"沂蒙母亲"的光荣称号,更有多年后,仍有耄耋老人立于她的铜像前,深情地凝视她慈祥的容颜,满眼泪光地喊着:"叫一声娘啊,泪花流……"
她的经历是一部传奇,值得后人们细细聆听;她满怀的无私和高尚的品德大爱令人钦佩,令人敬仰,值得后人们静静阅读。
我肃然,王换于铜像如巨人般高大,我渺小的如同蚂蚁。有风吹来,我仿佛听到了这位传奇人物爽朗的笑声,呵,多么温暖;有雪飘落,我仿佛触摸到她坚定的信念,那么坚实,那么盈润。
耳边回响着她的故事,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仰望,仰望……我的眼睛里泛起泪花。我在听,我在读,每一字,每一句,人间大爱在传承!
白发新娘
她十七岁时成的亲。那个一生中最大的良辰吉日,是一只大公鸡代替丈夫王玉德与她拜了堂。大公鸡在嫂子的怀抱里红了脸,她在洞房里熬干了红烛的泪。空荡荡的洞房盛不下她对他的牵挂。她不知道那个为国家尽忠的他在哪个战场上奋力厮杀,她更不知道自己从此后将成为一名永远的新娘。尽管那晚,她做了一个美好的梦,可梦中的场景却从不曾实现。
因为一次回娘家,她有一个终生的遗憾。那天是她回娘家的第三天,婆家捎信说他回来了。听到这个消息,她用一双裹了的小脚在崎岖的山道上跌跌撞撞,她使出全身力气,不停地跑。摔破了腿不觉疼,磕破了手连血都顾不得擦。当她一路奔跑着回婆家时,却只看到婆婆独自坐在她和他的新房里,泪流满面。
那时,她不知道她错过了唯一一次与他相见的机会,却留存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痛。
他给她留下一句话:"胜利了,俺和你再拜堂,战死了,那是光荣的事,你不用难过,速速改嫁!"
她把那句话投进火里烧掉,就好像能够烧掉不吉利的征兆。
以后的整整十二年,她独守新房,对着通往村外的路望眼欲穿。每当想起那次错过,她的心就像刀割似的生疼,疼痛在每一根血管里流窜,蔓延。
十二年,他毫无音信。十二年,她把切肤的疼痛深深藏起,独自忍耐。她每天给自己一个期待,每天给自己一个盼望的理由。她从不敢去想那句烧掉的话。
十二年后的一天,她终于等来了他的消息,却是一纸鲜红的烈士证书。她才知道,在那次错过的第二十一天,他就在保家卫国的战场上牺牲了。他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在他去往另一个世界的那十年,人们仍旧喊她"新娘".
那时,盼望的理由已不复存在,可她没有照他说的话去做,而是做了一个令人动容的选择:她要为他给你公婆尽孝。
后来,她领养了一双儿女,人们再也不忍心称她为"新娘".
她的名字叫李凤兰,也是千万红嫂中的一员。
聆听一个热烈的年代染红土地的声音,阅读一个热烈的年代凝聚力量的色彩,一路走来一路思,汇聚了丝丝缕缕的感念。乳汁救伤员的明德英,无私奉献的沂蒙母亲王换于,永远的新娘李凤兰,许婚动参的梁怀玉……一个个平凡的名字,一个个平凡而伟大的人啊,我唯有在仰望中痛并深深感动。
我想说,历史永远铭记,沂蒙精神才会永不失传,红色的村庄才会永远具有吸引力,而我们的灵魂,才有接受洗礼的依据。
没有颜色的世界
文/冬雁
好不容易把自己从那个虚拟的世界里拽出来,该回家了,家的温暖虽然比不得网络的完美与精彩,那个家,却是自己的全部。
喜欢自己的那个空间,留恋那个没有颜色的世界,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把自己弄的如此的凄苦和忧伤,也许那些痛本来就不该结疤,自己却反复的抠扯让它流血不止。
喜欢这样的夜晚,就这样静静的走着,听着风在耳边轻柔的低语,吹跑了身上滞留的躁热,清凉的夏夜,激情燃烧的季节,在那拉长的身影中,伴随着身后的追逐着自己的阴影,成就了一个黑色的生命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是有位朋友对我的处境的评价。不敢说懂极端的概念,却一直喜欢把自己封闭在里面,喜欢孤独,喜欢忧伤,喜欢伪装,喜欢隐藏。当把自己交给了那个网络,就多了一份沉迷,那里没有孤单,只有忙碌,那里让自己充满自信,那里让自己心情平静,那里没有人跟自己争宠,那里自己掌握着自己所有的生杀大权,那里我就是我,高兴了就笑,伤心了就哭,行踪不定,口无遮拦。
我一直想说,有你真好,你是星星,点缀着黑色的夜空,让它在那个黯然的地带有一处精彩。生活的烦恼如影随形,犹如缠在樱树上的那根藤,生命的力量让一切恩怨在岁月里纠缠在一起,让你没有精力去挣脱,因为你无论如何,也不愿因为舒展而粉身碎骨;我还想说,有你真好,你是风,抚平着我心头的伤口,用你那无形的温暖的双手,轻轻拭去我滴落的眼泪,告诉我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生,生活不相信眼泪,人生会抛弃软弱。是你让我听到了风中的承诺,是你让我感受到了风的坚强,是你给了我一种别样的风采,是你给了我一种生存的力量。
依然轻盈的走着,任风乱着发,飘着裙,折叠在心头的阴霏,在前方的拐角处散尽,轻爽的心情,深沉的夜色,飘逸的夏风,这一切透过沾满了漆黑的泥浆的树叶,飘向那灰蒙蒙的天穹。
我抬头看看天上的星星,想看看它是不是还在对着自己微笑,我把整个的自己都放入了那个黑色的夜空,在冥冥的空间里还有谁能看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光的躯体,没有颜色的世界,没有生灵的介入,没有蝴蝶的飞舞,有风无语,有雨无声,即便那婆娑迷离的月色,也显得格外的幽静与朦胧,这所有的宁静,都似乎是一种暴风雨降临的伏笔,云早已把隐晦的纸摊开,把附在上面的信息抖落在枝头,写满困惑的树叶在灰暗处悄悄的向你招着手,它知道那上面的文字只有你能读得懂。
人的命运与将来,常系一念之间。
人的一切努力,似乎都是在为了改变自己,有贫穷到富裕,有浅薄到深刻,有幼稚到成熟,有卑微到显赫,都是一种改变自己命运的色彩的一个过程,没有理想的结果,却往往让自己走进误区,仍然是选择的逃避,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生就是一场持久战,你只能忍耐,也许,忍耐有时候不应该成为逃避的托词。
我总是奢望着要改变些什么,却又总是站在那个街口徘徊;我总是以最冷漠的方式面对现实,却又遮掩不住内心的那份渴望;我不想让自己在逆境里消沉,却又抵挡不住那风雨的侵袭;为了那一份安定与追求,搭进了所有的光阴,看到的仍是一幅雄浑的风景。生活无情的把自己那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打的粉碎,也许你太贪婪,原本你的世界就不需要改变什么,在那个多彩的世界里,你却不停的纠正着自己,强迫着自己为人生添绿,为岁月增彩。
那是一个没有颜色的世界,是因为在那个生存的领域里,熟悉的地方已没有景色,心却执意的死守着那片忧郁的沙漠,享受着那一处没有阳光的风景。
眼里的颜色
喜欢白色,喜欢黑色掺和着白色,因为眼里的世界只有黑白。后来,再长大后色彩不再单调,也不用被人嘲笑,但是却不会再去喜欢上其它颜色。不知道该是该去庆幸还是觉得可悲。
似乎不再对色彩抱有希望,对于画画而言,从小就不会去想着要涂什么颜色。即使需要彩色的渲染着,我也不会去动用,因为我觉得这样单一的格调似乎更加好看,而且大家也能这么觉得。倘若我涂上颜色,也真的有过,那是一种丑陋。看着它,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卡夫卡的《变形记》,这是我所不再去奢望的。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我不会因为一个颜色去爱上什么,同样的就像我不能选择在我眼里的颜色一样去选择能爱着的。所以一切都只是喜欢,但是当我发现喜欢得太多时又会厌恶自己,我厌恶着自己戴上面具时不假思索的表情是那么恶心透顶。而此时,我发现我已经不再喜欢什么。这也是痛苦的,因为没有值得去留恋着。
许多人都想拿爱来当做喜欢的借口,大部分都是男生,其实内心里真正想过爱的没几人,大多数的喜欢只是第一眼后的美丽。所希望的不会是浪漫的爱情,而是如何在床上波涛汹涌着的销魂。我无法理解在他们心里的爱,也不敢去想象另一方在受伤后的哭泣。我想我不会去接触他们,可是我发现这些人却一直在我的身旁,而我不知道有没有被熏陶着。我想是有吧,所以我会反感着,不想去轻易的爱着什么。
回忆过去,我发现的确是变了,但却变不了实质。就像以前的我会一天一杯酸奶,现在却是一天一杯牛奶。变的只是从汤勺改成吸管,还有价格的跌落,不变的是两者都是奶。我想等我变回喝酸奶的日子那就只能意味着我有钱了,或者是我爸修好酸奶机了。
感觉上我变得淡了,每天好像很充实又好像很空虚,教育已经把我麻木了。我发现能让教育者为之心动的就是从一群普通人中找到那么几个不普通的,他们之所以不普通是因为已经闲得只剩下读书解闷。而这个世界闹腾的事大部分是由两种人造成,一种是没事找事的,一种是事太多了不知道先从哪一件开始的。读书就是没事找事后闹腾出来的,尤其在中国闹得最火,后来闹多了就变成第二种,不知道从哪开始,于是就先从应试着手。
突然觉得自己扯得有点远,其实也不远,都是身边的事。有些时候一些事只是自己觉得而已,就像男女之间,男的总说女人的心思不好猜,其实只是男的只是自己想太多,而女的仅仅是对男的想太少,所以双方难以达成共识。
我觉得自己跟自己难以达成共识,可能因为我介于天秤和天蝎之间,在这两种性格落差极大的星座间有着我的存在。其实这种说法很不靠谱,因为倘若双星座的人真的有双性格分裂,那就应该是真正的双子座,而不应该是双星。之所以双星座的人都喜欢说自己是双星座,是觉得这样与众不同,会比较牛逼点,也会是对自己情绪暴躁时的一种借口。倘若说人最擅长的是什么,那除了学习本领外就是找借口。我讨厌这种人,他们八面玲珑,言辞的圆滑如同变色龙一般。我喜欢沉默的人,因为沉默的人更懂得友善。可是我却发现自己在蜕变成第一种人,我很难过,因为我不再沉默,可是我的心却在沉默,因为它是黑白间的灰色。我害怕自己真的变成第一种人,所以我想,如果要我去选择喜欢或者爱,我会希望得到沉默,希望让她把我重新熏陶回一种沉默。
我想,做错了,我不想再找借口了。还是责备自己,然后再去痛苦。如果说什么是惩罚,那痛苦之后滴落在眼里的颜色变回黑白的世界,那便是对我的惩罚。如果说什么是奖赏,那喜悦之后让我在斑斓的色彩中失去一切,变回眼里的黑白,那便是对我的奖赏。
天空的颜色
在公司最喜欢的时段就是像现在这样,领导不在,几个人在办公室对着电脑干自己喜欢的事情,每个人心里想法都不同,各自有自己的小九九,尽管心里纠结,但是在这种时间还是忍不住的想写点东西。
早上起来的晚了一点,还好没有迟到。在400路公交车上很少没有手机看书的时候,心里一直想着关于幸福的话题,也就想着写篇关于幸福为题的文字,看了遍以前写的《烟的味道》。实话,自己多少还有点自豪,玩文字能写几篇自己欣赏的篇幅,业余还是有些高兴的。
昨天晚上和姐姐视频聊天,当我看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时候,内心有种说不出的高兴,真的,一种幸福的味道油然而生。听见两个小孩叫我舅舅,内心中难以压抑的兴奋。两个小孩赤裸裸的出现在我面前,我知道那边的天已经很热了,淘气的孩子在姐夫的身上蹬来蹬去,爬上爬下,觉得所谓的生活也就这样了。之于幸福还有什么比一家其乐融融更令人舒畅了?
我喜欢小孩也就是从姐姐有孩子开始的,妞妞出生到家里来玩,整天抱上抱下,在那嫩嫩的脸蛋上亲来亲去,才知道孩子的快乐。后来妞妞来了不让我亲了,因为亲的多了也就怕了。现在想来依然快乐。姐姐出生的第二个孩子还没有见过,也没有抱过,倒是我给她起名武姝瑶令我还很高兴,昨天看着姝瑶开口叫我舅舅,发现时间过得真快,印象中还是很小的小不点现在都能开口叫舅舅了。得是让我兴奋了好一阵子。
说到姐姐,自己能够回忆的很多。小时候我和她一起上学,因为是山路,要翻好几座山,几道沟才能去学校,怕迟到了老师骂,每次都是早早的起来,记得有次我和姐在路上走着,发现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于是就哭闹着打她,说迟到了,最后走到快到学校的那山上时发现同学还在对面的山上跑着,才破涕为笑,现在想来真的很不应该。
小时候姐姐挨打比我多,因为我学习好,嘴也甜,博得很多人喜欢,可姐姐却不喜欢叫人,但却一直对我好,我上学打架,每次打不过了姐姐就给我帮忙,而有时候别人欺负姐姐,自己却不记得有帮过她。后来姐姐先我上初中,等我上初中时姐姐已经初三了,那个时候打架已经少了,因为要住校,周末了才回家,有时候为了省钱中午跑回家吃饭。印象中姐姐学习一直不好,也不喜欢读书,为了这没少挨打。妈妈有时候生气了两个一块打,姐姐也老护着我,现在想来我还是很感激姐姐的。
初中真正让我记忆深刻的事情是我偷商店的东西,那时偷商店的娃哈哈,偷笔等小东西,没想到姐姐知道了,就训了我,至于她当时说什么我给忘了,但是自此以后就再也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初中自己学习很好,在班上也当有要职,很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每次领奖都有自己的份,这样很多人就拿我和姐姐比较,想来姐姐也是很高兴的。
上完初中,姐姐也就没有再上学了,家里准备钱让她继续上的,可她就是不愿意,也就走上了打工的路。人,就是这样,很有规律和戏剧化。姐姐,性格比较软弱,干什么都喜欢让着别人,脾气也好,这点倒是像爸爸。直到姐姐结婚,我也没有多少概念,因为一直在上学,一直在学校,心思除了学习也没有多少放在姐姐上,倒是有了妞妞,我看到妞妞的时候,很是喜欢。那会马上进大学,懂事了很多,可每每想到小时候,对姐姐总有那么一点亏欠。
姐姐嫁在定州,距离家也比较远。一直想着姐姐的生活,也想去帮她改变,可昨天当我看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在一起的时候,由衷的羡慕,也很高兴,这都带动了我今天的心情。
想着姐姐也结婚好些年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身上多了母性的关怀,对我也充满了怜爱。老是问我的生活与感情,催我结婚,我知道她是希望我尽早的安稳下来。我脾气不是很好,有些时候还冲她发火,特别是大学那会,爸妈老是吵架,她和姐夫也问题一堆。其实,自己着实不该。不管怎样,她都是爱我的,也是为了我好,只是有些时候自己止不住。
就跟妈妈跟艳说我一样,说我脾气不是很好,让她多让着点。我脾气不好吗?不知道,总觉得自己是不错的,可是出了校门两年,发现还不是那么一回事情。看着姐姐姐夫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一家人幸福的在一起的场景,自己很开心,也很放心了。倒是自己需要快点成长起来,能撑起自己的天地,这样姐姐他们才会放心。
时间过的真快,瞬间自己也就变成一个大小伙子,需要开始自己的生活。儿时的点点滴滴让脑海萦绕,等到某一天打开记忆的闸门,倾泻而出。明天又去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婚礼,六七年没见了,再见的时候已经成了新郎,一切恍惚还在昨日的时候,今天已经让我不得退却。
兄弟们,该结婚的赶紧接吧。好日子多得是,可是好姑娘却未必随时有,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对每个人都充满爱,这个时候你不成功还有谁能成功?看着姐姐的幸福,写下了天空的颜色,并且我希望这种颜色能够持久,看到这种持久的美丽,幸福也就像花儿一样绽放。
黄昏颜色
文/章铜胜
每一天,不同的时间段都是有颜色的。清晨东方泛起的鱼肚白,正午阳光白亮亮的,傍晚时分,暮色四合,是深深浅浅的灰色。那么,黄昏是什么颜色的呢?这还真不好说,我没有办法准确地告诉你黄昏究竟是什么颜色的。
黄昏是蜜色的?鲍尔吉·原野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是《蜜色黄昏》。在鲍尔吉·原野的眼里,家乡内蒙古草原上的胡四台村的黄昏像油画一般典雅,在暖暖的蜜色里,"在黄昏中,村里的屋舍草木都成了准备外出约会的盛装的情人。"黄昏,是适宜情人约会的时候,在黄昏如蜜色般的暧昧情境里,适宜任何一段爱情的生长,哪怕是屋舍草木、湖泊晚霞、河流草地、明月清风、星星和马,它们都会成为彼此的情人,自然的情人,它们都能在如蜜色般的黄昏里,感受到爱情生长的幸福。
在草原的蜜色黄昏里,"我(鲍尔吉·原野)曾经看过两匹马在夕阳的草场上漫游、吃草,然后交颈伫立,蜜汁一样的暮色流淌在它们饱满的肢体上。"我想,在马抬头远望的眼睛里,被夕阳轻抚的河流该如蜜汁般浓稠缓流,草场该呈现出洒满蜜汁般的温暖色泽。
草原的黄昏是蜜色的,在蜜色的黄昏里,作为一匹马,是无比幸福的,它们漫游、吃草、交颈伫立,它们任夕阳中的蜜色在自己的身边肆意流淌,它们也身披着草原上蜜色的夕阳。
黄昏是琥珀色的?是的,黄昏,是有着琥珀般的色泽的,昏黄、朦胧。说了黄昏是蜜色的,再说黄昏是琥珀色的,仿佛多此一举,其实不然,琥珀色和蜜色是相近的,却又是不同的。蜜色容易让人联想到甜蜜和暧昧的东西,如爱情,如夕阳下安静的村庄。琥珀色容易让人感受到温暖,如家,如母亲的怀抱,有历经岁月的痕迹,有传递温暖的情怀。
和琥珀色最相近的是松脂的颜色。松脂是千万年前的黄昏,松树流下的一滴幸福的眼泪,那滴眼泪中藏着斜阳的光辉,如家般暖意盈盈。一只不知名的小虫飞得累了,在黄昏,看见松脂如琥珀般的暖色,于是就迷路了,它被松脂琥珀般的温暖色泽所迷惑,爬进了一滴黄昏的眼泪里,它以为回家了,幸福陶醉着,却不知自己陷入了黄昏的陷阱里,在黄昏的眼泪里一觉就睡了千万年。琥珀色的黄昏,写下一个美丽的误会。
琥珀色的黄昏,还是一个温暖的启示。"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牛羊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是《诗经·君子于役》中的句子,每次读到这里,我总会想到黄昏时的村庄,鸡回到院里,悠闲地踱着步,咯咯地叫着。黄昏的日色晕染得一片昏黄,如一块巨大的琥珀,村庄如琥珀中的静物,沉潜着岁月的安详和静美。远处的牛和羊是会移动的一丛丛灌木,它们从山坡上缓缓地向村庄走去。有人站在村口,是年迈的父母,是年轻的妻子,他们在向远方张望,在这样的黄昏,又怎么能不让人倍加思念那个于役的君子呢?黄昏,该是远人归来的时候呀,多么希望能在洒满斜阳的村道上,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足以点亮黄昏,点亮那双向远方张望的眼睛的身影。
黄昏,也该有能够温暖人心的亮色。
比银杏叶更美的颜色
文/卢长平
每天接送上小学的女儿,都要经过一条两旁长满银杏树的弯弯林荫道。临近立冬,深秋时节的凉爽天气此时明显多了一丝寒意。傍晚阴沉的天气,让这份寒意变得更浓。快要进入林荫道时,路上行人稀少,我加快了蹬车的速度。忽然,八岁的女儿地用力拍了一下我的后背,用惊奇而欣喜地口气对我嚷道:"爸爸快看,这路全变成金色的啦!"
女儿的话让我心头一震。昨日还是银杏树的华服,今天一下子就变成了大地的金色盛装。眼前由金黄色的银杏叶密密铺就的小道,让人宛若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脑子里光想着尽快赶回家的我禁不住暗自埋怨,如果不是孩子的一声惊呼,自己差一点儿就错过这条林荫道中一年中最美的景致了。
为了不辜负这难得的美景,我欣然停下自行车,准备和女儿一起用心领略这场秋日谢幕的最隆重盛典。自行车还没有停稳,女儿早已欢快地跳将下来,飞一般地融入这鲜艳而纯净的金黄之中。金色的银杏叶,金色的童年,好一幅韶华秋色。我本能地掏出手机准备给女儿拍照。小家伙本来就是个戏精,我刚刚取出手机,她便做好了摆拍的动作。然而,就在我取好镜头,调好距离的一刹那,一高一矮两名身着橙色工作服的环卫工人,吃力地扫着落叶出现在小路的拐弯处。
"汝之蜜糖,彼之毒药",我私下认为,不从事环卫工作人眼里的这种自然美景,对环卫工来说,肯定是压力和累赘,并深恶痛绝。看着环卫车上像小山一样的银杏叶,我意识到,这条灿如童话的金色林荫道,显然只剩下了我和女儿之间这短短的一小截儿了,而且,这短短一小截儿,也将很快被清理干净。
我怅然若失。女儿也像失去了心爱的玩具一般,欢快瞬间在她脸上凝滞。
"错过的才是最美的风景",看来果真如此。
可让我始料不及的是,正当我和女儿打算离开的时候,几乎同时,发现了我们正在拍照,两名环卫工稍做犹豫,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异口同声地说:"慢慢拍,我们不着急打扫的……"
环卫工的友好和善良让我心生感动。但看着眼前这段所剩无几的"金色林荫道",我们已经全然没有了刚才的兴致。矮个子工人似乎看出了我们准备离开,他有些歉疚笑了笑对我说:"近些日子,喜欢这条林荫道的人还真是不少,为了让过往的行人可以尽情享受一年中这难得的美景,我们都是尽量赶在天快黑的时候才开始打扫这一段路的卫生……"
身材偏矮的工人和我们说话的时候,想不到,高个子的工人已经将用细绳串起的一长串银杏叶子递到了我女儿的手中说:"喜欢的话,这些都送给你……"女儿眼前一亮,接过成串的银杏叶手舞足蹈地伸到我的跟前。我认真端详,发现这透着蜡样光泽的心形叶子每一片都光洁精致,显然,这串叶子,每一片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
失去了一段风景,可我却意外收获了一份温情。天色暗淡,我想向两位朴实的老人表达谢意并告别时,两位"城市美容师"早已投入到紧张地劳动之中了。望着两个渐渐远去的橙色背影,我突然觉得,其实他们竟然那么美丽。
丽江的颜色
文/如月
从丽江回来很久了,但我一直不知怎么写我眼中的丽江。在去云南之前,就熟知了有关丽江的传说,网上那一幅幅精美的丽江风景图片不时在眼前浮现,如同袅袅婷婷的妙龄女子,摇曳着婀娜的舞姿,召唤着、诱惑着我。可以这么说:这次云南行我就是为丽江而去的。
人们常说七彩云南,到了丽江才真正让人感觉到七彩的颜色。相比我去过的凤凰、乌镇,也许丽江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古城中间都有条江,船在江中荡漾,两岸静谧恬静。但若比色彩,丽江就胜出很多了。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紫的静谧、绿的雅淡、蓝的纯粹、青的古典、红的热烈。丽江的颜色炫丽而不耀眼,宁静中透着繁华,古典中泛着现代。她的蓝天很近,云彩很近,但一伸手,却那么的遥远。她的水流潺潺,石板悠悠,小桥弯弯。迈步在丽江街头、小巷、庭院、酒吧、茶舍,你很难不把自己融入进去,很难不觉得自己会是如同往日不一样的自己。我特意换上一袭裙装,在广场上欢快地和纳西族老人跳舞,想把自己也融入进去。在这里,你不必作秀,展现的都是真实的自我。
观看《丽水金沙》文艺演出,是因为禁受不住"一个美丽的夜晚,一个神奇的世界"广告语的诱惑。实话说,和杭州《宋城情》相比要逊色很多,200元一张的门票真的不值,令人动心的还是缤纷的色彩。它是以舞蹈诗画的形式,荟萃丽江奇山异水孕育的独特文化气象,全方位展现丽江独特而博大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色彩缤纷,绚丽多彩。
当夜晚来临,当同伴不屑夜游丽江而在酒店休息时,我却不愿浪费这美好时光,便独自一人再次行走在古城。有人说:一人游丽江会遐想,二人游丽江会缠绵,多人游丽江会疯狂。真的是这样的,我就这样充满遐想,一人漫无目的行走,手拿相机随意拍照,任思绪飞扬,随时可以让游人帮忙照相。夜晚的丽江是属于酒吧的,一部高仓健的《千里走单骑》,孙丽的《一米阳光》,让丽江同名的酒吧随处可见。而夜间也是最能体现丽江颜色的时候,处处流光溢彩,霓虹闪烁,红男绿女,灯光璀璨。古城的石街两边,大都栽着香樟树,间隔的还有高高的垂柳,五颜六色的灯光从古色古香的屋顶上斜射下来,将所有的树都变成五彩意象了,显得特别好看。哦,丽江古城的夜,有着水晶宫般的艳丽,有着迷人的色彩,如诗如画,似梦似幻,带给我无尽的愉悦和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