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书传家的世家门楣,经常雕刻有“敬惜字纸”此类教诲。在乡村传统的教育中,长者们也告诫小辈,若是看到有字的纸张碎页,“见者须当付火中,或置长流清净处”。
古人还有“焚香夜读”的习惯。案头置一香炉,夜阑人静之时,洗手更衣,于缕缕青烟、郁郁芳香之中展卷阅览,真是风雅之至。
在古腾堡印刷术发明之前,读书于欧洲人也是一件极奢侈的事。古希腊时期,贵族家中经常养着会识字读书的奴隶,晚宴之后听奴隶诵读书中的故事,这是当时一项很有品位的社交活动。
中世纪的欧洲,是文盲与武夫的世界,连国王都没几个能认字的,文化只能残存在修道士的手抄本里,这些手抄本往往都是厚重的羊皮卷,并且还装饰以绿松石、紫水晶等各类宝石,与其说它们是书籍,毋宁说是供人瞻仰的贵重财富。
读到这样的记述,总是会想:书籍之于人类,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读书是一种行为,不过很多时候,它更表现为行为的艺术。如前文种种,很难说就是“为读而读”。还比如,砖头精装书,装的是门面;康夏散书,卖的是情怀;最近流传的阅读占领地铁“丢书大行动”,秀的,则是集体姿态。
这个活动源于之前 HP 电影系列赫敏的扮演者 Emma Watson 发起的一个读书分享活动。但是,人家那是英国伦敦地铁啊。据说伦敦地铁网速太慢,很难刷游戏,聊天也掉线。更重要的是,伦敦人有在地铁读书的习惯;北上广的地铁,有安静读书的空间和氛围吗?
从行为艺术本身而言,其目的往往为了传达某种理念。当杜尚拎着马桶进入博物馆,并用安格尔的名画“泉”为之命名时,他是以“生活就是艺术”的宣言向主流艺术发起挑战,这个马桶因此成为了名闻遐迩的艺术品。但是,第二个、第三个敢拎着马桶进博物馆的人,大概只会被当作疯子收押。
从“丢书大行动”的出发点来看,想必是为了唤醒公众的阅读习惯。很多人说没有时间读书,其实时间挤挤就有了。我的一位朋友,她在包里随时放着一本书,在所有等待的碎片时间里,当其他人在刷手机的时候,她在刷书,就这样,她一天能比别人多看一百多页。对于真正爱读书的人来说,读书已经化作了一种本能。对于不读书的人,你丢再多的书也没什么用。
在“丢”书之前,你得让人有“想读”的念头。明星站台,主意是好的,当然了,如果前期多营造一些读书的氛围,后期进一步深化、持久,不是一阵风吹过了无痕,那才是实现了活动的真正价值。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读书传统的国家,为什么要低劣地学别人呢?我们可以有自己的独特方式。王羲之就是一个行为艺术大家。“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他写的这副对联是不是很有画面感,是不是很有文艺范儿?“东床快婿”的典故几乎无人不知。换种角度看,“曲水流觞”也可以看作是那个时代一场很炫的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不是模仿,不是兴之所至。庸俗的复制通常缺少精神层面的追求,所以也绝无可能成功。如果想要把读书当作行为艺术,未尝不可,但请在形式包装和实际内涵方面多下点工夫吧。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艺术”,只要“行为”。翻开书,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