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招生情况,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将在山东省、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河北省等联考未涉及省、市、自治区依规定组织术科测试。
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参加本省、市、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201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测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
山东省、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名时间以各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广东省、河北省报名时间以我院官网及招生网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务必在公示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201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测试准考证》,按我院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领取《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测试准考证》。
二、测试
测试内容
自我展示(40分)
形式:自我介绍或才艺展示。
要求:自我介绍内容及表现形式不限(介绍中不可透露所在学校名称),限时1分钟;
才艺展示内容及表现形式不限,可自备道具,限时2分钟;
自备稿件(40分)
形式:现场朗读自备文学作品一篇
要求:限时2分钟
指定稿件(60分)
形式:考生现场抽题
要求:富于感情,语言顺畅;能够准确把握文字风格有良好的音色、音质,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限时2分钟。
即兴评述(60分)
形式:现场抽取命题二选其一,即兴评述
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限时2-3分钟。
三、术科测试成绩查询
参加我院术科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向成绩合格考生邮寄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测试合格证书。最终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名单为准。
四、录取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组织术科测试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线者,录取时按照我院术科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院未组织术科测试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线者,录取时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专业课联考(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院未组织术科测试的省、市、自治区,且该省、市、自治区未涉及联考(统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线者,录取时我院承认任何一所在该省组织术科测试合格的校考成绩,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