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
那天,我是在一家公司的面试中被淘汰后邂逅常笙的。
常笙是我的大学同学,在我印象中,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在他身上,有一种古典美。虽然古典美这个词用来形容男生有些别扭,但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词能比这个词更适合他。
常笙长得很英俊,他的英俊并不是那种时下流行的帅,而是真正的英俊。英俊的会让你幻想,他如果生在古代,肯定是戏文中那种能够轻易偷走小姐芳心的小生吧。
常笙性格孤僻,很少与人深交,我算是个例外,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一些怀旧复古的东西。
邂逅常笙,让我低落的心情好了起来。说了一会儿话后,我感觉不过瘾,就提议道:“走,我们去喝两杯。”
常笙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一辆出租车把我俩拉到了一条很僻静的小街上,街尾有家小酒馆,看着酒馆里古色古香的装修风格,我望着常笙会意地笑了。
落座之后,常笙简单地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酒,我们便边喝边聊了起来。
常笙话很少,基本上只是一个听众。酒桌上就听见我在喋喋不休地回忆学生时代的往事,回忆完后,我又给他聊起了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我告诉他,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二十好几的人了,还经常伸手找家里要钱,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了。最后,我长叹道:“我活得真他妈没劲儿!”
“天生我才必有用,你不必轻看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常笙一边安慰我,一边举杯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干杯,且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
我喝干了杯中的酒,一边倒酒一边问常笙:“你毕业后在什么地方高就?”
常笙微微一笑,却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见此情形,我心想,也许自己不该问他这个问题。
毕业后,我从未听其他同学提起过常笙,大概是他根本就不愿意别人太了解自己吧。这时候,我突然觉得,和他的朋友关系,也许一直都是我一相情愿的想法,对他的一切,我其实并不比别的同学知道的更多。
有了这种想法后,剩下的酒喝起来就有点儿索然无味了,但常笙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脸上依旧保持着那种优雅得让我自卑的微笑。
又坐了一会儿,我的女朋友凌颜打来电话询问我在什么地方,我很不耐烦地告诉她,我和老同学在喝酒,别烦我。
我挂掉电话之后,常笙提议道:“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家了,咱们走吧。”
“走什么走,咱哥俩儿多少年没见了,今天不喝醉,谁都不许走。女人嘛,不用理她。”我觉得凌颜的电话让我很没有面子,坚持还要喝一会儿。
“来日方长,今日不喝了,我还有件事要拜托你帮忙。”常笙招手喊来服务员结账。
听他说有事要我帮忙,我有些奇怪,心想,我有什么可以帮他的。
走出酒馆后,常笙对我说:“我有些东西想让你帮我保管一段时日。”
“是什么宝贝啊,你放自己家里不行吗?还要我帮你保管。”我疑惑地问道。
常笙摇了摇头说:“也不算什么宝贝,不过那东西对我很重要,我要离家几日,放在家里不放心。”
“没问题。”我爽快地点了点头。
常笙感激地拍了拍我的肩说:“走吧,寒舍离此不远,去拿了东西你好早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