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类的好奇心,大概是没有极限的吧。
正如此时此刻的我,赤身裸体坐在浴缸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尖刀。
我在思考下一步要切下哪个部位的肉,既不丢掉性命,也不影响我接下来人生的吃喝拉撒。
我是个美食家。
不要误会,我不是那种每天赶场子似的到处吃吃喝喝拿红包最后在报刊专栏上各种吹捧的骗子作家,也不是那些收了店家好处费在美食节目上侃侃而谈的半吊子,更不是吃得满脑肥肠的死胖子。
真正会吃的人,一定是瘦子,因为我们是要求很高的。我从来不吃菜市场的猪肉,无论你怎么烹饪,一口咬下去,满嘴全是饲料味儿,哪个牌子的我都能吃出来。别以为超市的肉能有多新鲜,我就吃到过隔夜冻猪肉,去找采购部经理理论,他信誓旦旦地说超市的猪肉都是新鲜的。我笑笑,录下了他的话。一个小时后,我端了两小碟肉到了他的办公室。
我说:“你看,这是你们超市的肉,放在锅里一煎,整个肉都是死的。新鲜的猪肉和不新鲜的猪肉,同样的火候同样的锅,会呈现不同的卷曲度,出油程度和色泽也会不同,更别说口感了。你先尝尝我的。”
他一脸狐疑地就着我的筷子,吃了一片五花肉,咂吧咂吧嘴,似乎在回味。
“你再吃吃你的。”
他听话地把肉送入了口中,闭上眼,认真地嚼了嚼,咽了下去。许久,他睁开双眼,难以置信地望着我。
是的,这样一个平凡的,年轻的男人,怎么会在几块肉上较真?还做了两份肉对比?他认真打量我,似乎在揣摩我此行的目的。他一定在想,我是不是对头超市故意找来挑事儿的?
“吃出什么不同了吗?”我一脸平静地把肉全部倒进了垃圾桶中,菜已经凉了,肉的香气也没有了。
他死鸭子嘴硬地摇摇头:“没有啊。”
我露出了然于心的笑容,叹气道:“何必呢,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吃懂了。”
经理叹了一口气,从口袋中摸出几张人民币,偷偷塞给我:“真是对不起啊,这真的只是特例……特例!不巧给您这个识货的给碰上了。这点小小的心意就当是我们的补偿,啊!给您赔罪!”
唉,这些人啊,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以为我是来讹钱的吗?
我苦笑着,把小碟子也丢进了垃圾桶里。我知道,我再也不会来这家超市了。
[二]
人生在世,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吃,我们全身上下那么多个器官,却只靠一张嘴巴来吸取身体所需的所有能量,不觉得它很伟大吗?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有人爱吃大米,有人爱吃馒头,有人喜好素,有人无肉不欢。而我,喜欢吃得刁钻。
这漫漫的人生旅途还好有桑妮做伴,她也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吃货。准确地说,是桑妮教会了我,什么才是真正的“吃”。
我们在一起三年了,这三年我们经常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只为买到一条货真价实的野山猪火腿,或者开三天两夜的车去买农民新采摘出来的松茸……
桑妮温柔贤惠,聪明大方,更难得的是她还非常美丽。我一直向她求婚,她都摇头,说自己不是一个适合当妻子的人。
桑妮每个月都会回家,我也提出想要去拜见她的父母,但她总是说时机未到不太合适。
我一直不明白桑妮为何要这样,但我想,都市独立女性有自己的想法也很正常,所以没有再勉强,反而对她更加细心。
桑妮是研究人类学的博士,也在一家全球知名的厨艺学校上过课,她还有英国文学和法律的双学位。
我不知道桑妮为何会喜欢我,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一个极其普通的年轻男人。
我想这大概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奇妙的缘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