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成分差点儿让我呛住,一杯水而已,成本却比我一天的伙食费还高。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很高兴他的眼睛失明了,他看不见,我就可以忽略掉自己经不起推敲的衣服和很没型的头发,像在家里一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种慵懒的状态让我很放松,和罗一羿的聊天也比前几天更深入,从美国总统大选到我妈经营的小店,我们无话不说。直觉告诉我,罗一羿从认识我那天起就把我当成了好朋友,也许他和逸莎一样根本就没有朋友。
不知不觉中,整杯果汁被我喝了个精光,如果不是逸莎打电话来追问情况,我还不会意识到已经跟罗一羿聊了三个小时。
临别时,罗一羿说希望下次还能吃到我做的便当,他苍白的微笑仿佛牵动着我心里某个角落,心跳莫名地加快了。走在回去的路上,虽然迎面吹着刺骨的冷风,但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脑海中全是罗一羿的身影,他的浓眉,他说话时略微向上牵起的嘴……脸红得发烫,我知道自己不该爱上谁,可这是怎么了?
回到宿舍里,我把罗一羿的病情告诉了逸莎,她显然有些担心,但是碍于面子,还是没有给他打电话。
也许他们的感情危机正好是我的契机!脑子里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我赶快强迫自己不要继续想下去,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和罗一羿之间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可脑子却不听使唤,一旦我陷入睡眠的深渊,就仿佛听到了魔鬼的召唤,不自觉地营造起荒唐的梦境来,在梦里,我和罗一羿手牵着手,像情侣一样在山间小路上漫步,没有逸莎,也没有学校,我们不需要去任何地方,也不需要面对任何人,他的手好暖……
我贪婪地沉溺在梦境中,以至于第二天破天荒地睡过了头上课迟到。也许爱情这东西就跟物欲一样,一旦萌发就会难以遏制地生长。我开始关注身边曾经刻意忽略的情侣,青春苦短,如果没尝试过爱情的幸福,就算生命再长再坚强也不过是只卢旺达的蟑螂。
噢,爱情,我这样说是不是太肉麻了?但是蟑螂,我不想。
逸莎也关心罗一羿,但她还是不肯放下身段,毕竟吵架后,罗一羿连电话也没打过一个。她吩咐我每天都去观察他的恢复情况,我心里颤了一颤,也许可以因为她的傲然而成全我人生中最光鲜亮丽的一段吧……
罗一羿住院的那几天,我每天都快乐地进入肮脏的公共厨房。火苗舔着锅底,不时发出噗噗的声响,像是无数只小嘴在亲吻,我快活地搅拌着锅里的肉和骨头,那香浓无比的汁水天天吸收各种肉类的精髓,一种乌黑到了尽头的光辉灿烂,是充满魔力的玉液琼浆。
妈妈说她最初学做菜时经常切到手,鲜血淋漓的伤口来不及包扎就要趁火头最旺的时候把食材放进锅里,这锅卤水中浸淫着她的鲜血与心血,当年爸爸就是因为吃过妈妈做的卤味而爱上了她。我相信锅里的东西同样会成为我的爱情灵药,当我的罗密欧吃下后,就会一点点地爱上我。
事实证明,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罗一羿每天都准备好果汁等我。他每次都把我做的便当吃得精光,我也把他准备的果汁喝得一滴不剩,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就在这段日子里日渐深厚起来。
感情这种东西往往是不能以时间来计量的,就像有些人的天长地久比不过另一些人的一见钟情来得厚重。我想,我和罗一羿之间的感情已经位于友情的边缘,如果再突破一点点,很可能就要到达爱情的临界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