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很坏。”陌生人说,“而麦克法兰是个孩子——我叫他托蒂·麦克法兰。托蒂,再给你的朋友叫一杯。”
“托蒂恨我。”他又说,“噢,是的,托蒂,你恨我!”
“不要叫我那个讨厌的名字。”麦克法兰咆哮道。
“听听!你看到过老朋友之间动刀吗?他想把我浑身上下捅个遍。”陌生人说。
“我们医生有一个更高明的方法。”费蒂斯说,“当我们讨厌一个呆板的朋友时,我们就把他给解剖了。”
麦克法兰猛然仰起头,好像对这个笑话不屑一顾。
下午过去了。格雷,那个陌生人,邀请费蒂斯跟他们共进晚餐。他点的菜非常奢华,整个酒馆都轰动了。晚餐结束时,他要麦克法兰买单。他们告别时已经很晚,格雷已不胜酒力。怒气冲冲的麦克法兰并未喝醉,他还在想他被迫花掉的钱和受到的侮辱。费蒂斯摇摇摆摆地回到家,脑子里虽然有不同的液体在唱歌,却一片空白。第二天,麦克法兰旷课了。费蒂斯一想到他正陪着让他难以忍受的格雷在酒馆间穿梭,就窃笑起来。一下课,费蒂斯就忙着到处找昨晚的那两个同伴,但是没有找到,所以很早他就回到房间,上床睡觉了。
早晨四点钟,熟悉的暗号声吵醒了他。他下楼来到门口,吃惊地发现麦克法兰和他的双轮单马车待在那里。一个他非常熟悉的、可怕的、长长的包裹放在马车上。
“什么?”他喊道,“你一个人出去了?你是怎么搞到的?”
但是麦克法兰粗鲁地让他安静,命令他赶快动手。当他们把尸体抬到楼上,放在手术台上时,麦克法兰准备离开,但他突然停住了,似乎在犹豫。转过来,他对费蒂斯说:“你最好看着他的脸。”他的语气有些拘谨。
“你最好看看。”他又重复道。费蒂斯盯着他,显得迷惑不解。
“你在哪里搞到的?怎么搞到的?什么时候?”费蒂斯喊道。
“看他的脸。”这是唯一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