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个漏下巴鬼,”老婆婆不觉一笑,“这可不好办,我这里还没有来过这种鬼呢”。
“我。。。”我想说句话,只说了一个字,她上手边的执行卫已经一叉子把我挑进了奈何河里。那可是三千弱水,又轻又冰,不容挣扎,我已沉到了河底。
好在每年的立夏一到,地府会对奈何河底进行一番打扫,我等沉在河底的冻鬼也就随着垃圾被打扫上岸。我们就重新去排队。很多原来坚决不肯喝茶的鬼都变得极其顺从,但是苍天不长眼,我每年立夏的凌晨上岸,上午就会被挑落河里。如此反复,我在这河中呆了一个甲子,也在地府传出了名气。只要你以后有机会到地府,可以到处打听一下,是个鬼就知道当年奈何桥下有名气的漏下巴鬼,那就是我。
后来,阎王也听说了我的名声,觉得此事实在是他们工作的纰漏。他便召我过去,特批我不用喝茶而过河投生。于是,我又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但我与众不同,我还保持着上一辈子做人时的记忆,保持着一切人所拥有的意识与感情。而这对于一个非人类生物而言,是最最痛苦的。
开始六年,我一年做一回苍蝇,每年活不过二十天就被人拍死;接下来做了一回鲜虾,在水里快活没多久,就被人捞起了活活地红烧掉;后来又做了一回种猪,那个养我的家伙每天不停地逼我吃东西,往我身上打针,又逼我不停地东奔西走,为他挣钱,直到我吐着白沫辛苦而死;后来我又做了一次家狗,受到了狗能受到的所有痛苦,那时正好进入饥年,最终,我被养我的那家人杀掉,吃得连骨头渣也找不到。
我无比痛苦,托关系找到阎王,央求他让我在地府缓一缓劲,再上人间轮回最后一次,角色当然仍是一条家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