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语带歉意地对苏采萱说:“对不住,我近来身体不好,见不得热的东西。”但他声色不动,不见任何愧疚的神情。
苏采萱在一瞬间有些后悔自己多事,也许不该到王小倩家里来见这个该死的什么“活死人”,但这念头一闪即逝,她用手拢一拢鬓边垂落的头发,笑笑说:“没关系,我就喜欢喝凉的。”
王小倩取来水,给每人倒了一杯,苏采萱端起杯子,喝一口冰凉的矿泉水,润润干涩的喉咙,说:“党先生不口渴吗?”
党育红正襟危坐,说:“我吃得不多,喝水也少,身体不需要了。还没请教您贵姓,在哪里任职?”
苏采萱见党育红说话既有分寸又条理清楚,除去一股浓重的阴郁气息,和常人并没有什么差异,就坦诚地说:“我叫苏采萱,是小倩的高中同学,在市公安局做法医。”
党育红说:“法医?那你一定见过我的许多同类。”
苏采萱进一步试探说:“你的同类是什么人?”
党育红的语调不带丝毫升降起伏,平淡中带着诡异,说:“我的同类不是人,是尸体,我是一具尸体,苏法医没看出来吗?”
苏采萱想,终于说到正题了,就顺着话头说:“看不出来,我没见过会说话、会走路的尸体。”
党育红认真地点点头,说:“这不怪你。我其实是一具行尸走肉,生命消失了,肉体还在,不过已经开始腐烂了,我的血肉散发出腐臭的味道,蛆虫滋生,它们在啃食我的尸身。”
苏采萱说:“你是什么时候死亡的?是怎么死的?能对我说说吗?”
党育红说:“二十天前,是七月二十一号,我开始周身疼痛难忍,脊椎和双腿断裂,此后,生命就一点一滴地离我而去,直到十天前,我彻底失去生命体征,根据你们医生的标准,我在那时就死了。这些日子,我一直尝试用各种方法阻止身体腐烂,可是天气实在太热了,我想我坚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被蛆虫吃光吃净,变成一副骨骼。”
苏采萱沉思片刻,说:“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不到火葬场把自己烧化了呢?为什么还要生活在活人的社会?”
党育红说:“我喜欢做一具尸体,如果烧化了,就会变成一堆灰烬,我暂时还不想那么做。”
苏采萱见党育红的病情远超过自己的想象,知道必须马上做出决断,就说:“我有一个建议,希望征得你的同意。我的同学,也就是你的妻子王小倩,不愿意和一具尸体生活在一起,她想暂时到外面去住,可以吗?”
党育红说:“当然可以,我支持她到外面去住,这个家现在已经是一座坟墓。我这段时间一直怀疑,她为什么喜欢和尸体生活在一起,难道她有恋尸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