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过后,我也就忘记了,生活中遇到的事太多了,我们不可能每件事都记住,何况我和她只不过是共同骑了一段夜路而已,不过她姣好的面容倒在我心中荡起了一阵涟漪,地区到我们市是一段一级公路,公路两旁的路灯彻夜通明,那夜我仅仅对她一睥,就记住了她美丽的容颜。
不料,又一个周五到来时,我又碰到了她,因为有了一面之缘,加上自己对她有好感,我便主动对她笑了笑,她也对我露出了月光一般美好的笑容,我们没有说话,后来她又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我,走得让人感到蹊跷,仅仅在我一回眸之间,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三次遇见她,我和她打了个招呼,问道:“你怎么也赶夜路。”
她低头想了一会,说道:“我说了,你千万别害怕。”
我心中一格愣,意识到自己遇到什么情况了,我镇定了一下说:“你说吧。”
她突然下了车,跪在地上叫道:“大哥,请你为我申冤啦,我死得太冤了。”
我见她如此,忙下了车,想去扶她,刚伸出手就停住了,我有点胆怯地说:“你有冤应该找政府部门,找我有什么用?”
她说道:“我也是没有办法,那些当大官的像我这样的冤魂野鬼近不了身,而一般的干部又根本扳不动或不敢扳,撞死我的人,我知道你是地区日报的记者,所以希望你用笔为我申冤。”
她还告诉我,两年之前,这条路还是普通的二级公路时,一天傍晚,她回家时被一个酒鬼开车撞死了,那个人撞死了她之后,把她的尸体弄上车开到火葬场火化了事,之后,她父母几次找到酒鬼的父亲──我们市公安局局长陶大明,却反而被抓起来关了几天,后来,她父母上告,但市委和法院的人因为害怕陶大明的势力和他的后台──地区,也就是地级市副市长陈有放,都不敢接手,陶大明扬言,她父母敢再告他,就连她父母也打死,所以她老实巴交的父母只好接受了陶大明的条件:赔偿五千块钱,此事就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