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06-17 19:50
他这位朋友随身带着药,这是在军队养成的习惯吧。还给兔子治了伤。俩人也就回家了。
春节,雪后,俩人又出来打兔子。因为是冬天,走的更远。隐隐约约前面一只好肥大的兔子。俩人那么好的枪法,一直没打中。曲曲折折追到官道上,兔子不见了,远处来了辆大车。他们没在意,扭身往回走,一会大车过来,赶车的在背后叫他们,问路。俩人回头说话,我姥爷朋友一下子愣住了。赶车的是他的军官情敌。
他过去一把撩起车帘,里面坐着个鼻青脸肿的女人。就是他的初恋情人。他的脸一下子红了,不是害羞,是气的。转身跟军官就吵起来。吵不几句,这朋友一把把情人拉下车,带着就往村里去,军官拔出枪来,这俩人也持枪相对。军官看寡不敌众,骂着走了。
他情人告诉他,这军官三妻四妾,对自己如何不好等等。俩人回村,第二天就结婚了。事情是我姥爷给办的。后来军官带着人来闹过,不过他已经下野了,只算民间打斗,那他不是对手。朋友夫妻二人现在也算儿孙满堂了。
他们一直以为,这是兔子报恩。所以至今全家不吃兔肉,只是我姥爷,以后打兔子只能带着我表舅他们几个了。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