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06-05 01:40
县令转过身来又问这女的,说:“从打这刽子手进你家屋,你看他从屋走出去过没有?”
女的说:“没出去过。”
“你丈夫出去过没有?”
女的说:“没出去过。”
县令就说:“既然他俩都没出过屋,你丈夫若是他杀的,他能把尸首藏在什么地方呢7”这案子一时断不明,只好暂时撤堂。
这县令退堂之后愁容满面。他老母亲一看这光景儿,便问:“你是不是有哈难心事儿?”县令说:“我今天摊上一件奇案。”这就一来二去讲给老太太听。
老太大听完,就发说:“你去把那女的孩子抱来我看。”孩子抱来,老太太一摸,便说:“你把那当过刽子手的人放了吧!”
府衙楞了,忙问凭哈放。老太大说:“他杀这人之前,在背后击了一掌,叫了三声姓名,就惊了这人的魂儿。这人真魂一出窍,必到三千里外找附身的东西。这人来到这儿,就把真魂附在不知谁扎的那纸人儿上了,变成了真人形状,这种人也能娶妻留后,只是他这后人属于鬼投胎,没有骨头。这孩子都两岁多了,为什么不能坐,就因为他没有骨头。这人看见朋友把杀人的那把刀亮出,害怕再挨一刀,吓得真瑰出窍了,他这就又死一回。想找到他的魂儿,还得定出三千里外。我叫你放了那刽子手,就因为我摸出这孩子全身没一根骨头,是个鬼胎。这人又死一回,与人家不相关。”
这样,府衙就按他母亲的讲法结了案。可那刽子手呢,又走下去,不找到那周正洪的惊魂,他是永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