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饿得受不了时就会回家去炖骨头汤喝,那骨头还是半年前的一条人腿骨,藏在冰箱里,现在已经炖得发白,像受了潮的石灰一样,一碰直往下掉渣,炖出的汤简直如同凉水一样,任我放多少盐都吃不出味道来。我心里谋划必须弄块新鲜的肉来,不然会把我憋疯的。
从金大牙那间地下室回来后,我便已经开始计划了。尽管我的味觉退化了,但嗅觉还是很灵敏,夜里太黑的时候,我几乎是靠着嗅觉来认路的。那天我就是凭着这敏锐的嗅觉发现地下室里有股熟悉的味道,是邵帅的味道,而我还发现金大牙的瞳孔在黑暗中会变成一条线,而且可以发出幽幽的绿光来。我断定,他和我一样,是个喜欢吃人肉的人魔。从此我开始暗中留意金大牙,他就像一只黑暗中的野兽一样伺机噬人,而我则像个猎人,暗中观察着金大牙的一举一动。
金大牙是一个孤独的人,自己住在那间地下室里,平时除了办公室和地下室这两个地方,他最喜欢在校园里四处徘徊,以前我认为他是在找学生的麻烦,而现在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他是在寻找食物。我没看到他和家人来往,后来我想明白了,对于一个这样年纪的老人魔,他的家人是活不了多长时间的,一定是被他吃掉了。我的亲人不也只剩下冰箱里那条直掉渣的大腿骨了吗?在学校里,金大牙很受老师的尊敬,他才华横溢,精通书画,但对人又很苛刻,人们对其敬而远之。
有时我不免替金大牙神伤,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注定要孤独一辈子,我在他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生活,但我并不感到如何苦闷,因为我是一个有追求的人。有时候我倒想和金大牙交个朋友,这样两颗孤独的心或许可以彼此慰藉一下,但我担心我会成为他的牙祭,而且我也有打算拿他打打牙祭。
想搞到一个人而不留下蛛丝马迹太难了,需要精心地谋划才行,而金大牙符合这个要求,假如有一天人们发现邵帅是金大牙杀的,而且金大牙在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人们多半会认为他是畏罪潜逃了。这就是我的计划。
在我暗中收集证据的时候,肉粥店的蓝老板进入了我的视线。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悄悄地摸出宿舍,在黑暗的角落里逡巡,嗅觉不知不觉将我引向金大牙的地下室。我不敢离得太近,只能远远地藏身在黑影里,把鼻孔张得老大,享受着从地下室里散出来的味道。这时候,一个黑影如鬼魅一般闪进地下室,手里提着一包东西。不久,一种更浓烈的肉香从地下室的通风口涌出来,热气腾腾。我竖起耳朵,我的听觉和嗅觉同样灵敏,整个校园里各个角落里的细微响声我都可以收听到,大概是因为味觉退化后老天对我的补偿吧。我听到地下室里传出咕嘟咕嘟开水的声音,筷子与碗磕磕碰碰的声音,吧唧嘴的声音、咀嚼和吞咽的声音,以及打嗝放屁的声音,综合起来汇聚成两个人涮火锅的声音。想到邵帅被一刀一刀削成肉片的样子,我的口水打湿了前襟。
“粮食不多了吧!”金大牙的声音。
“还能吃两顿!”另一个人声音很耳熟,像是肉粥店蓝老板,原来金大牙并不是孤军作战。
长时间的沉默后,金大牙的声音又响起来:“小玥今年不小了吧?”
“不要打小玥的主意!”蓝老板的声音很愤怒。
“想开点儿,迟早的事,我当初喝了你做的人肉粥,被你拖下水才变成现在这样,而吃我两个儿子的时候你也有份……也该轮到你了!”金大牙冰冷的声音。
“我把姓邵的那个学生的肉冻在冰柜里,这两天我总觉得变少了,你说会不会是小玥也……”蓝老板问。
“那还是趁早,听说女孩的肉比嫩羊羔还鲜。”金大牙阴险的声音。
接着砰的一声门响,把我的耳膜震得生疼,两人不欢而散。我悄悄地潜回宿舍,躺在床上,原来蓝老板和金大牙是同谋,而邵帅成了他们的“粮食”藏在肉粥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