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笔入驻L城以来的第一笔收入,我们由衷地感到悲哀。
接下去的几天,我们先后在夜间用同样的方式对四名女孩实施了抢夺。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每次的收获几乎都是化妆品占据主导,而我们最需要的钱,仅仅是点缀。最多的一次,一个女孩的包里装着二百五十块钱,而最少的一次,偌大的包里,竟然只装着八块钱。
针对这一惨淡局面,李抓迷信起来,认为光抢女的阴气太重,因此迟迟不得志。应该换个阳气重的,也就是抢个男的,以期扭转颓势。
凌晨时分,一家酒吧里晃晃悠悠走出一名男子,他的腋下夹着一只黑色皮包。我们在暗处锁定目标。当男子走至一个无人的街角时,抢夺的最佳时刻到来了。
因为性别不同,李抓事先变更了对待女性的惯用手法。他必须得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后再下手,不然对方要是负隅顽抗,那就太糟糕了。于是,李抓手里多出半截砖头。为稳操胜券,跟踪上前的李抓发力极猛,一砖头轰在对方的后脑勺上。李抓担心砖的表面因为受力不均而威力不够,因此采用的是砖的棱角,而且这砖还不是普通的红砖,而是李抓之前专门在附近锅炉房捡来的耐火砖。此砖的特点是:体积重、密度大,强度高。
男子虎躯一震,倒在地上。
李抓将男子从腋下滑落的皮包捡起来准备离开,紧随其后的我走近观察了一番男子的状况。李抓那一下太变态了,像是要人家的命,没轻没重的。我看见男子的鲜血像小溪一样从后脑勺汩汩流出。与此同时,一旁的李抓说:“咦,我敲的是他脑袋,怎么这人的眼睛还流血?”
我定睛一看,何止是眼睛,七窍都在流血啊!躺在地上的男子已然一命呜呼。
指责李抓下手太狠已经毫无意义了,事已至此,唯有冷静地考虑接下来的对策。
好在这条街类似于胡同,人迹罕至,一时半会儿不会被人发现。最重要的是,我观察了一下四周,李抓出手杀人的这块区域,并没有监控。但是如果我们就这样逃之夭夭,尽管罪行不在监控范围,可留在这里的尸体,第二天必定会引起骚动,追究起来,警方只需调取这附近的监控即可锁定我和李抓。事实上关于这一点,在之前的几次作案中我们已经有所顾忌,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急于提高犯罪利润的关键所在。我们想尽快收手,未雨绸缪的道理很容易理解。眼下,权宜之计也只有先把尸体处理掉,躲一天算一天。总之万万不能把尸体留在现场,否则第二天我们就得完蛋。
我对李抓发号施令:“啥也别说了,先把尸体背回出租屋,不能留在这里!”
李抓如梦方醒,在我进一步指导下,他脱去外衣,将死者头部包裹起来用以止血。随后李抓将手里的皮包递给了我,又在我的协助下,将尸体架上脊背,我们一前一后逃离了现场。
我跟在李抓身后,不时搭把手,扶一扶下坠的尸体。
在恐慌之余,我突然又滋生一种更深层次的恐惧,我觉得我在赶尸,而且赶的是两具尸体。亦或者,我也是一具尸体,正被身后一股无形的力量驱赶。
出租屋不算太远,一路上偶尔可以遇见一些车辆和行人,我们的举动虽然异常,但在这个时间段,基本也还说得过去。毕竟晚上有那么多醉酒的人,在别人眼里,李抓背的可能是个醉鬼。
抵达出租屋,李抓气喘吁吁地放下尸体,没头没脑地对我说:“我怎么觉得你像个赶尸人?”
一听这话,我倒吸一口冷气。
好在李抓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等我回应,接着李抓又说:“快看看包里装的什么,别我们一无所获,光赶具尸体回来!”
暂且将赶尸的感想抛在脑后,我打开皮包,包内装着厚厚的人民币,保守估计,至少有两万。看到这么多钱,我和李抓的眼睛同时放光。就算我们是两具尸体,此时也诈尸了。
惊喜过后,在皮包的夹层里,我又发现一封信及其一张全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