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琢磨着是不是得解释一下,可田莲却把我的嘴掰开了,她将戈壁滩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狠命往我喉咙眼里塞。田莲边塞边激动地说:“你知道医院那个老头是怎么死的了吧,我给他吃了足够的安眠药,然后把橘子塞进他的气管,足足让他窒息了至少半小时。”田莲带着哭腔,“我知道就算是经过专业窒息训练的人,也撑不过十五分钟。但是我还是好害怕,我装得跟个没事人似的,我不敢让你做人工呼吸,我怕你救活他,推去急救室,我更怕他们救活他。但是我还要伪装成称职的护士,我要去半夜查房,我还要假装去救他,我要干干净净洗脱自己的犯罪嫌疑!”田莲歇斯底里,“他作为我男友的父亲,在和我一起看那个我无意中在衣柜的隔层中发现的作案计划后,意识到儿子在为自己的心脏搭桥手术费铤而走险,他倒坦然,不但不阻止,反而还提前住进医院来等待手术,天下有这么自私的父亲吗?难道就这么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子去做掉脑袋的事。只有我,只有我真心爱着他,所以我必须阻止他去冒那个风险,为此我不惜杀了这个自私自利的未来老公公。”
田莲松手了,我的喉咙眼里成功地被她塞进去一块充满恶意的石头。自始至终,我没有任何不适,窒息感对我而言根本就不存在。我只是觉得自己的意识在逐渐地消散。
田莲声音凄恻,更像是在自说自话:“没想到他把作案计划提前了,而且还真的成功了。我们本来可以很幸福的,可是……”
我残存的意识骤然中断,再也听不见田莲的声音了。
我倒在戈壁滩上丧命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区别在于我的后脑勺并不是插入了一把铁锹,而是射入了一颗子弹……
当我和李抓失手酿成大错,在深夜街头挟尸狂奔之时,最后关头,我将自己也定义为一具尸体。这是一个颇具前瞻性的定义。那股身后所谓无形的力量,其实是有形的,并且不是在驱赶我们,而是在抓捕我们。在我们先后制造五起抢夺案件以后,虽然对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但其实已经被警方盯上了。那些巡逻的警察本来就是守株待兔的。我们根本就没有到达出租屋即被“人尸俱获”。
在高墙电网下的囚室中,我无数次回忆那个罪恶的夜晚,无休止的悔恨令我抓狂,也令我乏味。
我尝试转变思维的走向。
分水岭就设定在那个罪恶之夜,我幻想我和李抓并没有被警方抓获,然后结合现实,一点一点,糅合成了一个充满巧合的故事。
事实上现实最大的巧合,也仅仅是让我在医院遭遇了那个自杀的老头以及认识了田莲。而他们两人没有任何联系,老头是千千万万自杀中的一个,田莲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护士。还有李抓抢夺时失手杀害的人,也只是个无辜的路人甲。至于通缉令上的那个运钞车抢劫犯,此时和我们就关在一个号子里,我进来没几天,他也落网了。
因为那块耐火砖我也拿过,上面有我的指纹,而在交代案情的时候,我作为李抓的亲哥哥,在看到李抓在庭审现场悔恨万分,涕泗滂沱,也动了恻隐之心。原来李抓是那样的热爱生活。当初在录口供的时候,对于李抓的罪行,我进行了避重就轻的交代,自己相应承担了一部分。然而没有想到的是,李抓一点也不客气,直接把自己打造成了无辜者,他所交代的口供里,犯罪的策划人是我,执行人是我,而他只是一个小跟班。庭审现场李抓和我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在和公诉人一问一答的环节中,李抓后悔得肝肠寸断,提及我时居然连“遇人不淑”这样的成语都用上了。
我很无力,现场听庭的人不少,作为亲兄弟会聚在这样的场合本身就是件很丢脸的事,相互指责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想必会有不少人对人性很失望吧。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最终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认可了李抓的陈词,本来想着和他均摊罪行,看来这只是我美好的想象。
法院判处李抓有期徒刑八年,我则被判处死刑。
明天早上就是我执行死刑的日子,包括那个运钞车抢劫犯,我们在同一天执行死刑。地点就在戈壁滩不远处一个烽火台的背阴面。
晚上的伙食很丰盛,算是我们最后的断头饭。我没有胃口吃,也没有时间吃。我向看守提出我最后的遗愿,出于人道,他们也满足了我,拿来一部笔记本电脑,允许我在弥留之际完成我的故事。
这个故事如果发布了,而你又恰巧是L城的读者,请你联系鬼大爷的编辑索要稿费,稿费肯定会超过五百,多余的算我请你吃饭,麻烦你帮我把五百块钱还给就职于八治医院的田莲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