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代表什么?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边界是什么?
本文主要内容为法定代表人相关问题解析。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是两个概念。
法人是依法成立,拥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全面代表法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但该自然人体现的是职务人格,非自然人个体人格。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权限。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来源于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
从法律规定看,法定代表人全面代表法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属于宏观上的权利。
从章程规定看,公司章程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约定限制,即从微观上为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划出界限。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效力。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作出了限制,而法定代表人超出该限制作出的行为,有两种法律效力:
一是如相对人为善意的,则章程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产生约束善意相对人的效力,即“你们内部的事情,与我无关”。
一是如相对人为恶意的,则法定代表人与该恶意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效力涉及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等情况。
法定代表人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在和法人交往中,应主动寻找法定代表人,通过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建立法律关系。
如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即法人代表,相对人要注意查看该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核实其代表权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