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06-11 08:05
几乎所有低税(“离岸”)司法管辖区都 控制银行业务,尤其是为了防止洗钱。
国内和国际银行业务 通常分别获得许可;国内银行业务有时只供本地银行使用。
离岸银行通常免税- 但通常每年收取高额的牌照费;二十一世纪前十年的“协调”进程在某些情况下导致对所有部门实行低税率。
银行保密 在离岸司法管辖区通常是很好的,通常有法规执行;但是司法辖区越来越多地采用国际协议,在某些情况下(通常是在税收信息交换协议(tiea)的主持下)允许违反保密性。在经合组织成功地在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实施相互信息交换的标准化规则之时,tiea在2008年至2010年间变得非常普遍。通常,tiea(或《双重税收协定》中的等效措辞)允许一国在有指定人或公司方面的不正当行为(包括逃税)的初步证据时,从另一国提取信息。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但高税率国家正在顽固地追求其“反离岸”议程以及银行保密制度的长期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