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出纳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的业务不得用现金收付;在日常管理中,出纳人员应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为保证安全,超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金额每日下班前仔细核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实,以免造成损失;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查找原因。
(二)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
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日结出余额。
对于现金业务和银行收支业务较多的单位,也可以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日报、月报表,以反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存情况。
(三)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外汇损失。
(四)管理银行账户
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堵塞结算漏洞。如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不能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因为这些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的行为很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损失。
(五)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等)的安全与完整
出纳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现金、有价证券登记簿,便于随时进行核对,保证其安全完整。此外,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的钥匙,在任期间钥匙不离身,不得交给他人保管,对于保险柜的密码严格保密。
(六)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
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要分开管理,交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