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因一念而起,罚分两个阶段,犯罪-gt;被捕,结束了作者的疑神疑鬼对自己的折磨;认为自己没罪-gt;承认自己有罪,我觉得后面才是另一个重新开始的折磨。
主人公的罪源自于坚持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情。可是做着正确的事情就真的是无罪的吗?
关于火车变轨问题,我之前一直坚定不移地认为在废弃车轨玩耍的小孩没错,所以不该死。后来又有个角度,如果是因为你的缘故,火车失灵,你再来选择,恐怕就会选变轨了,因为不变轨的后果是你更难以承担的。所谓屁股决定脑袋,看似客观的分析其实有可能因为主管或客观信息的补充截然不同,这个时候的原则又变成了两权相害取其轻。所谓原则,狗屁。
之前看过一句话,情侣间不要经常论对错,往往对错分出来了,关系也就远了。引申一下,生活中真的需要那么多对的事情吗?拿破仑在做对的事情吗?犹大真的在做不对的事情吗?说不好,站在他们自己的角度来看或许是对的,但是每个人的原则都不一样,道德水准也参差不齐,这也是为什么会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所以是否应该转换一下判别逻辑,从提前列好的条条框框,转向结果导向。毕竟原则有多条,不同的结果在自己这总有优劣,审判的事情就交给上帝吧。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罪与罚》是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小说描述了穷困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为生计所迫,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和她无辜妹妹丽扎韦塔,制造了震惊全俄的凶杀案。最终在妓女索尼娅的规劝下,投案自首,小说以罪开头,仅占一章,第二章到尾声,全是罚。
小说对主人公的心理刻画极为细腻,作为法学生的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本善良理性,却在当时的底层社会里心态变得扭曲,以“替天行道”的借口安慰自己杀人的事实,在犯罪后又陷入深深的自责,矛盾的心理贯穿全片小说,“罚”的意义不仅是法律的判决,更多的是自我的内心折磨,法学生犯罪,妓女规劝,不仅是讽刺,也是作者对底层社会无奈。
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吝啬无情,欺诈穷人,但是她究竟该不该杀?一方面,如主人公所说,她是一个虱子,杀了她可以造福无数人,另一方面,作为底层社会的一员,卑鄙龌龊是否该死,又有谁有权利去结束她的生命,小说对人物心理的刻画最为经典,小说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有一种病态,冷酷无情的社会,心理扭曲的人物,主人公对自己的罪行自责忏悔就显得尤为珍贵。
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后给了主人公救赎,上帝会宽恕每个认错的孩子,也许人性就是这样,没有纯粹的恶,也没有完全的善,内心的救赎才是真正的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