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在1931年出生于瑞典的一个“文化之家”,他的父亲是一位记者,母亲是一位教师,但那个年代的文化人都没有什么社会地位,更无法创造什么优越的生活条件,所以托马斯的父母经常告诉他长大以后要做一个成功的商人,只有赚大钱才能得到尊重与认可。
托马斯也机械地为此而努力读着书,中学时,他在一个早晨无意中听一位老师正在学校的花园里朗诵诗歌,托马斯不禁听得入了迷,他在那一瞬间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并不是什么赚大钱,而是诗歌!
从此以后,托马斯就经常到图书馆里去借一些文学类的书籍来看,而诗集更是他的最爱,托巴斯每天都孜孜不倦的阅读着,享受着,陶醉在文学和诗歌之中。渐渐的,托马斯觉得自己再也无法离开诗歌了,他觉得那种享受是世界上任何一种东西都无法代替的,包括金钱。也正因此,托马斯开始学着写诗,渴望自己也能成为一名了不起的诗人。当托马斯的父母意识到他的这些变化后,愤怒地说:“诗歌有什么用?它能给你带来什么?那是毫无价值的东西!”
托马斯为了不挨父母的责骂,只能悄悄地读诗、写诗,高中毕业后,他的父母让他去读经济或者政治,可托马斯却瞒着父母进入了斯德哥尔摩大学学习历史、宗教、文学和心理学,托马斯觉得只有学习这些才能打好坚实的诗歌基础。
毕业后,托马斯来到韦斯特罗斯的青少年拘留所里做了一名心理辅导员,除了工作之外,他最喜欢的就是旅行和写诗,他不仅用诗歌去挖掘生活中的美丽,还 用诗歌为社会寻求公平。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吧,他还 获得了一份美好的爱情,成立了自己的家庭,可是托马斯的妻子在嫁给他之后,却发现他的诗歌对于现实的家庭生活而言几乎毫无意义。有一次,他的妻子甚至还 威胁托马斯立刻停止写诗,想办法去赚大钱,否则她就离开托马斯,托马斯摇摇头对妻子说:“人的生命是有色彩的,金钱只是表面上的色彩,是最肤浅最容易褪色的色彩,真正的生命之美是一种心灵的追求,一种精神的享受,在我的生命中,只有诗歌才是一种真正的美!”
妻子终于再次被感染,转而继续支持他到处旅行和写诗……
几年中,托马斯不断地体会和创作,他的诗歌经常大胆地使用比喻,节奏和结构也自由大胆,他的诗句语言温和节奏强,托马斯既不喜欢描写世界大事,也不描写内心的挣扎,他把自己的诗歌集中在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瞬间,用意象和隐喻来塑造个人的内心世界,把激烈的情感寄于平静的文字里,他的诗作影响力越来越大。1954年,托马斯终于答应书商,出版了他的诗集《十七首诗》。
托马斯的诗集出版后,获得非常好的评价,人们甚至形容他已经超越了保尔?瓦莱里的“纯诗”,自成一派,并且开启了一个新意象主义,被人们广为借鉴,就连大艺术家布罗茨基也成了他的忠实诗迷。
此后,托马斯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写了《途中的秘密》、《半完成的天空》、《为生者和死者》和《悲哀贡多拉》等大量杰出的诗作,并且在全球获得了包括彼特拉克奖、领航员奖等多项巨奖,而且还 多次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遗憾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因为种种原因而失之交臂。20年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沃尔科特就曾由衷地说:“瑞典文学院应毫不犹豫地把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尽管他是瑞典人!”
1990年,托马斯因患脑溢血导致右半身瘫痪,但他依旧坚持阅读甚至是创作诗歌,他曾经在轮椅上写下了这样的诗句:“诗是生命之颜色\/追求一生\/就是幸福一生……”
确实,美丽的生命必定会得到人们的珍惜和认可,2011年10月6日,诺贝尔文学奖终于降临到了已经80岁高龄的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身上,虽然,托马斯身患中风无法言语,但是当他的夫人告诉他这个消息时,托马斯还 是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那是一种属于生命的微笑,属于生命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