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全句子:投之以桃,报之以琼瑶。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诗经》
诗经中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说;还有“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木报琼”是“投桃报李”的升级版
意思是你给我一些好处,我还报你多一些好处,也就是有礼尚往来的意思
互惠互利,以诚相待吧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
当你的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尽量伸出援手,
因为下次需要援手的,可能就是自己。
即使你认为对方不是你的朋友,也不要落井下石,
因为下次落井的,可能就是自己。
"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
《诗经·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琼琚:美玉美石之通称
《木瓜》读解
《诗经·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被《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现代学者一般从朱喜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笔者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瑶(瑶、玖);匪以为报,水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瑶(瑶、玖);我以琼瑶(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读感:"投桃报李"这个成语,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该成语也出自《诗·大雅》中的《抑》),只不过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情意更深厚。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真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挑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仪式。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西方人是否有这种传统还不清楚,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中读到这类似"投桃报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满着悲剧色彩。
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大看重仪式了。其实,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却不可不有"投桃报李"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