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不上晨跑爱好者,只有过断断续续的几段晨跑,每一段都有着不同的推动力量。
中学时候,有过一段晨跑。
天气越来越冷,睡上铺的哥们儿约我晨跑。心头一热,我爽快答应了,可在之后的日子里,几乎都在为这一爽快答应而后悔。冬日的黎明前,热被窝的吸引力实在难以抗拒,而每当他起床弄出动静的时候,这股吸引力更加强烈。他穿好衣服下到地上,轻轻拍醒我的时候,我总是在心里嘟囔着:“你要是忘了我该多好”。然而,我实在不好意思“下软蛋”,总是硬着头皮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哆嗦着冲进黑暗。
跨过大渡河,奔向楠桠河,到温泉宾馆折回,这是每天的晨跑路程。被“拖着”跑步,心里有莫名的枯燥与无奈。路灯一盏又一盏,一样的清冷;一双影子从脚下出现,越拉越长,又消失在下一盏灯的光亮里,一样的单调;体内的热变成颗颗汗珠,不断在额头长大,再慢慢从脸颊滚落,画出一条条痒痒的小河,也难有多大新意。那个温泉宾馆就是心理上的终点,不仅因为到那儿就可以往回跑,还因为里面有热气腾腾的温泉水,想着也舒服。
这段充满悔意的晨跑坚持到了那年寒假。后来考取了师范校,其间有过两年的晨跑。不同的是,这段晨跑有着甜蜜的动力,因为她就在坚持晨跑。
出学校绕过两条大街,冲上张家山的陡坡,下山后再从近道返回学校,每天的路径似乎串起了北斗七星。大街两旁的法国梧桐整齐列队,宽大的树冠隐约透下依稀的灯光。在微弱的光线里寻找那熟悉的身影,等到确认是她,赶紧挥挥手打个招呼。那种期待占据了整个心灵,那种感觉不亚于第一个冲过百米赛跑的终点,一整天都会精神爽朗。要是哪一天没有见到,那份焦急和失落,又将带来整日的沉闷。
后来,她成了我的爱人。
再后来,当年的温泉宾馆被拆掉建成了楼房,其中的几间屋成为我们的家。搬家那天,我突然怀念脚下曾经雾气升腾的淋浴室。冬天里,总是在脏得像泥猴的时候,我们这帮农村娃才结伴去那里冲个彻底。更有意思的是,曾经的晨跑终点,现在变成了起点。
然而新起点开始的晨跑并未马上开始,一天天推迟到儿子八九岁的时候。
生长在钢筋水泥框子里的孩子,没有我们小时候漫山遍野的野跑,也没有三五成群跳房踢毽子的嬉戏,更恼火的是几乎没上过两节像样的体育课。带着一种隐忧,我说服儿子跟我一起晨跑。父子俩并肩跑步,确是一道不多的风景,每天都会收获晨练族们赞许的目光。那段晨跑从暑假开始,只坚持到了深秋。但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点点教会他跳绳,还教给了他蹲踞式起跑、蛙跳、弓步、压腿等基本的体育常识。之后,他不再惧怕体育课,而且逐渐爱上了运动,如今已是一名篮球迷。
现在正在进行着的晨跑,开始于半年前,每天距离约5公里。这次,是被爱人拎着跑的。
“年入不惑,该运动了。” 我深懂着理论,却懒得落在行动上,总是摆出没时间、没场地等一大摊客观原因。为了拎我起来,爱人也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威逼加利诱,最后用上了“科技手段”——推荐我用上了一款手机计步软件,每天在朋友圈里PK,儿戏一般的比拼居然让我乖乖离开了早上的热被窝。
刚被拎起的时候,也有过中学时代的不情愿,但很快又变成了很乐意。这种转变,在夫妻并肩跃动的影子中,在与晨跑熟人挥手示意中,在额头滴落的汗珠里,也在一口口新鲜的空气中,在一阵阵哗哗的流水声里,还在那酣畅淋漓的热水澡里……到现在,要是有几天没跑,身体就会以各种不适发出警告,而在一阵奔跑之后,状况全无。晨跑正在变得不可缺少,我也开始扮演督促爱人的角色。
数九寒天,阴冷异常,而路灯下肩并肩的跃动,总有一股强劲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