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1987年,就是自己高考那一年,千言万语,几乎无从下笔。所以写了多年文字,却从来没有写过这一页。在这个灼热的高考录取季节回望自己的那一次,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告别。
真是一场喜悦、幸福,但也包含着心酸与忧伤的告别。
首先是那个夏天过后,17岁的我,带着被母亲所能想到的东西塞得满满的那只大皮箱,第一次出门远行,坐了17个小时的火车到首都北京。那个抵达的凉爽雨夜,当我坐车第一次经过天安门广场,才意识到,彻底告别了少不更事的自己,告别了十几年的小城生活。如果说17岁之前的我是块青涩的山间岩石,那么在首都这个巨大的熔炉里,由各种巨量、驳杂乃至深刻的知识、经历、事件汇成的热流把这颗石头彻底熔炼和重塑。
告别了故乡,不怎么留恋。如果考不上大学,在故乡城市的我很可能是一个年轻临时工,为菲薄的薪水和贫穷的生活发愁,在一地鸡毛的琐碎中了此一生——我的父母就是这么过了一辈子。
告别了自己“城市农民”的身份,满心喜悦。自从小学五年级时我认识到自己的真实身份,一直到考上大学,我都感到自卑,且拼命掩饰,那是刻骨铭心的烦恼。我父亲是城市工人,母亲却是郊区农民,当时这种“一头沉”的婚姻为数不少。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因为“农民”身份,一切市民享受到的——大到在城市里上学就业、小到年底发放一张带鱼票——你都是享受不到的。只是沾了我一个姑姑在一所城市小学任教的光,我才被破例允许在那儿就读。母亲的城市户口也是直到结婚后的将近二十年才解决,在此之前她只能干收入很低的临时工。
那个夏天的一天,母亲带我到郊区某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我记得非常清楚,户籍民警是一个满脸络腮胡、胖乎乎的人,他看到我的“中国人民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把抽屉“哗”地拉了出来,翻找着准备在证明上加盖的印章。“哈哈,这下可好,直接迁到北京了!”他边盖章边自豪地说,那种自豪感来自于我曾是本乡的人。在印章盖落的那一刻,我知道我永远告别了这里。
办户口迁移手续那天,我们还回了母亲的娘家看望外公外婆。外公在村里逢人就说外孙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那天还破例杀了一只珍贵的下蛋母鸡,说是让我“去毛主席住过的城市之前,补好身体”。乡下人说,“外甥是舅家狗,吃饱就爬走”,我作为这只忘恩负义“狗”,唯一忘不了的是我外公外婆,他们是那么舍不得我离去。直到1991年外公去世,我每年都给他寄一些明信片,我把当面羞于诉说的想念的话赤裸裸地写在上边,好像能看见他拿着明信片乐呵呵地展示给遇到的每一个人。我最难过的,是他把我像心肝一样养到十岁,我却不能在身边陪伴他,而要离开他,奔赴他从未去过、也永远到不了的远方。
夜里,我在麦场上和儿时的小伙伴相聚,也是一种告别吧。他们曾经是那么熟悉、有的还曾那么亲密,我进城上学后,他们就把我当做“城市人”有意躲避我了,好像某种无形的墙隔开了我们的友谊。那天,那个告别并不欢乐,我记得我们大家都躺在麦秸堆上,小伙伴们不说话,也没有什么祝福之类的,大家都显得郁郁不乐。我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它们也像我们那么寂寞。
我还告别了我的初恋,完全是一段朦胧的单相思。在北去的火车上,我的心情大概像《青春万岁》里杨蔷云写的诗歌一样: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