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好羡慕小王子,可以看四十四次日落。他点了赞。不过这里隐藏了一个秘密,可见的人,只有一个。
我不想忧伤,尤其不想告诉他我有么多忧伤,不想让人总是看见自己那么孩子气的一面。不过人的一生,能够大概很难找到一个人,在他面前,毫无防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还说不清楚。所以请允许我在这么大的时候,为一件放在人生中根本不起眼的小事而忧伤。
也许生命都是这样的,来去离别是一件无法避免的事情。可我不能接受的是为什么这么巧——在最后一刻,幡然醒悟。既然已经错过了这么多,为什么会在最后突然意识到,我最不想失去的、不想离开的人是谁。就好像他说的一样,答案在风中。我看不见风的痕迹,唯一的感知是那一瞬的擦肩而过。所以有一些答案,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
有些遗憾,没能在唯一一次人物练笔上写他。不过如果写的话,也许也写不出他,一个像风一样自由的男人。离一个人太近了,就会发现人的复杂多面是自己无法掌握的,尤其是他。就像写空气一样,无声无形无踪迹,只能靠自己的潜意识去探索,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而那一瞬的无限,又足以令人沦陷。
之所以一个人会常常在很多人面前保留一点私人的余地,因为没有人可以给予另一个人很大的空间,让另一个人完全的自由。所以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很特别的例外了。所有的想法和冲动,包括自称江湖半仙骗人无底线,想要一个又高又帅又有才的全民偶像哥哥,还有讨论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的区别,纽约和京都到底谁更好,亚洲和欧美美女哪个更美,都可以很坦然地把自己想说的话讲给他听。在他面前,我活得很自由,就像张开双臂,享受风舒服地拥抱我。
他说,请你们几个,十年后参加我的葬礼。我笑了笑,有过这个想法的不只是他,我也曾想死。不过我还在乎池塘里的大白鹅,夏天的荷花,没有拿望远镜看过的群星。而他似乎是不怕的,在这一方面,我很厌恶他的无畏,真想暴揍他一顿解解气。
也许现在我已经没有刚才的忧伤了,至少我要在他离开之前强行要求两件事:一是好好活着,十年之后,江湖半仙我,要看看你印堂是否还发黑,有没有落魄到找一个女朋友。(笑)二是常常联系,无论是微信还是假期回了国,都要来找我玩耍。(再笑)
我也不必羡慕小王子了,四十四次日落有什么好看的呢?比起日落,还是荷花更美一点。所以,我的很好很好的朋友,我还想一辈子赖着你,霸占你,但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我把你当成全民偶像哥哥来看待,一想到你得了便宜,就又不知道要洋洋得意多久了。
一个人还没有风,不怕他跑到哪里去疯。因为我,还可以明目张胆地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