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在外,人人皆知∶形象很重要。头发位于人体之顶端,自然是重中之重。冷不防哪天学校突然检查,届时被迫“割须弃袍”,恐显狼狈。所以,近年来理发行业日益兴旺,理发店更是多如牛毛,甚至不乏摆地摊剪头发者。
但我小时候很少去理发,除非头发已乱得比野人还像野人。倒不是我不爱干净,只是那时的理发完全是受罪。由于我们这里地处狭僻,人们思想闭塞,剃头匠们还在用传统的手动剃头刀。那玩意儿剪头发不怎么样,扯头发倒是行家。每次去理发,都会有数十根头发被连根拔起,大痛难禁。更为可恨的是,为受此罪,我们还“只宜枉驾顾之,不可屈致”.从未见过有上门理发的剃头匠。
因此,我便推崇古人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绝不轻易上理发店。
后来,据传那种手动剪由于携带方便,不易引起怀疑等优良特性,被扒手们作为最佳作案工具而疯抢一空。于是,吝啬的剃头匠们也只好改用电动剪了,同时被迫从“剃头匠”升级为“理发师”.这恐怕就是扒手们为我们做出的唯一贡献了吧。
电动剪不但不会扯头发,冬天用它剃头还挺暖和,使人飘飘欲仙。为了能体验体验神仙的感觉,我便成了理发店的常客。尽管我从前惜发如金,可事到如今也只好真把金钱当身外之物了。
前段时间,降雨量相对往年较为丰沛,头发便如旱苗得雨,抓紧机会疯长。未及两个月,头顶已形成了一大片热带雨林。于是我又得去理发。
要理发,选择一个好的理发师就尤为重要。毕竟理发师人人都做得,不像开车一样要考驾照,更何况现在就算是拿到了驾照的司机依然良莠不齐,奈何理发师乎?
选择理发师不比选骡子和马,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而对于理发师,是好是坏,就不能叫来剪剪,除非你还能把脑袋当身外之物。以我的经验来看,以下几种人开的理发店最好别去∶
一是那些老师傅开的,因为凡是他们经手过的脑袋,不是平头便是光头。说不定哪天老眼昏花,连眉毛也给你刮下来,让你比罗纳尔多还光。还有一种是一些酒徒开的,这种店也容易识别,一进去就有股酒味儿,如果你误入这种店,千万赶紧开溜,除非你真能置之生死于度外。我曾见过一个在酒馆门口摆地摊理发的,与酒馆老板甚是厮熟,只要他手头稍有空闲,便钻进酒馆喝几口,俨然一副“醉打蒋门神”的架势,要是哪天他真把自己当成武松,其后果不得而知。这种人往往唬得如我小时候一般不愿理发的小孩儿乖乖坐着不敢乱动,且从“不愿理发”升级到“不敢理发”.
有人通过观察理发师本人的脑袋来判断该人的技术,我窃以为这是不对的。毕竟理发师的头不是自己剃,而要靠其他同志。一个理发师,技艺再高超,也与大众一样,面对自己的脑袋却无计可施。唉,人之悲哀,亦在于厮。
有人改进了剃头工具,可就是没人发明洗头工具。理发师给你洗头的时间真是度秒如年,所以,通常情况下,我都是自己在那儿洗。可偏偏就有不通常的情况,那次我和一大帮同学由于头发太长的缘故,被逐出校门去理发。我们七八个人挤在一个理发店,碍于面子,我只好委屈一次,让理发师帮我洗。给我洗头的是一个长得挺斯文的女人,我暗自向上帝祈祷,这个人应该比较温柔吧,不料,结果让我大失所望。不知道是干这行的都这样,还是人太多,她急于求成,我只觉得有一双利爪像刨土一样在我头顶中央刨,我恨不得跳起来警告她∶顾客是上帝,别惹上帝发毛。
其实,洗头是一技术活儿,理发师们也大都精通这一技术。他们在给自己洗头时,会疼爱有加,百般呵护,而一旦是在处理大众的脑袋,便不把脑袋当脑袋看。
自然,理发不仅仅是把头发剪短,还要有一个适合自己的发型,要构成一种和谐之美。所以,发型设计上绝不能马虎。优秀的理发师会根据你的脑袋设计出合适的发型,不怎么优秀的就只好根据你的的发型设计出合适的脑袋了,可惜理发师不是美容师,能设计脑袋就是不能建设脑袋,是典型的圣西门、傅立叶之类的人物。我们只好效仿阿Q,勉强将这种脑袋称为“特立之美”.
那些因不遇高人而被迫享受“特立之美”的人除我以外好像还有不少。我曾见过某君顶着一团火在街上狂奔,差点儿就提桶水来给他泼去,结果定睛一看,原来是头发。此君应该也算拥有“特立之美”者,其头发真不愧是重中之重,果然身份特殊。
后来,有人向我们这个“特立之美”拥有群体提出剃光头的建议。由于突然间剃成光头让人感觉是患了绝症,刚化疗回来一样,我没有效仿罗纳尔多的勇气,选了一个大众常见的平头。有几个哥们儿说我这样子能给方正公司打广告,唉,管它呢。我于是就这么方正了下来。
写到最后,猛然发现,我花了那么久写的东西,竟是十来分钟的事,还不赶紧收笔?
呵,生活如此多娇,何必为理发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