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清明前,都会梦见他,昨晚他又来了。他从美国回来,一时没找到工作,见我忙得团团转,就留下了。记不清要他做什么,反正他来了就坐桌前忙,在梦里似乎应该这样。他说愿意一直在这儿做事。我说你这个大教授,我付不起工资。他笑说,只要有饭吃就行。又说,看你忙,看你皱着眉生气,看你像陀螺一样停不下来,很好玩。
我奇怪,上海那么大,他老待在这里干什么!忽然地,醒来了。他已往生15年,从来不知他是怎么走的?葬在何处?他与我早断了联系。很多年里,新年寄来贺卡,连签名都没有。
其实,在学校里,我们早已“断交”,因为吵过两次大架。一次,他买了周小燕独唱音乐会的票请我去听。同班的小徐捣蛋说,上我家去,我买了全套《约翰·克里斯朵夫》,你要不要看?比起听歌,当然还是书好,我去了。为了这件事,他与小徐打了一架,气得半年不理我。另一次他把《普希金文集》送给了比我们低一届的学妹。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和他一起去福州路买来的。那时钱少,一人出一半,说好了我看完了他看,他看完后由我保管。过了好久,他没给我,我去要,他说弄丢了,气得我大哭。曹同学火上加油,扮着鬼脸说,他吹牛,是送给小康了。把我心爱的书送人?还送给一个女生!于是,我几乎要和他拼命。小孩子吵架没轻重,什么狠话都说出来了。结果,直到毕业,我们再没了交集。告别母校那天,他站在女生宿舍前好久,最终未发一言转身离去。我不在,是同学后来告诉我的。
他是我同学中唯一可以在一起玩的男生,我们是好朋友,总有说不完的话。就这样慢慢长大,中学六年,自始而终,纯净而平和。本来,吵一架不会严重到要绝交,是因为他叫小曹传话:说我凶得像只雌老虎,这辈子,再也不要看到我了。我大吼,谁稀罕你啊!气得把一桌子书本撸到地上,从此,我俩相忘于江湖。
1989年春,他回国来看我,我气呼呼地说到那本书。他说,实际上,不久书就还来了,根本没送掉!没想到你会暴跳如雷,把我吓得半死。更没想到一本小书你会记了三十年!当年……唉!他不说下去了。他回了美国,直到离世,再无音讯。我不知他在异乡孤身一人怎么过日子,从想不到去打听,对我,他早已成了一个背影。但我常梦见他,梦中他淡淡地笑着,身影如以前那样挺拔、俊朗。很想问问,他为什么老要来?忽然想起他不止一次说的话:“你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不会忘记你的!”当年听了只是得意地频频点头,从未猜测有什么玄机。现在想想,实在迟钝得可气!
回忆此生曾有过这么一段纯如雪的友情,常惊叹吵架、决绝都那么本色,每每心里柔得要滴出水来。生死相隔,阴阳难渡,除了祈祷他安息,我已没任何事可做。只是,如有下辈子,一定记得,女孩别那么小气;还有,有人对自己说什么,要用脑子想,不可以笨得像块木头。
人生多少相逢,都是绝版。相逢之后,就是告别。告别之后,各自天涯。人在世上走,无数的人是你的过客,你也是无数人的过客。这中间,有多少“缘”成了“分”,是运气。彼此给过一段短暂的相聚,一生往往仅此一回。清明卧听敲窗雨,疑是春吟豆蔻诗!多少答案,散失在岁月的无语中,何需去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