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与一只看起来有些凶恶的狗相遇,你应该怎么办呢?逃跑或对视,都属不宜,都可能遭到它的攻击,因为你的逃跑或对视都构成了对它的冒犯。正确的办法是:你完全无视它的存在,若无其事并依然故我地走路。
还是在街上,倘若你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一个陌生人的脸上,你应该怎么办呢?你应该马上把你的目光转移开去,否则,你就是对他构成了冒犯。许多国家的人们碰到了这种情况,并不是转移目光,而是给你一个微笑,或一个“哈喽”,那也很好。
这个在你与对方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多看一眼对方就可能构成冒犯的现象,在我想来,很可能是一个远古的遗存。是那时的人们和动物们,对于可能遭到侵犯时的预防性反应,以至于最终成了本能。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人与人之间又产生了若干新的忌讳,倘你不注意,也会构成冒犯。比方说不可以随便打问女士的年龄,不可以随便打问别人的隐私等等。这方面的事情,人们都懂,这里就不多说了。
这里要说的是,生活中有些事情人们习以为常,但其实也属冒犯。比方说在你与他人交谈时,如果对方站得距你很近,就会让你感觉不舒服。还有人大概是出于不自信,习惯于一边跟你说话一边抓你的胳膊,甚至是不时地用手指捅你一下,就让你恨不得逃之夭夭了。
至于情人之间和夫妻之间的冒犯,人们多有争议。一种观点是,既然你是我的人了,那么,你的一切就都应该为我所知,甚至是为我所掌控。因此,不管我采用什么手段,都无所谓冒犯。另外一种观点是,你可以留有你自己必要的生活空间和合理的情感空间。对于那个空间,我将给以尊重,不会冒犯。这两种观点,笔者选择后者。根本原因是:在传统社会,情人或夫妻,只是一个“合体”;而在现代社会,两个人既是“合体”,也是个体。
另有一种冒犯,是在朋友之间。这种冒犯,人们常不注意,但多发,且后果严重。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社会。所谓多元社会,就是各种生活方式、各种价值追求……都可以在人们彼此包容的情况下,共同存在于一个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一方面,人的个性化程度在增强。对同一个事物,每个人的看法都可能不同。另一方面,又因了现代生活的需要而使得人的社会交往范围不得不扩大,交往密度不得不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对方必须与你“志同道合”或“兴趣相投”才能交往,你就可能一个朋友都没有。那么怎么办?我的观点是:在尊重对方不可改变或不愿改变的“核心领域”的前提下,存异求同,只在友情层面和共事的领域交往即可——当然,笔者另外还有几点关涉其素质和人品的基础要求:他必须正直、善良、忠实。
有一个现象人们往往不注意,即人在与他人交往时,总是有意无意地习惯于要求他人按照自己的观念去思想,去行事。在对待跟自己友爱的朋友时,尤其如此。这一点,在传统的“大一统”社会里,是正常的、必须的,属于“互相帮助”,但在个性化的现代社会里,就成了大忌。就我的社会交往经历而言,我还是这几年才发现:我就是经常有意无意地去要求别人要像我一样去思想,去行事的,结果常常令人不悦。而我之所以发现了这一点,却又是因了别人(特别是朋友)也常常有意无意地希望我能够按照他们的观念去思想,去行事,结果是惹得我大怒。
在强调多元、包容的现代社会,你不要试图去改造别人。否则,你就是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