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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毛孩童》

西窗明月
发表于 2023-07-25 13:21

(一)
还记得那个七八月份,夏日炎炎,也正是稻田丰收的时节,稻田里一片金黄,稻谷长得非常好,父母感叹这是满谷满仓的一年。到了这收成的日子,村子里的青壮年都来家里帮忙收割稻谷了。天刚蒙蒙亮,父母就起来准备着——在门口的场坝上铺上一层油布,抬上过年杀猪的厚重木桌压住。打扫好中门,打好的谷子得堆放在里面。
等天放亮了,叔叔伯伯嬢嬢们也都陆陆续续地笑谈着、吆喝着到来了,好不热闹。紧接着也就是属于他们的收割农忙时光,他们的工作像一条流水线一样,分工明确,一些在稻田里收割稻穗,一些用背箩把收割下来的稻穗扎成捆背到门口堆放着,剩下的一些呢,就在杀猪桌上一把一把地摔打着稻穗,稻谷颗颗粒粒掉落下来。
幼小如我这般的小孩,能帮助到的地方极少,作用聊胜于无(最主要的是我们有些玩耍的天性,让我们去帮忙简直是对我们身体上与心理上的折磨)。幸好他们人多,需要不到我们,这样的美好日子里,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地玩耍,也就算对得起这难能可贵的一天了——这样的日子可不是常常有的,须得尽兴了。我们是不会在乎身上干净与否的,种了稻谷的田地里十分柔软,像一张软乎乎的大床,当然,此田床宽阔得很,可躺上千八百个如我们这般的孩童。此时的田地不似初春播种插秧那般一片泥泞汪洋,现下到处是稍紧实些的黑褐色泥土。如何描绘这田地的土是怎样的触感呢?初入田地,会先闻到一股淡淡的土腥味,这是土地与草稞混合的味道,这样的充满大自然生机的味道会让闻到的孩童感到幸福、兴致勃勃,不然也不会一天到头泡在田地里玩耍。光脚踩在田地的土里,慢悠悠地走着,脚掌接触到地面,像踩在泡沫板上,倘若使上力、小跑起来,这触感又不似泡沫了,这时能清晰感受到土地的松软了,像冬日踩碎了河面上的冰层,不过踏下去脚掌触到的不是刺骨的冰水,而是如果冻一般柔软的土地。水含在黑褐色的泥土里,糯糯的,用手指便可轻轻松松挖下一大块来,把玩在手里,揉捏出任意的形状。不过在这样的大好日子里,花费时间去玩泥巴实在是太可惜了。
这段时间,真觉“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高高挂起的赤阳悬在农人的头顶,晒得劳动者汗流浃背,浑身刺痛,双眼也都被耀眼的光芒刺得微眯起来。不过,这些劳累都是属于大人们的,在田地里玩耍才是我们这些小崽子的一切。
我善在田里捉蚂蚱,蚂蚱是可以吃的,不过一定要注意好了,只有绿色的身上带有黑色条纹的名曰:“油蚂蚱”的可以吃,当然,还有那种通体灰褐色、个头很大的蝗虫蚂蚱可以吃,不过我没吃过这种,也没怎么捉到过,尚且不提了。说了可以吃的,那么何类不可吃?自然也得谈一谈了,观者要切记了,倘若在地头见到了尖头尖脑,通体青绿色或通体灰褐色的蚂蚱,就得注意了,这种蚂蚱名曰:“鬼蚂蚱。”听名字就知道此类蚂蚱的厉害了,我听了长者的话,从未对它有过吃的念头,只捉来玩过。不过鲁迅先生写过: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可称得上英雄,螃蟹有人吃过,那蜘蛛肯定也有人吃过,不过不好吃,也就没人再吃了。对“鬼蚂蚱”是否能食用,大抵也是这个意思吧。
捉蚂蚱是非常简单的,首先呢,在路边扯下一棵长条的草杆拿在手里,接下来就是碰碰运气了,不过当下正值蚂蚱泛滥,也就不讲运气了,几乎走两步就能在田里遇到一只、甚至两三只。看到它时,得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靠近,万万不可有太大动作,否则惊动了它,一跃便是几米远。当靠近它些,离它只有半米左右时,定住自己的身体,目光如炬,锁住眼前的猎物,待时机成熟时——它没发现危险来临,悠然自得地啃食草叶。此时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出三指,将它死死按住,当感受到它在手中奋力挣扎时,便可宣告大获成功喽。这时草条便可发挥作用了,用草条的一端从蚂蚱的锯齿口穿入,从它那盔甲般的腹部穿出,捉得多了,草条拿在手中,像串串烧一样。现在看来,这着实有些许残忍了,但孩童时的我,又怎地懂得这些。
蚂蚱捉得差不多了,得去火房里烤上一烤,我上了地垦。
我看到来来往往的大人们用背箩背着大捆大捆的稻穗堆放在门口,临近门口,看到另一些大人正在摔打着一把一把的稻穗,稻谷颗粒在重压下不听抖落,散落在桌上,或是地上,或是跳动着飞出老远,或是打落在赤裸半身的爷们身上。稻穗打得干净些了,农人扫过穗杆一眼,用穗杆在木桌上扫上一扫,将堆在木桌上的穗谷扫到油布上,随即把穗杆丢到一旁堆着,已成一个小穗杆包。紧接着又抓起一把稻穗,继续摔打起来,他们几个大人动作熟练,笑着聊着天,手上的活却从未停下过,这些本事早已在长此以往中刻进了血液中。我一脚踩进稻谷颗粒中,整个脚掌没了进去,十分扎脚,我在其中是跑不起来的,倘若非要跑起来,弄得谷粒横飞,免不了着忙碌中的老妈吼上几声,为了不成为这样的倒霉蛋,我只得慢悠悠地走上几步,进到火房里去。
我将蚂蚱从草条上取下来丢到一个不锈钢钵钵里,放到煤火炉子底下,用火勾勾搂一下炉子底下,立马会塌下一小堆火红的火炭掉进不锈钢钵钵里,稍等上几分钟,蚂蚱些就会被活生生烤熟了,这种方法我也用在烤苞谷米上,可以把积存久了的苞米炸成爆米花,十分有趣。烤蚂蚱大功告成了,我清掉煤灰,看着干干枯枯、毫无生机的蚂蚱,说实话,着实没有什么食欲,也不知道如何下嘴,我端到门边,大人们只会打趣得逗我吃下去,或是嘲笑我不敢吃。这深深伤害了我那可怜的自尊心,所以我必须得吃上一只来证明我胆子有多大。我已然记不清是什么味道了,反正肯定是不好吃的,我总觉着电视里的螃蟹也是这味道的,我没吃过螃蟹,我想着,螃蟹也是如此模样的,四脚八叉的,全身硬壳,定然也是如此味道,难吃得很,真搞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这种全身没多少肉,到处是骨骼的玩意儿?
(二)
除了抓蚂蚱,它的同种类昆虫——“叫居居”,也是极其有趣的。“叫居居”是我们地方土话的叫法,大家肯定不懂,一头雾水,有诸多猜测,我不卖关子了,给大家公布答案,“叫居居”也就是我们都认识的“蟋蟀”或是“蛐蛐”。这么一说,大家也都知晓了,一只小小的蟋蟀浮现于各位的头脑当中。
“叫居居”与蚂蚱肢节形态相似,它更加小巧些,胸甲以下的软尾短小,尾端是尖尖的,形如钢笔尖。它的翅膀同样细小,不足以支撑身体进行飞行,不过它的弹跳力极强,两支健劲的长腿让它掌握了一跃近十米远的本领,它们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清脆而响亮,不过并不悦耳,惹得人难在。它们可以叫上很长时间,特别是在夜晚,他们一群一群地在地里,像一支乐队,“你方唱罢我登场”此起彼伏地放肆高歌。曾于电视中看到说“蟋蟀在古时候是王公贵族的公子哥们的掌中玩物,‘斗蟋蟀’在权贵中盛行,一只好战的常胜蛐蛐还会被炒出天价,甚至连黄帝也青睐于它。”明朝明宣宗朱瞻基喜斗蟋蟀是历史出了名的,史书上称他为“蛐蛐皇帝”。这当然是玩笑称谓了,不作数的,此称谓是这样来的:蒲松龄在他的《聊斋》(《促织》)中提到“宣德年间,宫中盛行斗蛐蛐,称明宣宗为‘促织天子’。”也供后人玩味了。
不过也正因受到此类影响,“斗蟋蟀”的想法也在我脑中萦绕,久散不去,总渴望捉到两只好战分子,看它们拼命厮杀,也享受享受天子的快乐。捉它们要比蚂蚱更难一些,它们反应极快,跳跃也更远,常常让我扑了个空,吃上一嘴土,不过武某也非等闲之辈,三下五除二也逮到了两只,我把他们丢到一个大碗里面,希望他们能够厮杀起来,可它们全然不按我的剧本走,一旦脱离了我的小肉手,便不知去向,更别说使它们扭打起来喽。我只得再去捉来几只,往复几次,即便把它们关在透明的玻璃罐中,也仅仅见得它们上跳下跳,全然没有斗狠的迹象,我大失所望,一脚踹翻关押它们的牢笼,蹲在门外,撑起个脑壳,撅起个小嘴,思索着:果然电视里的都是骗人的,令它们争斗厮杀无异于赶母猪上树,我从未见过母猪上树,自然也见不到蟋蟀争斗。我这么想着,心情顿时舒畅许多,跑去中门里的谷粒堆上躺起,斗蟋蟀的事情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渐渐地,太阳落了山坡,但空气中依然充斥着闷热,我是脱掉了上衣,露出小鸡崽般的干瘦身体躺在“谷床”上的,歇了一会儿,觉着精气神都恢复过来了,加上谷子硌的难受,索性便爬将起来,拍掉嵌在后背上的谷粒,瞄一眼斑驳通红的后背,脸上重新挂上微笑。我像行走在沙漠中一般踩在谷粒上,每一步脚掌的抬起和落下,谷粒都如沙砾般流动着,留下的脚坑不一会儿就被补充起来。我惊喜异常,漫步于谷地之上。
我想象着我是一个巨人,谷粒都是一群小小的人堆,我每一步的踏出,他们都在惊恐中四散逃命,我故意放慢着脚步,故意拉长着“他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我仿佛听到了“他们”的惊呼与呐喊,看到了“他们”的绝望、恐惧的神情,我欲发兴奋起来,这样漫步走上几圈,我立马转换战略,肆无忌惮地跑将起来,小人们在我脚边横飞,在我面前拼命地奔跑,“他们”终是逃不过我的迫害,继续横飞与奔跑。我玩儿得累了,坐在墙角,重新变回了小孩,屁股下坐着的一个个小人也变回了谷粒。
忽而,我见到面前的谷子底下浮出一个长着大眼睛、小触角、锯齿口的绿脑袋,绿脑袋想要从谷子底下爬出,这使得它四周的谷子流动下陷,然后,它的大手显露出来,那是两只如镰刀般的大爪,前臂上长有一些细小的倒刺,前端是一根像它手指一样的毛刺,它的身体十分细小,像一根细枝条,我根本无法想象这细小的躯干是如何支撑起那两把“大镰刀”的。它周边的谷粒停止流动了,我也看到了它的全貌,它站在谷粒上,通体青绿色,除去刚刚提到的前臂与躯干,它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像蝴蝶尾身一样,四条细细长长的蜘蛛腿从躯干与尾巴的交界处生长出来,支撑着它的身体,使得它可以稳稳站住。我当时还不知道它就是书中所写的“螳螂”,只觉得它长得奇形怪状,又有些可怖,我这双不知霍霍了多少蚂蚱、蛐蛐、蜘蛛的手竟也不敢去触碰它。我缓缓起身,沿墙角偷跑了出去,叫来妈妈,说着:“妈,屋头有只大眼睛的怪虫。”妈妈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擦了一把脸上的汗,踏进门去,见到那只怪虫,伸手一把抓住了它,随后丢到了门外去,我发出心中疑问:“妈,这是啥子虫呀?”妈妈笑了一下,答道:“螳螂都认不得,这孩子,太傻很。”我像认识到一个奇异物种般满足地笑了起来。
我蹲在中门口的水泥板上,望向天边的血红,看到了未来四年级在语文课本中学到的火烧云,太阳还有半边附着在远山上,晚霞映在天幕上,浮动着一些红色、紫色的云层,时而闪动着金色的光辉,又被红色、紫色的云朵遮挡过去。我幻想着深红发紫的云朵与灰蓝的天空交融,如一片汪洋大海影射到天上,云朵像一条条小鱼儿、游动着,时而跳动着,彰显着它们的生命力,未来的我直至大学结束也从未亲眼目睹过大海的磅礴气势,但对它的幻想却从未停止过,我享受着,畅游在我幻想的汪洋大海中。
天,终是变得漆黑一片,远山上的丝丝缕缕的光亮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时,我的注意力聚焦到忙碌的大人们身上,他们已基本放下了手上的活儿,今天的丰收已基本宣告结束了,妈妈和五六个婶婶在火房里做着热气腾腾的饭菜;爸爸和十多个叔叔伯伯在门外唠着嗑,他们有的坐在板凳上,有的直接坐在了背箩上,父亲热情地散烟给他们,他们边谈着天,边抽上几口,消散着这一天的疲惫。光线暗淡下来,视线也渐渐不太清了,父亲从我身边走过,进屋去,牵出电线、插座与黄光灯泡,通了电,黄橙橙的。视线也明朗起来,黄光映在每个人的笑脸上。多么美妙的时刻,闲适与平静使身体懒惰了,大家都不太愿意挪动着身体,我喜欢看到大人们过着这样的日子,白日丰收忙碌,夜间闲适谈天。
到了开饭的时候,父亲热情地招呼着伙计们前去饭桌入座。我自然也是饿的,赶忙过去,从黑色的碗柜中拿出属于我的塑料小碗,妈妈给我盛上饭,夹上一些菜,招呼我去旁边吃。我也不喜欢与大人们坐在一起吃饭,他们聊天总会引到小孩的身上,然后打趣几句,倘若我呆头呆脑的,或是搞怪几句,定然会引得他们发笑,这正是他们的目的。所以我得远离饭桌,不去增添他们的欢乐,以使得增加一些莫名其妙的悲伤。
我喜欢把背萝倒立过来,用萝口对着地板,因为萝口的边角是呈孤状的,所以倒立在地上,它会有弧度地前后摇晃,却不会翻倒,像一个不倒翁,我喜欢坐在上面,一前一后地摇晃,幻想着自己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尽情驰骋。我的弟弟也喜欢这样的游戏,提到我弟弟,我这才想起来,这一整天我都没提到过我亲爱的姐姐和弟弟,年代久远,我已然记不清当时他们俩在做些什么了,记不得他们在家与否,不过倒也不影响什么。
晚饭过后,叔叔伯伯,嬢嬢婶婶也都陆陆续续离开了,父亲与母亲收拾好碗筷,出门去坐着最后的收尾工作——将油布上的稻谷收拾到中门里去堆放着,这时椭圆的月亮已爬上天幕,月光很亮,恍若天明。那些年的天异常清澈,夜间常常是这样亮,走夜路也无需手电照明,我喜欢这样的夜晚。夜间不止是小动物们的天堂,也是我们孩童的天堂,趁着夜色,我们可以去门前的地里撒泼打欢,表演节目,模仿着小动物,做僵尸咬人的游戏……今夜不行了,白天玩得太野,没有多余的力气疯耍了,只得洗上一个凉水澡,早早躺上床铺睡啰啰喽。那时的人们,八九点钟就准备上床睡觉了,现在的我早已经不记得晚上九点睡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了,我怀念那些晚上九点钟就睡却,白日六点就能自然醒的日子。我是和弟弟睡的,更幼小些时,我跟弟弟是个爸爸一同睡的,姐姐和妈妈睡。我和弟弟会在床上聊许久的天,聊得很多,现在的我自然是记不得当时聊了些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定然是极其开心的。
我望着窗外月光照耀的斑驳景色,渐渐地就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