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从湛江市教育局处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湛江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和规范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该局日前印发了《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修订后的方案与原方案相比,主要有七个新变化。
■变化一:总分不变但调整考试科目分值
从2016年起,对个别科目分值进行调整。调整之后,各考试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仍为930分。
■变化二:调整志愿结构和录取时间
中考招生设置第一批和第二批两个批次录取。为了平衡普通高中学校的生源结构和提高考(微博)生志愿的有效性,第一批普通高中从原来3个学校志愿增加到4个学校志愿。第一批省一级中学按1:1比例划线,第二批面上中学按1:1.2比例划线。中考成绩和各批次分数线公布后,各批次学校录取时间3天,补录时间3天。经补录后生源仍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允许在该批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本校招生范围自行组织补录参加本市中考的在库考生和在外市、外省参加中考的本县(市、区)户籍考生,但参加普通高中自主补录的外市、外省考生,其中考成绩经折算后需达到湛江市相应批次高中学校最低控制线。
■变化三:完善“指标到校”招生机制
根据国家和省招生改革意见和“指标到校”机制设置要求,继续执行指标生计划占招生学校总计划50%的分配比例,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应达到招生学校在当地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以上才能被录取。市直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面向全市分配(其中湛江农垦实验中学面向湛江农垦系统初中学校分配,湛江市实验中学面向雷州市初中学校分配);县(市、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面向本县(市、区)初中学校分配。维持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配的办法。
■变化四: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一是批准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在全市各提前招收一个实验班52人。实验班招生原则上不组织考试,由两校自主采取面试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和测试时间由两校自主确定,拟录工作要在7月4日前完成。实验班拟录学生须参加当年中考,且其中考成绩不低于两校在学生所在县(市、区)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方能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招生划线录取,占两校在各县(市、区)的普通生招生名额。